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因為那根糖葫蘆,畫水也從樓上下來了。
她個子小小的,被沈放抱在懷裡,乖巧地叫人:“二哥,朝夕姐。”
之前在鐘念的婚禮上,朝夕和她見過麵,也知道她是學醫的,也在市立第一醫院上班,隻不過是另一個科室,兩個人從沒見過麵。
沈放、梁亦封、季洛甫和陸程安四人聊著天。
朝夕和畫水低聲說著話,都是一個醫療係統裡的,自然也有著共同話題。快到飯店的時候,畫水突然想到什麼,聲音帶著惺忪的鼻音,說:“朝夕姐,最近流感爆發,你在醫院小心點兒,我就是不小心所以才這樣的。”
朝夕點點頭:“好,我會注意的。”
吃飯中途,沈放接了個電話。
電話掛斷之後,他問陸程安:“二哥,你晚上有事兒嗎,幫我去下會所。”
“怎麼?”
“林家那位在那兒,我得過去見個麵,把合同的事情給敲定了,”沈放看了眼畫水,“但畫水不是生病了麼,我不放心他,二哥,要不你順道幫我去了,林家那小公子我記得和你關係挺好的,以前總跟在你身後叫你二哥來著。”
陸程安:“叫我二哥的多了去了。”
“那也得認你這個二哥才能叫啊不是。”
陸程安猶豫著。
他倒不是不能去,隻是還有個朝夕。
在就他左右為難之際,朝夕突然開口:“去吧。”
她問沈放:“應該挺快的吧?”
沈放立馬道:“很快,二哥過去這合作就是板上釘釘了。原本這合作也談的□□不離十了,今兒個過去,就是誠意。”
朝夕爽快點頭:“那去吧。”
陸程安提醒她:“人很多,而且是個酒局。”
“我又不是主角,”她不甚在意,“而且沈放不是說了麼,很快就能結束。”
“行,那咱們待會過去。”
但朝夕想錯了,原本的主角當然不是她,可她一來,主角就成了她。畢竟這些年她太神秘,活在流言與傳聞中,是陸程安念念不忘的人。
陸程安這些年性情大變,又越發的潔身自好。
圈內不少女的都肖想過他,聽信了兩個版本,對於尹落的嗤之以鼻,這主要來源於他的諸位前任。她們在聽到尹落的那個版本的時候無一例外地冷漠發笑,語氣很淡,卻充滿諷刺意味:“尹落那樣的人真配不上陸程安。”
卻也打擊那些蠢蠢欲動的女生:“聽過飛蛾撲火嗎,靠近陸程安,隻有這樣的結局。”
“你就是得到過他所以才這麼說的吧?誰不知道陸程安對曆任女友都很上心。”
“上心?他這個人,哪裡有什麼心啊。”
卻仍舊有人不聽勸,想要迎頭而上。
但陸程安實在低調,若非必要,絕不出席這些聚會,他身邊的人,也都是私交多年。
漸漸地,女人心底的躁動被其他男人安撫。
可心底仍舊貪戀著陸程安。
更想著見朝夕一麵。
女人麼,計較的點無非是那幾樣。
外貌,身材,家境,學曆。
朝夕和陸程安進來的刹那,包廂裡瞬間陷入靜謐。
那晚的酒吧,大家也不是沒見過朝夕。
隻是她半蒙著臉,曖昧的光線掃過她的臉,像是一朵在黑暗中兀自盛放的玫瑰;而今,她整張臉裸露在日光之下,這朵玫瑰不同於其他的玫瑰。
嬌豔欲滴,帶著致命的誘惑。
看人的眼神溫和,身上卻散發著很淡的疏離冷漠氣息。
很快,房間裡傳來笑聲。
“二哥,真是你來了,沈放和我說的時候我還不太信,你竟然會來這兒,”林源起身,迎了上來,語氣裡滿是驚喜,“我之前叫了你好多次你都沒來!”
“之前太忙。”陸程安淡聲道。
林源的視線落在他身邊,“這是……我要叫嫂子還是叫朝夕姐啊?”
