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火鍋英雄》(1 / 2)

() “小沈,頭向左偏一點,右手放在領口,但不要碰到襯衫。對,就是這樣,保持住!”

攝影棚內,沈明穿了一身藏藍色的西裝,筆挺筆挺的戳在哪兒,短發乾淨,皮膚清爽,妥妥的男模範兒。

原本有些偏黑的皮膚在燈光下顯得分外迷人…

跟現在流行的奶白色小鮮肉不一樣,憑空增添了一絲男子的陽剛氣息。

攝影師陳漫舉著大鏡頭,正麵蹲在他麵前拍照,覺得差不多了,又開始指揮:“小沈,左手插口袋,右手稍稍往上抬。”

拍照這種事,沈明雖然是第一次,卻顯得頗為熟稔。

畢竟也是有經驗的演員了。

服裝是雜誌社讚助,隻能試穿…

一米八的身高,俊朗的外表,妥妥的男神!

沈明拍完,然後就輪到彭玉昌…

不僅拍單人照,還有兩人互動的瞬間照片。

最近不是流行男男cp嘛,什麼古劍四基,是胡不識霍嘛…

當然,這個cp隻是暫時的,兩人肯定要分開發展。

沈明整個人都是懵的…

這就上了《芭莎時尚》的封麵?

這也…這也太隨便了吧?

簽個約附帶上雜誌?

不是說這玩意代表著逼格,新人是不可能登上五大刊?

還說什麼,時尚圈對一個演員尤其重要,哪怕演技再好、作品再經典,獎項獲得再多,票房成績再高,如果沒有時尚資源,也沒法升咖…

他們說必須要得到vogue中國版的認可,上不了vc的就不是大花!

還舉例秦海路、餘蘭,因為沒有“時尚資源”,也就沒有所謂的“逼格”和“星光”,所以就不算大花!

“你都從哪聽的?對一個演員來說,最重要的是演技,其他的都是附帶的,我們跟《芭莎》、《vogue》、《嘉人》關係都很好,他們隻是雜誌而已,並不代表什麼!”

“網上說的啊!”

“…彆聽那幫營銷號瞎帶節奏,紙媒哪來那麼大影響力!”

楊鑫很不在意的擺了擺手…

大佬果然是大佬…

柯明斯基很讚同:“演員就是演員,不是廣告模特,星光和代言隻是附加,觀眾認可的是作品,是角色,是演技,能表彰的是權威獎項,從來就不是什麼雜誌!”

“當然,有這些也是好事,紙媒的影響力雖然局限性很大,但也能讓你在小範圍內獲取知名度了…”

……

才簽約,沈明就見識到了傳說中大經紀人的能耐!

不僅預定了新一期的《時尚芭莎》,順帶著還談妥了兩項代言,雖然隻是一級代言…

一級代言就是雙方初步接觸,拍個廣告牌那種。

初步接觸之後,如果覺得合適,然後才是二級代言也就是宣傳大使,再然後就是代言人,最頂級的叫合作夥伴,人家產品會專門推出一款符合代言人氣質的東西,也叫個人品牌,比方說dygaga的fame係列,黴黴的woruck…

但這些都是沈明沒有想過的東西!

如果他留在永樂,或者繼續跑單幫,根本沒他的份。

瞅瞅這人脈!

金主爸爸肯定不是看在沈明的麵子上就給錢,很明顯是借了楊鑫的光!

兩項代言,進賬接近50萬,公司拿走一半…

沈明都沒反應過來,自己就已經成為百萬富翁了…

難怪那麼多年輕人想做藝人,這玩意來錢也太快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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