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風郡的原大教堂, 現醫院。
原本鑲嵌在圍牆內部的魔晶已經被摳掉了,所以圍牆失去了神術陣的加持,也沒有了那種潤澤的寶光。但石頭原本的白色並未因之而改變, 在陽光下依然看起來乾淨明亮,也襯得上麵貼的畫紙顏色格外鮮豔。
“衛生……宣傳……欄?”守夜人當然是認得字的,但是這些詞彙卻陌生而繞口,要稍微思索一下才能明白。
不過不明白也沒關係, 看看那些畫的內容, 也就知道是做什麼用的了。
畫很大,一米見方, 顏色鮮豔,老遠就能看得清楚。每幅畫的上方有黑色的大標題, 下方則有小字的詳細說明。
“不喝生水。”獵犬看著第一幅圖,那上麵畫了一個土灶, 正用陶鍋煮著一鍋滾沸的水,下方的小字寫著, “從井裡或河裡打來的水,藏著眼睛看不到的小蟲子, 會導致腹痛、惡心、孩子瘦弱, 應煮沸之後放涼再喝。同理, 不能吃生肉,蔬菜水果也應用煮沸過的水洗淨才能吃。”
他露出若有所思的表情:“河水裡確實……”以他的能力,自然能夠發現野外的河水看起來清澈,其實並不那麼乾淨, 隻不過像他們這種級彆的覺醒者並不必在意罷了。但對普通人來說,一些蟲子和汙物喝入腹中,確實沒有好處。至於蔬菜和水果, 那當然就更不用說了。
但是誰會對平民說這些呢?而且,就算平民知道了又怎麼樣,他們有足夠的柴火來煮水嗎?難道柴禾不要錢,不交稅嗎?
“虛偽。”疾風在旁邊嗤了一聲,說了同樣的話,“平民用什麼來煮水呢?”
“用蜂窩煤啊。”旁邊卻有個半大的女孩子答了話。
“嗯?”獵犬很有興趣地看向女孩,剛才她站在圍牆旁邊,又隻是個半大的孩子,所以獵犬根本沒有注意,還以為她隻是在這裡玩呢,“你說什麼?”
女孩子並不膽怯,反而用手比劃了一下:“女公爵大人運來了一些蜂窩煤,是這麼大小的,中間紮著蜂窩一樣的眼,很便宜的,一枚銅幣能買兩塊,可以燒整整一天呢,隻要蓋一個用來燒煤的爐子——現在的新房子裡都有,非常好燒的。柴禾也有人挑來賣,兩個銅幣一捆,燒煤要用這個引火。燒上一大鍋水,一家人都夠喝。”
她看起來有十一二歲,身上的麻布衣服顯然是好幾塊碎布拚起來的,但洗得很乾淨。有些發黃的栗色頭發梳成辮子,辮梢上還用一根紅色的絨布條紮了個蝴蝶結。
這個蝴蝶結確實有點紮眼,因為那種絨布絕對不是穿麻布衣服的人能用得起的,那是貴族才能用的絲絨!即使這麼一小條,也不會落到平民手裡。
“你這個發帶是哪裡來的?”獵犬微笑著問。
但是他不笑的時候還好一點,一笑起來不知怎麼的就讓人心裡發毛,仿佛看見一條惡狗齜出了牙齒一般。女孩子倒退了兩步,但轉頭看看醫院門口站著的兩個守衛,仿佛心又定了下來,挺胸抬頭地回答道:“這是女公爵大人獎勵我的,因為我學字快!”
現在女公爵大人經常要貼告示,還要宣傳各種各樣的事情,很需要識字的人。但是識字的人一時很難找到,於是就召集了他們這批半大的孩子來學習,也不需要他們一下子識很多字,先能把宣傳畫上的字都認識了,能夠講給不認字的人聽就可以。
她學得最快!
當然,也不是說所有的字她就都認識了,但她很聰明,女公爵是先讓人把宣傳畫上的字都念給他們聽,她就牢牢地記住了,然後有不認識的字,她就對照著背下來的內容去回憶,至少給彆人講的時候是不會出錯的,而且這樣反複地對照和回憶,她既牢牢記住了宣傳畫的內容,又認識了那些字,一舉兩得!
