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隊帶領的特彆行動組不知破過多少案, 組內每個成員都是從各局挑出來的精英。
在原劇本中葉家那個失蹤的小孩也是張隊找到的,隻是晚了兩天,小孩死了。連環縱火案也是他們破的, 也是晚了一點,多發生了兩起縱火案。
但這樣的情況是極少數, 近兩年他們遇到的案子幾乎都能快速破案,一般破不了的都是很久之前查不到證據的案子, 或犯人比較幸運,很難查證據的案子。
現在陶睿這邊相當於有了三個目擊鬼, 提供了最關鍵的線索,對他們部門來說一下子就降低了案件難度, 各方調查人員飛快傳回反饋,僅僅三日,他們就找到了迫害失蹤女的那輛車, 找到了疑凶, 將疑凶與失蹤女之間的關係聯係起來。
原來疑凶與失蹤女是同一個小區的,出事前一個月,失蹤女曾因上班順路與疑凶拚車。
這很常見, 有時候沒車上班要趕公交、趕地鐵, 太不方便也不舒服。而有車的每天上下班開車都花油錢, 兩人或四人一拚車, 沒車的多花幾塊錢買了舒服,有車的順路帶人省了油錢, 兩廂方便。
警方向受害者家屬、同事、閨蜜再了解的時候發現,受害者不喜歡和人擠地鐵, 經常拚車,有時候拚不到就打個黑車, 比出租便宜。拚車要遇到合適的車、合適的司機、合適的同行者才能固定,所以受害者換過好幾次拚車的人,出事前剛剛固定一個,說司機是大學老師很儒雅,同行的是聊得來的女孩子,打算以後就一直和他們拚車了。
但在這之前,她曾經隨口和閨蜜、家人抱怨過,說她拚了個車,對方說得挺好,聊起來好像沉默寡言挺穩重的,誰知一碰麵,車又臟又破,那個人也一身煙味兒,還總從後視鏡看她。她拚了一次就不乾了,找其他的車拚。
警方問到,他們才有這個印象,因為這隻是一次性的事件,他們當初想了好多嫌疑人也沒往這個拚車的人身上想。
確定這人是疑凶的另一個原因,就是他曾經在那家廢棄工廠裡當過保安。
警方抓人之後向法院申請了搜查令,到疑凶家裡搜查。他們搜查了四個小時之後,張隊給陶睿打電話,有些沉重地說:“嫌犯家裡有幾個錄像存檔,一個是受害者乘坐他的車在車裡的畫麵,還有幾個是在不同的地方錄的受害者。分彆是在小區裡、在小區門口、在受害者公司附近,還有受害者夜跑的畫麵。但是,這隻能證明他是偷窺狂,沒有直接證據證明他殺人。”
張隊站在疑凶家裡,看著四周,問道:“你有沒有辦法?”
陶睿不確定,回道:“我馬上過去,等我一下。”
陶睿正在那個滅門案的村子裡到處看,接到電話立馬趕到疑凶家裡。一進門就對係統說:【兄弟,靠你了,這可是你強項。】
【係統:睿哥放心!包在我身上!】
係統元氣滿滿地立即對房子地毯式搜索。這種透視掃描,不管有什麼東西藏在什麼地方都逃不出係統的“法眼”,除非根本沒藏東西。
但陶睿分析這個犯案人的心理,覺得他極可能留下點戰利品。畢竟做得這麼利索,且三年沒被查到,他還這麼悠哉地住在這個小區,顯然內心是很得意的。這種心理狀況當時作案肯定也是興奮的。
這人還將人弄暈移動了大半個城市,說明膽子夠大,那麼他大概率會藏點什麼。
【係統:找到了!】
係統很快有了收獲,直接將找到的東西投影在虛擬屏幕上給陶睿看,那是一個疊得很小的塑料袋,塑料袋上綁著一個頭繩!
東西藏在一個舊手機的後蓋裡。
陶睿跟法證部同事要了個刀片,劃開後蓋黏膠,將手機蓋掀了下來,拿著手機給大家看,“如果我沒猜錯,這應該就是令受害者窒息休克的塑料袋,還有受害者當天戴的頭繩。”
已經有警察打開受害者夜跑照片看了,“沒錯,就是她那天綁頭發戴的,上麵有兩個紅色珠子,一模一樣!”
找到了!
大家臉上都露出笑容,法證部同事立刻小心地接過手機,將裡麵的塑料袋和頭繩放進證物袋中。手機當然也放進了證物袋。
張隊推測道:“這個手機很可能是嫌犯三年前使用的,後來換了手機,這個和受害者聯係過的拍過很多錄像的手機就成了他的紀念品。”
“這人簡直心理變態!”
“不變態也乾不出這種事。”
有了關鍵性收獲,眾人立馬收隊回去化驗、查證。法證部在頭繩上和塑料袋中提取到了DNA,與受害者的DNA一致。
這次罪證確鑿,凶手跑不了了!
凶手在鐵一般的證據麵前認罪,交代了前因後果。他早就注意到死者,死者年輕漂亮時尚,經常坐不同男人的車,他看見她和他們有說有笑,心裡就覺得這也不是什麼好女孩,然後費儘心思聯係,終於讓死者拚他的車了。
他說他那天還特意打扮了一下,就是忘了洗車,結果死者一看見車就開始嫌棄,要不是當時上班著急又打不到車,可能就不坐他的車了。
之後一路上,他幾次想和死者說話,死者都是不願意搭理他的樣子。他就不明白,他怎麼了?他之前當保安,不是老師、不是白領金領,連和她拚車也不配是嗎?
他從小到大都被人看不起,好不容易在一家工廠做保安還加了薪,結果那家工廠關門了,他失業很久也沒找到待遇一樣的工作。喜歡上死者,還沒說兩句話就被她嫌棄。當時他心裡隻剩憤怒。
後來死者沒刪他的微信,他一邊偷窺死者的朋友圈,一邊在心裡鄙視,覺得死者連討厭的男人都不刪,簡直不自愛。
總之他後來跟蹤過死者幾次,一邊喜歡地拍錄像,一邊在心裡貶低她。直到他摸清了她的生活規律,惡從膽邊生,將她帶去廢工廠奸殺。
他說他當時沒想那麼多,就想著這樣他就痛快了。而犯案自然越乾脆越好,他力氣大,弄暈死者將人帶去那種偏僻的地方,最後沉在汙水坑裡,不會有人發現的。
他犯了案非常緊張,但周圍沒人,他就留了兩個不起眼的戰利品,塑料袋和頭繩而已,就算有人無意中看見也不會知道那是什麼,他身邊的人又不認識死者。
他僥幸做的事沒被人看到,但他不走運的是做的事被鬼看到了。雖然遲了三年,這案子還是破了。
全部門的人都為破案感到開心,同時又為失蹤者的死感到難過。死者父母到警局領回屍骨,哭得不能自已。
“失蹤了我們好歹還能騙騙自己,現在真是想騙都騙不了了啊,我女兒怎麼死得這麼慘啊?”
“無妄之災,無妄之災啊……咱們家招誰惹誰了啊?為什麼讓我們攤上這種事啊?”
警員上前輕聲勸說:“兩位節哀,很抱歉,給你們帶來的是不好的消息。”
死者父親抹了把眼睛,起身看著大家,鄭重地鞠了一躬,哽咽道:“找到了,就是好消息。謝謝你們,真的謝謝你們將那惡徒繩之以法,相信我女兒在天之靈……也能安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