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衝啊, 為了我們的偶像!”
我都沒想過有一天,我爸居然會抱著我,身後跟著糜稽和天野由雪, 為了躲避身後的人潮而狂奔著。
而事情的起因居然還不是因為我們揍敵客接了什麼不該接的單子, 導致念能力者聚集起來來圍攻枯枯戮山。
老實說這種情況每年都會發生,然後念能力者被打得稀裡嘩啦。
隻是現在身後追著我們不放的家夥居然都是枯枯戮鎮的普通居民,還夾帶著一些遊客。
而他們也不是為了致我們為死地, 純粹都是被我的歌聲聚集過來的狂熱飯。
被兒子的粉絲追著跑,我想席巴也是有生以來第一次。
都怪甜品店的音響設備實在是太好了,幾乎小鎮的所有的地方都能聽到我的歌聲,隻有響一點和輕一點的區彆, 而音量的差彆根本沒有意義, 隻要聽到我的歌聲就直接被我蠱惑。
這家甜品店真得很想一炮出名, 並且成功了。
所有聽到我的歌聲的人, 都揮舞著雙手朝我湧了過來, 可惜的是,這股人氣沒有辦法利用。
在舞台上麵的時候, 糜稽甚至都受到了影響, 把我從嬰兒推車裡麵抱了出來, 舉到了腦袋上麵,這讓我莫名其妙有了一種加冕為王的奇怪感覺, 還是那種政教合一的國度, 下麵的群眾發自內心地歡呼雀躍,甚至還想摸摸我的小腳丫。
我踹了一腳,前排的人被我帶起的氣流掀翻了十米遠,就這樣他們爬起來還在喊著“再唱一首”,然後繼續往前。
太恐怖了, 歌手界。
話說,這已經不是歌手界了吧。
如果不是席巴當機立斷,幾個跳躍飛到了台上,一把從糜稽手中抱住我,然後給了糜稽腦袋一巴掌讓他清醒過來,之後立馬狂奔,怕是我現在已經被人群給淹沒了。
不過那些人明明看到了席巴有這種當中搶人的實力卻也緊追著不放,要知道枯枯戮鎮上麵的居民因為離揍敵客近一向都是最惜命的,最會糊弄學,就算是有人逼著他們要情報,也能“嗯嗯,好的 ,抱歉,我不清楚”這些話來糊弄得保住性命,基本上不會和看上去能打的家夥硬碰硬。
現在簡直就是瘋了一般,一邊跟在看著就很能打的席巴身後狂奔,一邊還能在五秒之中決定了我的應援詞,“嬰兒嬰兒永遠飛,奶嘴奶嘴永相隨”。
滾吧,這是什麼奶嘴粉絲。
然後在十分鐘之後,人群之中就有了我的應援牌,上麵寫著大大的“世界第一的嬰兒偶像”。
快離我遠點,我要喊救命了。
我真得會喊的。
天野由雪一邊跑路一邊回頭,然後一邊還狂笑,差點沒讓自己被口水噎死,“你要不乾脆就出道吧,感覺比揍敵客接單還要賺,又沒有生命危險。”
……認真得嘛?
這叫沒什麼生命危險?
我感覺我現在打出揍敵客三少爺的名義出道的話,我的瘋狂粉絲能把揍敵客的黃泉之門都給衝了。
說不定就連普通人都能勇往直前,憑著人海戰術把三毛給燉了,然後就真的成為一盤菜了。
呀咧呀咧,我這輩子都絕對不會再唱歌了。
“話說,楠雄你乾脆帶我們瞬間移動不就好了嗎?”糜稽大聲地喊道,“我感覺我們在帶著全鎮人民進行馬拉鬆長跑,鍛煉身體。”
嗯,全民素質上升為何?竟然是因為……
這樣的震圈標題我都想好了。
但是我還是想說,偶爾跑跑也沒有任何問題,還可以當做鍛煉身體,你有多久沒玩捉迷藏了?不能因為大哥不在你就鬆懈了。
然而在這個時候,就連席巴都轉過頭看著我說,“楠雄,瞬間移動。”
就算是席巴也想要直接跑路了啊。
雖然這的確是個好主意啦,但是……
我開口說道:“咖啡果凍。”
我都上台唱歌了,鬨成這種局麵,還沒吃到那個特質的咖啡果凍實在是有些不高興,也不想走。
不管怎麼樣都要把咖啡果凍拿走才行。
聽到我這話,席巴被噎了一下,他似乎很想知道我的小腦瓜是怎麼想的,正想說什麼,就聽見糜稽說道:“楠雄,想吃什麼就吃什麼!我去為楠雄拿!”
然後就想要一轉頭衝向身後洶湧的人群,好在天野由雪手疾眼快地一把抓住糜稽,“喂,你想去死嗎?”
糜稽愣了一下,然後飛速地給了自己一下,搖了搖頭說道,“我也不知道怎麼回事,隻要聽到楠雄的聲音就像要為他做事。”
呀嘞呀嘞,不會吧,現在不僅僅是唱歌,是連說話也不行了嗎?
雖然我還能用心靈感應就是了,實際上也沒有必要開口說話,不過被強迫逼著隻能用心靈感應還是會讓我有些不爽。
明明席巴和天野由雪都能保持正常,糜稽卻會被受到影響,但仔細想想的話,席巴和天野由雪他們倆個也是有共同點的,都是念能力者,也許念能力者對我的能力會起到一點的抵抗作用。
我還以為席巴會逼著我瞬間移動離開。
大概是考慮到揍敵客的人被一群普通的鎮民和遊客追著跑,還不能拿到三少爺想要的咖啡果凍這件事傳出去很丟人吧。
席巴居然說道:“我們繞一圈,甩開他們,然後去拿咖啡果凍。”
不愧是有著吃垮的餐飲店的背後的男人,大胃王終結者的稱號,席巴對小鎮很熟悉,帶著我們七繞八繞,就甩掉了人群,然後繞回了那家甜品店。
原本的舞台都已經被人群給衝塌了,在地上還躺著幾個受傷昏迷的人,還好隻是傷筋動骨,並沒有傷亡,希望他們也能和揍敵客有著差不多的身體素質,能夠輕而易舉地挺過這個劫難。
席巴帶我們飛快地跑到了甜品店的後門,因為唱歌的場地是在露天的,裡麵倒是沒有什麼破壞的痕跡,在大廳的中央擺放著一個巨型的咖啡果凍,在甜品店裡麵都有醉人的咖啡香。
我被誘惑著飄了過去,耳邊卻傳來了一陣呼嘯的風聲,我下意識地帶著咖啡果凍一起躲開,在我原先的位置出現了一個飛速打過去的拳頭。
而拳頭的主人是一個我沒見過的男人,他穿著一身破破爛爛的灰色衣服,戴著一頂藍灰色的貝雷帽,戴著很長的圍巾,胡子拉碴,看上去就像是那種狼狽的流浪漢。
但是卻很強,就渾身的氣勢來看,雖然隻有二十二歲,居然不輸給席巴。
糜稽和天野由雪都立馬戒備了起來,不過席巴卻看著很放鬆。
對方吹了一聲口哨,“喲,才是個嬰兒就有念能力嗎?”
“金。”席巴叫了一聲他的名字。
等會,這是那個傳說之中的金·富力士?
居然隻有二十二歲?這不是和席巴相差八歲了嗎?按照席巴的說法,我還以為他們得是同輩的。
結果在席巴十二歲離家出走的時候,金才四歲啊,根本不搭噶,所以居然是走忘年交的路子嗎?
不得不說,連這都能交上朋友,而且看上去席巴還很相信對方。
金,有點手段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