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晉-江文學城獨家發表
宋父把這些照片給宋母看了,宋母氣得不行,死死的抓著宋父的手,恨恨的道:“報警!快報警,一定要把這個人販子抓起來!”
宋父點頭道:“這個王大虎就是因為販賣人口情節嚴重被判死刑,姓何的顯然也是從犯,當年應該是王大虎一力承擔所有責任,讓她逃脫了法律的懲罰。這一次,絕對不能再讓她跑了。”
宋母看著那封來曆不明的郵件,遲疑問道:“有查出來是誰發的郵件嗎?”
宋父道:“沒查出來,但我猜測應該是跟之前寄信來告訴我們女兒真實身份的人是同一個人。”
宋母道:“我們應該謝謝他,不管他是打著什麼主意,總歸是幫了我們大忙。”
宋父宋母沒有把心思多花在這個幕後給他們送真相送證據的人身上,動作很快的去報了警,半點都沒有顧及何母是宋明珠親生母親。
宋父宋母現在沒有遷怒報複宋明珠,就算他們對宋明珠感情深厚了,而對何母這個惡意掉包他們親生女兒還想把他們女兒當做小羊賣掉的人販子,他們就憎惡極了。
他們心中後怕不止,萬分感激當年抓捕王大虎的警察,如果不是王大虎被及時逮捕了,他們的女兒肯定早就被王大虎給賣到不知何方去了,而不會像現在這樣,何母害怕自己也被抓不敢賣掉宋靜靜,把孩子勉強養大了,也讓她得以回到他們的身邊,一家團圓了。
警方接到宋父宋母的報警之後,以宋父宋母在江城的身份地位,警方自然很重視他們報的案子,在看過宋父提供的證據之後,警方立刻去何母家中搜查日記本原件。
何母和宋明珠壓根就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警察上門前她們還在家中吃飯,突然被敲響大門,何母過去一開門,就看見幾個警察穿著警服站在門口,本就做賊心虛多年的何母立馬被嚇得癱軟在地上,她第一反應就是自己當年隨丈夫一起販賣人口的事發了。
這些警察都很經驗豐富,一看何母這副做賊心虛之色就知道她肯定有事兒,立馬就有個警察將她控製住,其他人進去搜查證據。
宋明珠拿著碗筷呆呆的看著警察入門的一幕,驚慌不已,無措的看向何母,卻見她已經被警察控製住了,心裡頓時就更慌了。
何母藏日記本的地方並不算多麼隱蔽,有經驗的警察一搜就搜到了,翻看日記本,果然看到了與宋父上交的照片一模一樣的內容,裡麵還有何母與丈夫王大虎勾結其他人販子拐賣婦女兒童的內容,他們當即將日記本放入證物袋中帶走。
“找到了日記本。”搜到日記本的警察走了出來,何母看見日記本之後,深知自己在日記本裡寫了什麼東西的她徹底癱軟了身子,放棄掙紮了。
悔不該當初因為心理壓力大,為了發泄心底的壓力,把她與丈夫的犯罪過程都寫在日記本裡。在丈夫死後這些年她就寫得少了,但卻還會時常翻看日記本,回憶自己與丈夫往昔的日子。
在彆人看來日記本上的內容是她和丈夫王大虎的犯罪記錄,但在她看來卻是她與丈夫同舟共濟的幸福過往。
所以她一直舍不得銷毀這個日記本,抱著僥幸心理留到現在,被警察發現了。
何母被帶走了,她本來還想狡辯掙紮一下,不肯承認日記是她寫的,但日記本上的指紋與字跡,經過檢測都是屬於她的,證據確鑿,無從抵賴,最終隻能認罪。
何母對自己跟著丈夫王大虎一起拐賣婦女兒童,借著自己孕婦身份獲取年輕女孩的同情把人迷暈帶走,故意掉包自己女兒和宋家女兒等罪行供認不諱。
在宋父宋母請的律師團隊的努力下,何母被判了無期徒刑。
宋明珠親生父親被判死刑,親生母親被判無期徒刑,她淪為了無父無母的孤兒。
宋明珠還未滿十八歲,突然得知自己父母都是落網的人販子,她根本不願意接受,跑回宋家去找宋父宋母,想告訴他們,她不是何母的女兒,她姓宋,她是宋家的女兒……
但宋父宋母根本不願意見她,在得知自己女兒流落在外吃苦受罪背後全是宋明珠親生母親搞的鬼後,他們對宋明珠就再也沒有任何容忍了。
或許有聖母會站著說話不腰疼的說,宋明珠當年隻是一個什麼也不懂的嬰兒啊,壞事都是她父母做的,人又不能選擇自己的出身,她是無辜的呀。
話雖沒錯,但她作為既得利益者,就無辜不起來了。
作為受害者的宋家人,不想原諒加害者的女兒,難道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嗎?
就連宋父宋母養育宋明珠的那十六年的回憶,都成了他們心中永遠的痛了。
每次他們隻要一想起來,他們哄著宋明珠開心時,他們的親生女兒在被何母打罵;他們給宋明珠買新衣服時,他們的親生女兒在撿彆人的舊衣服穿;他們給宋明珠喂飯時,他們的親生女兒踩著椅子給何母做飯;他們開著豪車送宋明珠去上學時,他們的親生女兒連書包都沒有,一步步邊撿垃圾邊走去學校……
曾經的幸福回憶,成了往他們心口紮的刀子,每每回想起來,就紮得他們鮮血淋漓,痛苦難忍。
宋母將家裡所有與宋明珠有關的東西全都清理扔掉了,宋明珠這個名字也成為了宋家的禁忌,誰都不能提起,誰都不想提起。
為了走出曾經的陰影,宋父宋母決定搬離江城,去京都定居。
宋家搬家的速度很快,俞玨把照片發到宋父的郵箱後沒多少天,就聽說宋明珠的人販子母親落網了,宋靜靜轉學了,宋家搬走了。
班上的同學看著宋靜靜和宋明珠空著的座位,都忍不住議論紛紛起來。
“原來宋明珠的親爸親媽都是人販子啊,她跟宋靜靜互換人生,也是她媽故意掉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