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律師說著,將鋒利的目光轉向原告,那鷹一樣銳利的目光仿佛能夠洞察人心。
原告似乎有些慌了,見到他喉結不斷上下蠕動,這明顯就是緊張的反應。
鄧律師卻麵不改色,十分平靜的說道:“有很重要的一點,也是最關鍵的一點,證據!咱們律師是講證據的,那麼我想問原告一句,你有陳東殺人的證據嗎?”
這簡單的一句話瞬間又點燃了整個法庭上的氣氛,台下又是一片呼聲,阿楓和猴子也齊聲高喊:“就是,搞半天你們連證據都沒有,我還告你們故意誣陷呢?這個罪怎麼判來著?”
鄧律師回頭向眾人招了招手讓眾人安靜下來,畢竟這是法庭上,這麼鬨想什麼話。
原告徹底慌了,原告的律師也低頭不說話了,反倒是原告還在掙紮著,結結巴巴的說道:“我、我就是證據…當天我就是其中的人質,我親眼看見他開槍殺人的。”
“是嗎?那你看看他們熟不熟悉。”鄧律師轉身一直他們剛才帶來的那十多個人。
那群人像是提前就商量好了似的,同時說道:“我們就是當天銀行搶劫案中的人質,我們不認識你,你好像不是人質。”
“聽見了嗎?你不是人質,誰能證明你說的話呢?就憑你的一兩句話,那我倒想問問你呃律師,故意誣陷是什麼罪知道嗎?”
原告的律師早已經慫了,低垂著頭喃聲說道:“鄧老師,我、我…我錯了,我以後再也不接這種案子了,我真的錯了。”
看得出來這些律師有多害怕這個鄧律師,就連檢察長都得恭恭敬敬的何況其他律師。
不過這人確實是厲害,就這麼幾句話,直接將事情的性質給顛倒了,也就是說並不是我開槍殺人的。
這確實夠大膽了,因為網絡上先前一片呼聲都說是我開槍殺了人,可這律師一來卻說人並不是我殺的,這就直接把事情本質給改變了。
而且說的也對,原告也沒有什麼證據,隻是借網
絡上的風言風語而已。
那十多個人質也都紛紛說道:“檢察長人不是他殺的,我們都能作證,人是另外一個人殺的,那人我們不認識。”
這時,嚴局突然也走了出來,洪亮的聲音傳了過來:“我能證明,人不是陳東殺的,是孫天海殺的,孫天海這個人已經被劫匪打死了,我們在那把手槍上搜集到三個人的指紋,一個是我們警方的同誌;一個人陳東;另一個指紋最多的就是孫天海。這把槍的來曆我也調查了,正是孫天海所有。”
原告抓住重點還想反駁:“那為什麼槍上麵有陳東的指紋,這怎麼解釋?”
“這不難解釋,”那鄧律師隨即附和道,“你可以問問他們。”
鄧律師指著身後那十多名當天的人質,那群人也都異口同聲的說道:“因為陳東害怕那把槍傷到無辜,他硬上去搶那把槍,我們都看見了。”
我心中又是一陣愕然,這確實是排練好的,這演技都能拿奧斯卡獎了。
鄧律師這才又說道:“檢察長,你都聽見了吧?事實大於雄辯,咱們做律師的講證據說話,怎麼能聽信網絡上的呼聲呢?再說了,現在你再打開論壇看看,看看現在的輿論又是怎樣?咱們如果去聽從網絡上的風言風語,那你這檢察長就真是白做了。”
檢察長也低著頭,畢恭畢敬地站在這鄧律師麵前,像個認錯的學生,喃聲說道:“老師,我知道,這案子我知道怎麼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