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礦洞前麵, 一群人都圍著最後一輛礦車。
“還真是有新礦石!”倫吉爾高興地拿起一塊礦石,礦石呈灰綠色,但從斷口處能夠看到, 中心部位是晶瑩透明的淺綠色和黃綠色, 很像橄欖石,“百麗兒說得真準啊!”
百麗兒也在人群裡, 紅著臉笑了一下:“都是公爵大人教我的,不然我根本想不到……”想不到她的能力還能用在探礦上。
不少人向她投來了羨慕的目光——因為跟著女公爵學習,所以覺醒了能力, 既能給人看病,又能探礦,多好啊……
當即又有人下定決心, 一定要送家裡的女兒去掃盲班。百麗兒對自己的過去並無避諱, 大家都知道她以前就是個流浪兒, 後來在傭兵團打雜而已。這樣的人在女公爵的培養下都這麼厲害, 他們的女兒就算比不上百麗兒,聽女公爵的話也一定能有點好處的。
海因裡希卻皺了皺眉頭:“這東西不是橄欖石,似乎……太脆了吧?”他剛才也拿了一塊礦石,想把裡頭嵌著的一塊杏核大小的黃綠色晶體摳出來,但這塊晶體直接就碎成了兩塊,表麵上還留下了他的指甲劃痕——雖然他的指甲跟普通人的指甲不一樣, 但他也沒有用多少力氣, 能這麼輕易地留下痕跡,就能比較出來這東西比水晶脆弱多了, 絕不是橄欖石!
“確實不是。”金羽作為彩虹領曾經的大小姐,對於寶石自然有發言權,“好的寶石除了顏色與透明度之外, 還要堅硬,這樣才適合打磨與裝飾。”她也拿了一塊紅褐色的晶體仔細看了看,然後輕輕往礦車邊沿上磕了一下,隨著一聲脆響,這塊有著雜質的晶體也裂成了兩半。
“橄欖石比它要堅硬得多。像這種——”金羽看了百麗兒一眼,猶豫著把後麵的話硬生生改掉了,“如果用黃金多包裹一下,仔細使用的話,應該還是……其實珍珠和珊瑚也很軟……”
海因裡希就沒她這麼客氣:“珍珠和珊瑚是有韌性的,這個太脆了。”哪怕輕輕摔一下也會裂成兩半的寶石,不會有太多人喜歡,除非這寶石非常漂亮,但至少以他看來,新挖出來的這種寶石還沒達到那種人人驚豔的程度,同樣的顏色,貴族們大可選擇橄欖石的,畢竟橄欖石更堅硬,而且價格也並不昂貴。
倫吉爾倒是信心十足:“安娜夫人一定有辦法把它賣出去的!”
陸希哈哈大笑起來,看來安娜帶貨女王的地位已經深入人心了:“不需要安娜夫人,我也能把它用掉的。”
已經有點頹唐的百麗兒立刻抬起了頭,用充滿希冀的目光看著她:“所以這個是寶石嗎?”在女公爵提到她的能力可以用來探索大地之後,她先就跑來了最近的水晶礦洞進行試驗,果然在一試之下,真的發現水晶礦最西邊的礦洞下方,能力回饋給她的感覺跟彆的地方不一樣。
現在果然挖出了新的礦石,百麗兒當然希望它是有價值的,如果是寶石的話,那就能為長雲領賺來滾滾的金幣,就像石英砂一樣。
“嗯,做寶石的話勉強也可以。”這種礦石她還真的認識,在她那位繼妹的收藏室裡見過幾乎顏色完全一樣的藏品——這是磷灰石。
磷灰石的硬度隻有5,所以除非是為了收藏,很少做成帶刻麵的寶石,否則很容易就把刻麵的邊緣給碰得坑坑窪窪像狗啃一樣。但是如果切割得恰到好處,磷灰石也會呈現出有強烈色彩的光輝。
雖然說硬度低,但這倒不是最重要的,因為正如金羽所說,珍珠和珊瑚的硬度更低,甚至長雲領才推出的琥珀硬度隻有2.5,而喪禮上常用的珠寶煤玉其實就是煤,硬度才2.5呢。
雖然有顏色相似的橄欖石存在,但如果真想要把磷灰石當做寶石賣出去,陸希自忖自己加上安娜確實能做到。
但費那個勁做什麼呢?磷灰石的成份是磷酸鈣,這就是磷礦啊!磷礦代表著啥?首先就是磷肥啊!