陸程安拉著朝夕在他附近的空位上坐下。
他垂著眼眸,麵無表情的臉顯得尤為寡冷,聞言,勾了勾唇,道:“——叫嫂子。”
“行,嫂子。”
朝夕微微一笑。
她坐在陸程安身邊,聽著二人聊天談事。
朝夕全程都沒說話,隻安之若素地在陸程安身邊待著,她分明沒有任何高調的舉動,但舉手投足之間,都吸引著眾人的眼球。
男人們內心驚嘖。
女人們則滿腹嫉妒。
嫉妒之後,又小心眼地認為,朝夕也不過徒有美色罷了。
私底下開始議論,覺得她被季家趕出這些年,也沒聽季家任何人提起過,想來應該是在國外的野雞大學就讀。
因此,大家的心裡又好過不少。
今天這個聚會梁亦封的堂弟梁祺也在。
他參加過梁亦封的婚禮,自然也見到了朝夕。那天婚禮上的人他都認識,唯獨朝夕,她穿著一條深藍色的連衣裙,肌膚似雪,五官精致,不知道是誰叫了她一聲,她回眸,朝梁祺這邊一笑,笑意瀲灩,似含春色。
梁祺的心臟受到重重一擊。
他自然四下找人問了。
得到的答案是,那人是朝夕。
並不意外的答案。
傳聞中的人
間絕色,確實名副其實。
他也從梁昭昭的口中得知,朝夕在他們科室上班,專業態度和技術水平堪稱一流。這樣的女人,不管是外貌、身材、家境還是學曆,不遜色於任何人。
聽到這些人嫉妒憤懣的聲音。
梁祺冷笑道:“她是UCL畢業的,學醫,和我三哥在同一個科室工作。”
眾人瞬間噤聲。
大家麵麵相覷好一會兒,最後刻意又尷尬地清了清嗓子。<然後,有人主動向朝夕示好。
這個圈子本身就是這樣,充斥著浮華和浮躁。上一秒還對你露出友善笑意的人,下一秒就能頂著那張笑臉往你的胸口插一刀。
但似乎。
不管到了哪裡都是如此。
世界上本來就沒什麼真心,真心從來都建立在利益之上。
離朝夕最近的女人湊了過來,聲音細小,帶了幾分拘謹,“你好。”
朝夕:“你好。”
“我叫陳可怡。”她自我介紹道,“我還是第一次見到你,你好漂亮。”
朝夕抬眸看了她一眼,“你也很漂亮。”
陳可怡莫名地漲紅了臉,她撿了一杯酒,“喝嗎?”
“謝謝,我不喝酒。”
“這個是果酒,沒什麼度數的。”
朝夕仍搖頭,“抱歉,我不喝酒的。”
陳可怡歪了歪頭:“為什麼呀,你酒精過敏嗎?”
“不是,我酒量不好。”朝夕曾經並不知道自己的酒量,在某次和鐘念喝酒之後,她才發現自己根本不是酒量不好,而是根本沒有酒量。
不是一杯倒,是兩口醉。
而且醉了之後,會耍酒瘋說胡話,也是在那個時候,鐘念知道了陸程安的存在,知道了朝夕和陸程安之間的婚約,以及喝醉之後的朝夕,卸下盔甲,抱著酒瓶,雙眼紅彤彤的,跟個得不到糖的小孩似的,“我討厭他,鐘念,我真的好討厭他……”可隔了一會兒,又小聲反駁自己,“比起討厭,更多的是喜歡。”
朝夕在清醒之後忘得一乾二淨,鐘念也沒提及這事,隻說她耍酒瘋,叮囑她千萬彆再外人麵前喝酒,否則後果不可估量。
上次和江煙喝酒也是意外。
不過好在她隻抿了幾小口,意識到不對之後,馬上就回房躺著了。
陳可怡聽完,問邊上的人:“我記得有人點了可樂,可樂呢?”
“這個吧?”那人隨手一指。
陳可怡順手拿了過來,遞給朝夕:“那你喝這個吧。”
因為點的時間久了,包廂內的暖氣又太足,裡麵的冰塊已經融化,朝夕接過來,感受到杯壁的溫度和她身體溫度差不多。
她也沒在意,低頭喝了一口。
很甜。
不像是可樂。
正好這個時候陸程安談完事了,轉頭過來,看到朝夕手裡拿著杯東西,她擰著眉,“這個可樂味道好奇怪。”
陸程安聞了下。
“這是酒,”他神色不虞,語氣很沉,“誰給你喝的?”
陳可怡不知所措:“我以為這個是可樂,我不知道那是酒。”
那酒看上去跟可樂似的,實則是四十度的烈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