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敗家子(1)(1 / 2)

已然暴露了非普通人身份的紀家自然不可能再在這個小村子住下去了, 紀長澤與林青商量後,就帶著紀源離開了此處。

神明的傳說也開始在各個地方流傳。

會害人的妖聽聞這世上居然還有神的存在,行事也都不敢太過分, 畢竟神受凡人香火, 自然是庇護著凡人的,若是他們害了人命, 難保那位傳說中的神會不會突然出現。

除妖師們也懵了。

這一屆除妖師是真的不行,原因除了一代代衰落,其他自然就是能對付他們妖的隻有除妖師。

現在突然出現個碾壓全場的存在, 這還怎麼玩?

像是以前那樣浪都浪的不安心好嗎?

但一些門派到底是腐化太久了,都不是“壟斷產業”了,居然還不想著提高自身功法, 而是盤算著抱神明大腿。

聽聞他有個凡人娘子,那豈不是說神明也喜好美色, 他們門下也有不少青春漂亮的女弟子, 若是能夠獻給這位神明大人……

這個想法剛冒出來沒多久,紀長澤與林青便悄無聲息的建立了一個門派。

它在哪裡沒人知道,也沒有公開招收弟子。

林青默默的將她所知曉的天賦好亦或者是本人勤勉, 卻因為自身門派中爭權奪利遭人嫉恨落到個淒慘下場的除妖師們招回了他們的門派。

十年後, 該門派中弟子第一次出山曆練。

十五年後,它的名字已經天下皆知。

三十年後, 紀長澤將自己煉出來的一顆小小神格放到了紀源體內。

五十年後, 林青去世,她的丈夫,那位如今已無人敢提及名諱的神明大人隨之隕落。

彼時, 害人妖物要麼是被斬殺殆儘,要麼是躲起來不敢冒頭, 一批批腦子裡隻有爭權奪利的除妖師漸漸沒了音訊,新的血液生出。

一些崇尚自己修煉不殺生的妖在(醋溜兒文學-最快發)公狐狸的帶領下記名成了紀源門派的記名弟子,從此,隻要他們不違反自己立下的誓言,便可不再東躲西藏,堂堂正正的生活在陽光下。

一時間,此世界竟還有種回到萬年前那種除妖師百花齊放的感覺。

【叮!任務完成,請選擇度假or繼續任務。】

紀長澤:【繼續任務。】

“今天可要多謝我們紀少請客,來!大家敬紀少!!!誒唷,紀少喝醉了,那咱們自己喝自己喝,那個誰,快點的,沒看見我們紀少喝醉了嗎?還不趕緊把人送去休息,這麼沒眼力勁。”

醉醺醺明顯喝大了的聲音在耳邊響起,紀長澤感覺腦子有點暈,估摸著是原主喝多了酒的原因。

兩個工作人員把他扶起來往外走:“送紀少去哪啊?”

“去頂樓,紀少不在那包了一年嗎?”

兩人沒多話,一路小心的攙扶著紀長澤,把他放在床上,蓋上被子,開好空調,安置的妥妥當當了,才轉身關燈離開。

他們一走,紀長澤就睜開了眼,起身看了看周圍。

好大一個落地窗。

外麵是漂亮的夜景,高樓樹立,卻沒有他所在的樓層高,於是,那些樓和河水大橋上的燈光自然成為了落地窗下的漂亮風景。

紀長澤立刻確定了自己如今這個身體的身份:有錢人。

現在剛一起喝酒的人覺得他喝醉了,自然不會來吵,紀長澤得以安安靜靜站在落地窗前,一邊欣賞夜景,一邊查看記憶。

有錢的不是原主,是他爸媽。

原主,京市有名的敗家子。

他有名除了因為他會花錢之外,還因為他的爹娘全都是響當當的人物。

他爸,紀氏老董。

他媽,劉氏老董。

兩人全都是富n代,青梅竹馬,商業聯姻,夫妻和睦,結婚沒多久就有了原主這麼一個愛情結晶,從小都是捧在手裡怕掉了,含在嘴裡怕化了。

他們的資產加在一起,足夠原主快快活活過上一千年的。

紀父和紀母小時候的經曆都不太好,作為富n代,難免要生活在一個大家族裡,他們光是堂兄弟姐妹就有兩位數,自小鬥爭到大,兩人也是吃了不少虧,兩人青梅竹馬時期的友誼就是在這樣抱團取暖的情況下培養出來的。

