要去S國這天,陸知音沒走的了。
她被律師找上門。
繼承陳雅馨的遺產。
陸知音擰著眉,沒有一點繼承遺產的快樂。
“你確定她的遺產上寫的是我一個人的名字?”
律師篤定地點頭。
氣氛徒然靜默。
陸知音沉默良久,才艱難開口詢問。
“這份遺囑,是什麼時候定下的?”
律師把遺囑的原件遞過去。
“從你三歲的時候就寫下了。”
陸知音,“……”
三歲?
那個時候,正好是她走丟的時間。
陳雅馨喜歡三歲前的她無可厚非,畢竟自己是陳雅馨當時唯一的孩子。
可之後呢?
有了陸辛月之後,陳雅馨明明更喜歡陸辛月,為什麼從來沒想過改遺囑?
她其實有想過,或許陳雅馨會給自己留些什麼。
那也是在知道真相之後。
當做這些年偏心陳雅馨,對自己愧疚之下的彌補。
陸知音從來沒想過,陳雅馨那麼多年前就立下了遺囑。
遺囑的名字是她。
這麼多年都沒有改過。
不管陸知音再怎麼驚訝,繼承遺產的事情已經成了定局。
奇怪的是。
這一次陸誌遠竟然沒來阻止。
或者說從陳雅馨死後。
陸誌遠根本就沒關注過陳雅馨遺產的問題。
陸知音不知道陸誌遠到底知不知道,陳雅馨在多年前就已經立下了遺囑,也不知道陸誌遠有沒有覬覦過陳雅馨的遺產,但這些都不是她需要關注的了。
她把陳雅馨的遺產,能變賣的全部變賣,其中陳氏集團百分之二的股份,她全部無償歸還給陳家的人。
陳飛揚麵露複雜。
“陳氏集團百分之二的股份可不是鬨著玩的。”
“這是當年我和籃淺給女兒的嫁妝。”
“本來就沒打算收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