所以她現在已經跟那個瘸腿男孩一樣,能夠獨當一麵,專門給人講解宣傳畫啦!
因為她是最能乾的,所以女公爵獎勵了她五根發帶!整整的五根哦,都是這樣精致的布料,鮮豔的顏色,而且還各不相同,有紅、綠、黃、紫、藍好多種可選,隨她自己挑!
而且在這裡念宣傳畫,每天還有三個銅幣的薪水,並且包一頓午飯——午飯可好吃了,有一碗酸辣粉和一些蔬菜,還有一塊麵包呢。她吃酸辣粉就飽了,麵包可以帶回家給媽媽。對了對了,酸辣粉裡有油花,有時候還會有些魚肉碎呢!
她越說越高興,已經忽略了獵犬那讓人有些後背發毛的笑容,很驕傲很得意地告訴他,雖然她是個女孩子,但現在她家那一條街上的所有孩子,誰都比不上她掙得多!
獵犬一邊有一搭沒一搭地聽著,一邊看著後麵的宣傳畫。
這些畫上有的在講“使用公廁”,有的講“受傷清創”,有的講“肥皂洗手”,有的講“消滅四害”,有的講“勤換內衣”,簡直是從吃到拉全部包括了。
女孩炫耀完了,猛然想起來她的任務是給人講解宣傳畫,於是連忙又挨著每張畫給獵犬講解了一番,並且非常肯定地說:“女公爵說了,如果能夠做到這些,人就很少會生病了,也不用花錢去買聖水!”
聖水這個詞跳進獵犬的耳朵裡,刺得他眉梢一動:“這樣就不會生病,也不用買聖水了?”
“對!”女孩非常肯定地說,“女公爵說了,有一些病是可以避免的,有一些病可以自己治療,但是方法要得當,比如說受了傷就不可以用土去止血,那樣反而會汙染傷口。隻有一些比較重的病,要來醫院看病。”
獵犬咧嘴笑了一下:“醫院什麼病都能看好嗎?”
“還不能。”女孩卻搖了搖頭,“女公爵說了,醫生的能力是不同的,有些病他們治得好,有些病治不好,所以我們日常就要講衛生,減少自己得病的機會,不讓小病變成大病。”
“嗬嗬——”獵犬又笑了一聲,“治不好病的醫生,又有什麼用呢?”
女孩反問:“那聖水也有治不好的病呢?”
獵犬的眼睛裡猛然閃過一絲殺氣,但是被他壓下去了:“聖水治不好的病,是因為他們做了瀆神的事,是神在懲罰他們!”
這話如果說給那些成年人聽,大概他們就不敢再說什麼了,畢竟瀆神對他們來說是刻進了骨血裡的罪行,誰也不敢對此有什麼抗議。
但半大的孩子就沒那麼好說話了,他們更相信女公爵的話,畢竟是女公爵給他們的親人或他們自己治好了病,然後又讓他們有活兒可乾,有錢可賺,有飯吃有衣穿的:“那為什麼同樣的病,大主教能治好,見習牧師就治不好呢?難道神的懲罰,遇上大神官們就沒有用了嗎?”
這個問題獵犬也無法反駁。他鼻翼抽動了兩下,眼睛開始有些泛紅。
女孩子感覺到了一點危險,下意識地想往後退,但又倔強地站住了跟獵犬對視:“難道不是這樣嗎?”她覺得女公爵說的特彆對,而且,拋棄海風郡逃走的神官們,算不算瀆神呢?神為什麼不懲罰他們?
“咳!”疾風重重咳嗽了一聲,拉了一把獵犬,“我們該走了,還要去買鹽呢。”他已經看見那兩個守在教堂門口的守衛把目光移過來了。這兩人中有一個應該是初級騎士,還有一個隻是普通人,但兩人手裡的武器有些不太尋常,疾風從那看起來並不像神術武器的黑色奇怪長管上,感覺到了一點危險。
女孩很高興自己駁倒了一個成年人,她並不知道剛才有多危險,畢竟醫院門口的守衛不單看守醫院,也包括要保護她的。所以她心情不錯,聽見他們說要買鹽,就提醒了一句:“現在買鹽不在精鹽工坊了,你們要去市政廳,那邊有接待商人的分部。鹽,罐頭,都要去那裡才能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