好不容易一路廝殺上位,成為自家集團說一不二人物時,他們也都將近三十。

三十歲時,才有了原主這麼一個寶貝兒子。

因為小時候的經曆,兩人立場堅定,隻要一個孩子,給他全部的愛,保證他不會像是他們小時候一樣,淹沒在眾多兄弟姐妹中得不到長輩的關愛。

作為父母,他們已經竭力給原主最好的父愛和母愛了。

可惜原主在這樣的寵愛下並沒有長成幸福的王子,而是性子驕縱自大,一點不順心就怨天尤人。

紀父和紀母都沒打算自己握住權勢不鬆手,希望兒子能夠接過產業,倒不是希望他多厲害翻手為雲覆手為雨,而是隻有確保他有自保能力了,他們才能放心。

原主倒是沒想著去當什麼老總老董,他家裡就他一個獨子,就算不管這些,錢也都是留給他的,他廢那個勁乾什麼。

他隻沉迷花天酒地,四處玩樂。

要是光這樣的話,原主這一輩子也就當個普普通通的紈絝富二代了,雖然稱不上有什麼貢獻,但也算是瀟灑的一生。

可惜,他太能敗家了。

比起其他的敗家子們,原主簡直就是敗家子裡的戰鬥機。

什麼貴他買什麼,跑車之類的全都是出了新款就買買買,私人飛機一個不夠要好多個,出去吃喝玩樂選最貴的不算,還要請客全場。

當然了,這樣玩,也不至於把他父母的公司玩破產。

但他父母還真被他弄到破產了。

實際上到底是怎麼玩到父母公司破產的,原主自己的記憶都是稀裡糊塗的。

隻知道一開始的誘因,是一個下雨天,他的狐朋狗友晚上喝醉酒開著原主的車飆車,撞了個女孩。

當時他明確看到了那個女孩子被撞飛,渾身都是鮮血的在草叢中艱難想要爬動,這個時候一般人都是把人送去醫院。

可這人一向肆意妄為,見撞了人也不想下車淋雨,直接飛車離開,然後到了地方和原主碰頭,兩人一起快樂瀟灑。

這人是瀟灑了一晚上,那女孩卻因為被撞到了草叢裡,傷勢過重發不出聲音求救,也沒有力氣自己自救,本來就是晚上,還下著雨,路過的司機根本發現不了她。

等到第二天她被發現時,即使被人送到醫院搶救,也成為了植物人。

本來她剛被撞的時候隻是不能動彈,如果那個時候能被送去醫院治療死是肯定不至於變成植物人的,可肇事者沒有,而是選擇揚長而去。

於是,一個年輕的少女就隻能在那樣一個雨夜感受著自己的生命流逝,意識模糊,眼睜睜看著一輛輛車在她麵前開過去,卻沒人發現在草叢裡的她。

原主第二天才發現自己車上有血跡,一問,那家夥居然還真理直氣壯說了實話。

原主也沒覺得他這個態度有哪裡不對,撞人就撞人了唄,反正不管人是輕傷重傷還是死了,賠償費對他們來說不過是九牛一毛。

以前他們也不是沒聽說過誰誰誰開車撞人的,隻要錢給的多,照樣能和解。

如果說這件事就此打住,原主也隻是倒黴車被借出去的家夥撞了人而已,可他偏偏摻和進了這件事裡麵。

那女孩的父親早早去世,母親繼承了兩棟房產,母女倆的日子一開始過得也不錯,哪怕後來她母親再婚,也在婚前和繼父約定好了兩個人不要孩子。

隻是平靜沒幾年,她母親意外去世,她的撫養權和家中財產自然落到了繼父手中,繼父很快再娶,這個十幾歲的小姑娘在極端的時間內,從母親寵著的小公主變成了家裡地位低下的野種。

遺棄罪是犯法,繼父當然不可能真的扔了她,隻是不給她生活費,在家裡讓她多乾活,有人問起來,就說自己家本來也不寬裕。

自然,她母親的那兩套房子,他從沒提起過了。

她好不容易熬到十七歲,再過三天就是她的生日,十八歲之後,法律意義上她不再需要監護人,可以為自己做主。

可惜,她的意識終止在了那個雨夜。

繼父本來就把她當成拖油瓶,對於肇事者的金錢和解自然很順暢的接受,得了錢後,就決定要終止這個繼女的生命,打算宣布放棄治療。

這個消息被女孩的朋友們知道了,她們極力阻止,還想要將這件事鬨大,哪怕她們一開始的目的隻是想要讓女孩繼父不終止她的生命,落到了肇事者眼裡,就是這幾個人想要找他的事。