莊稼一枝花,全靠肥當家。氮磷鉀三大肥,種花家可謂無人不知無人不曉,現在長雲領用的糞肥裡氮含量多,再加上間種大豆,氮肥基本可以滿足;鉀肥則有從鹽裡分離出來的鉀,勉強也算夠用;隻有磷肥,到現在還是用各種魚骨和獸骨的骨粉來代替,實在有點麻煩——不說彆的,魚骨還得從白浪灣運過來呢。
但是現在有了磷礦,不但自用夠了,以後說不定還能出口呢!一想到用肥料全麵代替牧師祈福的前景,陸希就覺得痛快。相比之下,寶石都不如這個好!就真沒想到,這個石英礦還能再給人帶來驚喜呢!
“磷肥?”倫吉爾倒抽了口涼氣,感覺自己有點牙疼,“用,用這種晶體去做肥料?”這可是能做寶石的東西啊!好,好心疼喲。
陸希笑起來:“也可以先把寶石級的晶體挑出來嘛。”
倫吉爾更牙疼了。聽聽這話,合著要是沒人提,女公爵就打算把這些寶石都打包送進堆肥廠啦?
她是真的不在乎寶石啊……倫吉爾再次確認了。她心情有些複雜地看了看陸希,女公爵穿得跟個男人一樣——嗯,雖然她自己也是這樣穿的,但她是煉鋼廠的廠長嘛,這樣穿是為了工作方便。但女公爵——作為大貴族她應該穿著華麗的長裙,梳著精致的發髻,戴著貴重的首飾,噴著淡雅的香水,無論走到哪裡都是這樣。
什麼,你說到礦山來穿成這樣不方便?你見過哪家的女貴族到礦山這種地方來的嘛!
倫吉爾再一次深刻地認識到,女公爵是不一樣的,就如對她來說寶石可能還不如肥料珍貴一般。所以,她所帶來的東西也是不一樣的,她正在建設的長雲領也是不一樣的,就連跟隨著她的他們——比如說倫吉爾自己,也終將是與從前不一樣的。
比如說,她曾經隻對打造精致的盔甲與鋒利的武器有興趣,可是現在她跟彆人一起,造出了這台不用魔晶就能運轉的蒸汽機。而且她還要把這個東西縮小,小到可以把它裝到馬車上,讓車子不需要馬就能行駛。而且女公爵說,這還隻是最近的目標。
那更遠大的目標又會是什麼呢?這個未來,可真是讓人期待啊……
獵犬和疾風看著那群人高高興興地從礦山下來,而那個女公爵手裡還拿著一塊愚人綠寶石,笑嘻嘻的仿佛撿到了什麼天大的寶貝。疾風不由得撇了撇嘴——高興吧,過不了多久就會失望了。
這樣想著的時候,他忽然看到女公爵身邊的一個英俊青年把目光向他投了過來,而且帶著審視與警惕地在他和獵犬身上反複掃視。
疾風心裡一緊,連忙拉了一下獵犬,向著對方恭敬地行了個禮。在成為騎士之前他隻是個小商人的兒子,對於向大貴族的仆人管家們行禮也沒少做過,雖然現在已經當了七八年的審判者,倒是仍舊還能彎得下腰。
但他很擔心獵犬會失態,畢竟讓他向女巫的仆人行禮,可能還不如殺了他。
不過出乎他意料之外,獵犬居然也跟著低下了頭,於是那道目光收了回去,女公爵一行人從他們不遠處走過,登上馬車離開了。
疾風籲了口氣,但還沒等他說話,獵犬已經一把攥住了他的手:“我聞到了魔鬼的氣味!那個女巫身邊就有魔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