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公主一心要抓偷羊賊,自然不可能就讓行動這麼結束。
她讓康姆和莉莉去安撫羚羊,發表一些‘這是為了大家以後的安危,為了更長遠利益’等等冠冕堂皇的廢話,羚羊們憤憤不平,卻還是被安撫了下來,耐著性子等結果。
幸運的是,在這一天,偷羊賊終於行動了。
然而,偷羊賊的暴露卻並非是雄獅三兄弟的功勞,而是因為他瞄上了羚羊群中最高、最壯、最大隻,也是最狡猾、最厚顏無恥、最喜歡罵街的一頭羚羊。
它的名字叫本,身上有旋角羚羊(又名大羚羊)的血脈,所以,體型相對較大,渾身都是灰黃色的短毛,偏偏屁股那裡全是白毛,導致每次跑起來的時候,都能看到一個圓形的白/屁/股在前頭一動一動,極富喜感。所以,公主一度懷疑,它那麼厚的臉皮,很有可能是從小先天缺陷導致被彆羊嘲笑太多次,身經百戰後,才練出來的。
可不管怎麼說,這頭羚羊和公主養的其他羊都不一樣。
因為它是主動找上門的,而且,目的性非常明確,就是想和莉莉羊生小羊羔。
隻可惜莉莉羊被康姆養大,一直有輕微的種族認知障礙症,短時間內不願意和一頭草食動物相愛,所以,羚羊本的追求進度還處在‘努力讓自己不被獅子吃掉,取得羚羊群主導權,在莉莉麵前混個眼熟’上。
不過,雖然莉莉羊沒有接受它。
但經過一番努力,它確實(憑借無恥)成功取得了獅子們的關注。
所以,當熟悉的羊式口音響起時……
獅子們第一時間反應過來不對,而不是像以前那樣,當成羚羊們無聊、普通的咩咩叫
草原上一望無際,動物們一般都會靠毛色、伏下身子,或者藏在草叢中來進行隱蔽,可一旦進行出擊戰鬥,就再難隱藏起來了,一眼望過去,幾乎沒什麼視覺障礙。
所以,雄獅三兄弟清清楚楚地看到,羚羊本正繞著圈的狂奔,後頭追著一頭大雄獅。
它一邊跑,一邊淒厲地慘叫著:“廈羊裡咩!廈羊咩!有屎殺羊咩!!獅殺羊咩!救命!敲裡咩啊!!屎子似了似了咩!快來救咩!”
居然真的是流浪雄獅來了?
居然真的有流浪雄獅敢來?
自覺領地被侵犯的提米瞬間火就上來了。
他眯起眼,猛地咆哮一聲,比阿倫還快半步地縱身一躍,前爪彈出鋒利的指刀,張嘴想罵一嗓子,卻被那頭死羚羊給帶偏了口音:“敲裡嗷啊!呸呸,什麼玩意兒……”他趕忙糾正口音,重新威風凜凜地喊一嗓子:“特麼的敢來我的地盤偷獵,想死嗷嗚?”
那頭雄獅見勢不妙,不得不停下了追逐羚羊的步伐。
他本在追羊的狂奔中,這時,一個急刹車,身子敏捷地向左一偏,恰好躲過提米的一爪子,身子微微站穩,卻不趁勝追擊,謹慎地一個轉身,向左側疾退數步,和提米拉開一段距離。
也幸虧他沒有趁勢偷襲提米。
因為提米敢跳起來攻擊,就是仗著安德烈和阿倫在自己身後不遠處,但凡那頭陌生雄獅敢出爪,安德烈和阿倫肯定會也給他來上一爪子。
如今,他這麼一退,反而讓場上形勢變成了三足鼎立模式。
提米和阿倫、安德烈各自占據兩端,他自己則站在了另一端。
一時間,雄獅們都沒輕舉妄動。
提米睜大眼睛,凝神望過去,借著月光看清了流浪雄獅的樣子。
高高瘦瘦、一張很英俊、討喜的毛臉,狹長的丹鳳眼,圓圓的嘴巴自帶弧度地微微翹起,乍一眼看過去,仿佛是在笑一般,隻是鬃毛雜亂,沒有光澤,還有些瘦,胸前肋骨支棱著,一看就是吃了上頓沒下頓,最後導致營養不良的那種類型。
‘毛色好像有點兒眼熟,我見過他嗎?’
在提米還皺著鼻子在心裡思索時,安德烈已經衝口而出:“恩裡克,你怎麼會在這兒?”
那頭全神戒備中的雄獅,十分驚奇地抬起頭:“你認識我?”
他不由得眯著眼睛,定神打量了一下雄獅三兄弟,突然恍然大悟:“臥槽!原來是你們啊!住我叔叔隔壁,後來搬家,喜歡養便宜兒子的野牛三獅!”
雄獅三兄弟齊齊沉默了三秒。
過了一會兒,提米才滿臉嫌棄地吐槽:“呸,野牛三獅是什麼鬼?誰特麼起的破名字!愛吃牛就要用牛命名嗎?這得多文盲!”
阿倫也很惱火:“還有,喜歡養便宜兒子又是什麼意思?”
他試圖美化自己地嚷嚷:“我們那是,是寬容和善良,是草原上的仁義君王!”
以一對三,正心裡沒底的恩裡克,瞬間激動了起來:“仁義君王好啊!那你們看我怎麼樣?”
他的胡須彎成月牙形狀,嬉皮笑臉地嗷嗚了一聲:“對我也寬容、善良一點兒吧,爸爸!”
羚羊本不同意(好像獅子會理它一樣)!
它在遠處拚命彰顯存在感地咩咩呐喊:“敲裡咩!敲裡咩!敲裡咩!咩沒你這個屎兒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