幾個窮學生而已,想要整他們的方式太多了。

他不光自己整了,還拉著原主一起整。

原主欣然答應,甚至出手最狠的就是他。

倒不是覺得和“朋友”關係有多好有多麼想要給他出頭,隻是單純的覺得這樣玩弄彆人的人生,看著他們幾次擁有希望再幾次跌入絕望很好玩。

幾個學生察覺到了有人在針對他們,也不知道哪裡來的本事,他們居然真的順藤摸瓜查到了原主,有個男同學激動之下找到原主想要和他當麵對質。

爭執中,男同學死在了原主手下。

原主也懵了。

他是不拿人命當一回事,可他清楚知道自己這是故意殺人,就算家裡再怎麼有錢,也不可能真的保他無牢獄之災。

最要緊的是,男同學說過,那幾個女學生知道他來找原主。

所以他一失蹤,她們必定會知道是他。

原主慌不擇路,找到了那位“朋友”,兩人索性一不做二不休,趁著那幾個學生沒反應過來的時候,花錢買了個得了癌症的替死鬼,將她們一一殺死,製造成那男同學是和她們一起被替死鬼殺死的假象。

替死鬼告訴警方,他發現自己得了癌症,命不久矣,路邊見到這幾個學生青春活力,嫉妒他們擁有大好時光他卻隻能去死,這才想要死之前拉上幾個墊背的。

這些自然都是假話,他當這個替死鬼,就是為了原主他們給的錢。

那些錢足夠保障就算他死了,他的家人也能生活的很好。

站在原主的角度看,一切都很完美。

事情都解決了,不會再有討厭的人來找他麻煩,他照樣可以快快活活當自己的敗家子。

可那位“朋友”開始問他要錢了。

“朋友”手裡握著他殺人的證據,就好像是捏住了他的死脈,如果他不想坐牢,就隻能給錢。

數額一次比一次大,哪怕原主手裡的零花錢多的超出普通人的想象,也湊不夠了。

沒辦法,他隻能騙爸媽自己想要上進,進了公司,偷偷利用職權便利得錢。

嘗到了肆意拿錢的甜頭,有時候就算是“朋友”不找他要錢,他都會自己拿錢去浪。

他自然不可能去偷錢,那樣太容易被發現了。

隻是將本應該拿去買好材料的錢隻分出一點買廉價材料。

因為要的越來越多,材料也越來越廉價。

可問題是,他換的是建築材料。

在根本沒有外力的情況下,他們公司建的大樓轟然倒塌,死者到達五百人以上。

社會震驚,家屬悲痛,政府追責。

一時間,公司名聲跌破最低,員工紛紛離職,各種真的假的“黑料”爆出,人們不會去看這是“太子爺”惹事,隻會看到整個公司。

之後,就在所有人都焦頭爛額的時候,那個在醫院裡的植物人女孩醒了。

她察覺到了自己的朋友們死的蹊蹺,還發覺了當初那個殺人凶手家裡本來是一貧如洗,結果他入獄後不到幾年,他們全家就搬了家,她順藤摸瓜找到了那家人現在住所,卻發現他們如今生活的非常富足。

這擺明了就是另有隱情。

女孩繼續查時,原主的那位“朋友”注意到了她的動作,他倒是沒想著殺人滅口,畢竟這個姑娘很聰明,她在查出一點小線索後立刻就去了警察局備案,哪怕這些線索其實並不代表什麼,但如果她莫名其妙死了,一定會引起警察的注意。

不能殺,又不能讓她查到自己。

於是,“朋友”乾脆賣掉了原主。

原主殺人後不光沒有去自首,還為了不暴露自己殺人的事買凶殺害其他幾名無辜學生的事被爆了出來。

這件事本來就是真的,當時所有經手也都是原主自己來,自然一查就查出來。

自然的,債多了不愁,他順便也把當初撞人的肇事者這個名頭也給了原主,反正那個時候和解時原主就在場,順便推給他也很正常。

他被捕入獄,父母知道了這個噩耗,又是不可置信自己的兒子居然如此畜生,又是心力交瘁,紀父是第一個倒下的,腦溢血,再也沒醒過來。

紀母倒是撐到了最後,可惜牆倒眾人推,最後,這兩個無論是在哪裡都算的上是厲害人物的倒黴父母就這麼被垃圾兒子給拖死了。

和原主一起陪葬的除了他父母,還有幾名年輕的學生,五百多個無辜路人。

罪孽深重都不能用來形容了。

紀長澤閉了閉眼,照常開始盤原主性格。

張揚,敗家子,不少人眼中的冤大頭,雖然都二十五了,可還在每天混日子。

要說有什麼線可以挖的話,就是他最近沉迷遊戲,想要建立一個遊戲公司,卻遭到了父母的雙重反對。

紀父和紀母在遊戲上都是有陰影的,當年兩人初試拳腳,就是合夥開了一家遊戲公司,結果死的不能再死。

遊戲這個行業,從此就在他們眼裡變成了不好涉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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