曆劫我是認真的正文卷第725章被驅逐的女野人時薑這次在古代踏遍山川後,在二十年後,終於回到了屬於她的島嶼上。
此時島嶼上稻香瓜甜,一派繁榮的模樣。
島上除了當初被她帶來的那些工匠和手藝人外,還有曹劍的那支隊伍。
曹劍帶的那支隊伍,時薑並沒有把他們解甲歸田。
而是重新組建了一支海上船隊,漂洋過海去另外一片大陸上,換取了許多物品回來。
最讓時薑驚詫的,就是曹劍在第二次回來時,居然帶回了大批的昆侖奴和新羅婢。
這讓原本島上種植的事,得於大麵積的開耕。
這些昆侖奴和新羅婢要求很簡單,給吃飽飯就行,根本不在乎工錢的事。
至於方雷,在蜀南城的公主府住下後,一開始還想著跟時薑去島上的。
隻是,等他娶妻生子後,有了牽掛,便沒有再提去海島的事。
時薑閉上眼睛時,時紀早已經去世多年。
她做到了原主想好好活著,不受人約束的日子。
等時薑再次睜開眼時,隻感覺到自己半邊身子被水泡著。
若是自己再晚一刻睜開眼的話,恐怕就整個人會泡在水裡,活活淹死了。
顧不得暈沉沉的腦袋,時薑立刻從這處渾濁的水坑裡爬了起來。
隻是,剛爬起來,她就覺得自己渾身涼颼颼的。
低頭瞧去,剛才沒被水淹死,差點被自己的口水嗆死。
任誰低頭就能看到胸口的兩坨,沒一點遮掩的模樣,都會受到驚嚇吧?
幸好下半身並不是赤果果的,到底還圍著一塊禿了毛的獸皮。
這念頭從時薑的腦海裡閃過的同時,她渾身忍不住又一僵。
為什麼她居然會覺得這樣是幸好?
用力把腦海裡不合時宜的畫麵甩出腦袋,時薑直接從百納袋裡拿出一套運動服和鞋子來。
感謝上蒼,她百納袋裡還存著不少的內衣褲啥的。
穿戴整齊後,時薑四處找了找,看到一個稍微凹進去的山洞,就先跑到那邊山洞裡,然後閉上眼睛接收記憶。
接收完,睜開眼的時薑有些無語。
原身故事很簡單,原身的父親石是赤石部落的族長。
可惜,年歲漸漸大起來,原本勇猛無比的勇士成了打獵隊伍裡的累贅。
到後來,在一次狩獵中,被猛獸抓傷,回到家中沒拖過幾天,就去世了。
而原身從小被父親寵愛著長大,根本不舍得她吃一點苦頭。
反正有他這個父親在,完全能讓她活的比部落裡任何一個女人都要舒服。
可也是因為這個原因,原身脾氣很是驕縱火爆。
對於自己看上的,不管是東西還是人,她都誌在必得。
特彆是對部落裡的後起之秀猛,對他很是喜歡。
隻是,猛在一次狩獵中,撿回了一個女人。
然後就把那個女人留在了自己的石洞裡,這樣的做法,在部落裡算是兩個人結成了伴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