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念及此,朱高熾暗暗恚怒不已,老二你失心瘋了麼,為了個儲君位置,竟然勾結明教,這可是咱老朱家的江山,你這樣胡作非為,對得起列祖列宗嗎?
但不知為何,朱高熾隱隱覺得哪裡不對勁。
老二有這麼傻?
這殺敵一千自損八百的事情,搞不好就自砸腳背,因為這事如果不能坐實到朱高熾頭上,那麼父皇就會懷疑栽贓。
到時候朱高煦得被猜忌。
想到這朱高熾歎了口氣,將章折放下,“繼續查吧。”
倒要看看,最後能查到誰頭上去。
鄭賜不解,“往下查?”
往下查那就要查到你頭上了。
鄭賜作為文臣,在立儲一事上,還是比較傾向於朱高熾,隻不過現在局勢不夠明朗,他沒怎麼表過態而已。
朱高熾深呼吸一口氣,斬釘截鐵,“查!”
不查,怎麼給我清白。
我朱高熾為國為民,身正不怕影子斜。
鄭賜隻得領命。
回到刑部,鄭賜去了刑部女牢,看著牢房裡的那個小女孩,一臉頭疼,這個女孩是昨夜大半夜,紀綱著人送來的。
極為凶險。
護送這女孩的錦衣衛幾乎死儘死絕,要不是紀綱用了移花接木暗度陳倉之術,根本不可能送到刑部來,饒是如此,也被那一批神秘人殺了個七零八落。
所以昨夜的廝殺,刑部已經知會應天府,不用去管。
不用想,這事涉及到了大皇子。
根據種種,鄭賜其實有點相信,現在被關在刑部的這個女孩,就是黃昏和大皇子勾結之後藏匿起來的陳友諒後人。
正因為如此,鄭賜才不知道如何是好。
鄭賜和厚。
但才不足。
麵對這種複雜的案情,涉及到國本未來,他確實有些不知所措。
把這女孩送到三司會審去?
大殿下和黃昏鐵定要倒黴。
不送?
怎麼對得起自己這一身官袍。
左右為難之下,終究還是職業道德占了上風,離開刑部天牢回到公事房,從案桌上拿起仵作的屍檢案卷,會同刑部關於趙曦之死的調查案卷,對一名官吏道:“一並送大理寺和都察院。”
案情已經明朗了。
趙曦雖然是溺死,但腳膝蓋的筋被砍斷,這種情況下落水不死才怪。
所以可以定性為謀殺。
而根據眾多北鎮撫司緹騎的口供,當時有人親眼目睹是賽哈智砍斷趙曦的膝蓋筋骨,然後一名叫於彥良的南鎮撫司將趙曦踢入河中。
而主謀者就是黃昏。
三司會審的話,黃昏絕對無法脫身,一旦定罪,死罪難免。
南鎮撫司和北鎮撫司之間的職權歸屬而導致那場衝突,屬於都察院的事情,問責也是問紀綱的責,不過都察院左禦史陳瑛和紀綱關係莫逆,隻怕到頭來這屎盆子還是要扣到黃昏頭上。
加上張紅橋的事,對黃昏而言,這是必死之局。
一場大浪淘沙,就看誰死在沙灘上。
大理寺和都察院那邊很快給了回複。
明日開堂,三司會審。
消息迅速傳遞到各衙門,知會賽哈智、黃昏,以及南北鎮撫司當日參與鬥毆一事的諸多指揮,至於牢獄中的千戶、百戶,開堂之時提審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