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了,九條人命,他們彼此之間沒有查到共性聯係,第一年的三名死者擁有同樣的生辰八字,第二年的三名死者都是街頭臭名昭著的人物,第三年的這三個還不知道有啥共同點。
可以說除了死法相同外,他們沒有聯係。能讓凶手堅持了三年都不變的殺人方式,肯定有點意義,不然隻是單純想殺人的話,完全有更簡單的方式,一刀割了脖子或是捅了肚子不是更快捷。
嗯。值得好好查查,南城魚龍混雜是混雜,人均居住麵積小得可憐,幾世同堂擠兩間屋的不在少數,想來這麼多人的血,味道得多衝,隻要是帶個鼻子的,都能聞得到吧?
薑文遠將自己的想法說了出來。
南城嗎?
薑久盈覺得不對。
“爹爹,你說這三次,發現的屍首,都被拋在了南城的荒宅裡?身上被凶手花時間整理得很乾淨?”
“不錯,這凶手也是個大膽的,每每在拋屍之後,並不懼怕被發現,還浪費時間停留,其心智也算異於常人。”
可不異於常人嘛,正常人怎麼可能乾得出來殺人的事!
跑題了,她不是這個意思。
“父親為何確定,那凶手居於南城,第一案發地點也在南城?可是昨夜他殺人時被人發現?”
“當然不是,是拋屍時被平王世子的人撞見了。那人跑進了北城的一家青樓,平王世子不死心,非要盯著人出來不可,現在估計還在青樓門口守著呢。”
“也就是說,南城隻是他的拋屍地?”
“嗯,可以這麼說。”畢竟沒有找到過第一案發現場嘛。三具屍體被凶手安頓在荒宅之中時,身體蒼白無血色,傷口處已然翻白卷曲,草叢裡沒有發現一滴血跡,顯然這不是被害現場。
“凶手將屍首就這麼扔在荒宅裡,早早晚晚都會被人發現嘛。”薑久盈給父親夾了一筷子銀絲卷:“爹爹彆光喝粥啊,嘗嘗這個。”
她繼續說道:“咱們換位思考一下,如何您是凶手,在家中殺了人,想要處理屍體,可選的範圍隻能在家附近,您會怎麼做?”
“挖個深坑,把屍首埋進去,再鋪平,讓外人看不出來。年深日久,化為一堆白骨,自然便平安無事了。”薑文遠想都沒想地回答。
“那如果能遠遠地扔到無人之處呢?”
“自是趁著月黑風高,遠遠拋出去,儘快離開,彆驚動任何人。”
薑久盈點點頭:“女兒與爹爹想得一樣呢。”
“遠的地方,咱們人生地不熟的,並不應該出現在當地,因此心裡害怕,肯定會第一時間扔下屍首,迅速逃離,希望等屍體被人發現時,無人能將死者與自己聯係起來。”
“近的地方,深深埋入地下,人不知鬼不覺,等此事風聲過去。”
“遠拋、近埋。”心理學認為,人是社會的動物,存在一定的動物習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