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雖已娶妻,但與潘家六姑娘亦是兩情相悅,家中那個,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責任。與她,才是男女之愛。”
“我們相約一起離開,並不違法。大人如此大張旗鼓來抓我,是不是有點大材小用了?”
他又不是個沒讀過書、不認識字的莽夫,大周律他也知道,私奔最多男女各杖二十,家族內部的處理權更大些。
可能因為研山是自家地盤,薛銘越說越有底氣,到最後,連薑文遠都開始懷疑自己是不是抓錯了人。
這個胡酉的假身份,牽連到的可不單單是一個與他私奔的潘六姑娘,王姑娘怎麼算?
不是他想抵賴就能抵賴的!
“廢話少說,你有罪沒罪,先與本官走一趟再說!”就不信了,人證物證俱全的情況下,他還能像現在一樣鎮定自若,侃侃而談!
秋菊已經被王家送來了府衙,此時與春華老老實實跪在堂下。
被趙東籬救回來的女子業已蘇醒,哭過一場後,聽聞害她的人被抓,也掙紮著到了堂上。
就連剛回去的非墨與趙東籬都有人專門去請,現下還未到堂。
此四人為人證。
至於物證,反倒匱乏,隻有三塊品相差不多的玉佩。
這三塊玉佩,一塊得自董燦燦,一塊得自王懷琪,還有一塊,是從潘菆欣那得來的。
野山上受傷的女子身上,什麼也沒有,那個男人沒有給過她玉佩。
薛銘是秀才,擁有見官不跪的特權。
府衙大門緊閉,事關女子名節與家族聲譽,此案實不宜公開審理。
薑文遠拍驚堂木升堂,他也僅僅是不驕不躁地微微躬身行禮,便直直站著,似笑非笑地看著薑文遠。
這怕是安慶府大堂上最淡定的階下囚了。
但願他能一直這麼淡定。薑文遠不以為意,他確定他們沒有抓錯人。
“今日升堂,乃為河中沉屍一案。”
“秋菊、春華!”
“奴婢在。”兩女連忙回話。
“你們可認得堂上之人?”
“奴婢認得。”秋菊伸手指認薛銘:“他就是胡酉,就是他與我家姑娘三番兩次約見,甚至還
約我家姑娘私奔,我家姑娘因此被害。”
“奴婢也認得。”春華緊隨其後:“就是他,他也約我家姑娘一起私奔著。”
“區氏,害你之人,可在堂上?”
區氏就是趙東籬救回來的女子,隻見她茫然抬頭,視線在大堂上的所有人臉上劃過,看到薛銘時沒有特殊反應,最終看完一圈,搖了搖頭:“大人,不曾有他。”
什麼?這卻是薑文遠沒想到的!
之前請的大夫說過,區氏身上的傷不算重,都已經一一包紮,隻要人能醒過來,便沒什麼大問題,現下看來,問題大了,她怕不是失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