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完手籠之後沈初套上剛買的狐裘又在坊市逛了逛。
說是逛街,不如說是沈初從街頭吃到街尾。沈初在現實世界就是個小吃貨,怎麼吃都胖不起來那種,如今到了書中世界,有很多沒吃過的,自然要吃個夠。吃完也沒忘記打包一些點心小吃回宮裡,用來討好蕭煜。
回宮的時候已經下起了雪,沈初看到街上的人們都打了傘,於是讓車夫也去買了一把。誰知車夫隻買到最後一把,是一把豔麗的紅傘。
沈初沒這麼高調過,不過既然買了也沒什麼理由不用,進宮門之後便一直用著這把紅傘。
宮內一片朱牆,偶爾哪個宮裡會冒出來一枝紅梅,紅色點點煞是好看。以前都是在照片裡見過的景色,如今沈初都能親眼見到,也算一件幸事。
把大部分東西送回了自己的院子裡,沈初提著一食盒點心和兩隻手籠準備去看看蕭煜怎麼樣了。如今皇上已經派了人照顧他,應該過的比之前好一些。
拿上傘,沈初便往延慶宮的方向走去。因為沈初是伴讀身份,所以後宮也不是完全不可以進去的,延慶宮同冷宮沒什麼兩樣,也不會有人監視他。
倒是路上碰見了之前欺負過蕭煜的狼狗,一見到沈初過來便大聲號叫,沈初沒想到饕餮的狗窩居然在這附近,此處離延慶宮已經很近了。
“奴才見過沈公子。”看管狼狗的都是會訓狗的太監,一見到沈初過來紛紛行禮。沈初作為伴讀,雖然是主子,卻和皇帝後宮妃嬪等人地位不同,所以太監們隻需要半跪即可。
“公公們可還好。”沈初禮貌的點頭回了禮,然後像是不經意間看到了狼狗饕餮一般,用稍微詫異的語氣問:“這狼狗真是威武,我怎麼記得這狼狗之前並不在此處?”
“公子好記性。”為首的大太監往前兩步,略有些諂媚的回話,“這大狼狗是西域使團進貢的聖犬,之前陛下不怎麼喜歡便隨意找個地方養著。明日西域使團便抵達京城,必定會來看這聖犬,所以命我們把聖犬移過來,還專門建造了狗窩。”
“哦,是嗎?”沈初麵色不改,心中卻是一驚。他記得原著裡便是有人誣陷蕭煜弄死了這條狗,皇上對蕭煜還有些舊情,他身旁當時隻有老太監一個,便把老太監拉出來做了替死鬼。於是蕭煜開始奪嫡,也漸漸獲得了皇帝的青睞。
麵前的太監不知道沈初是怎麼個意思,便謹慎的沒說話。
“敢問公公,是陛下說的移到此處的嗎?我有些怕狗,怕是不敢再走這條路了。”沈初為難的望著狼狗,那狼狗望著紅色的傘低聲吼叫著,沈初哆嗦一下,往外邊移了兩步。
“是肅王殿下提議的,說是此處僻靜,省得打擾宮中各位娘娘。想來公子也清楚,皇後娘娘也是怕狗的。”大太監神色了然地望著沈初,心中並未起疑。
“肅王殿下孝順,我等不如啊。”沈初冷眼瞥了一眼大狼狗,嘴上語氣仍然溫和,“不多說了,五殿下讓我去瞧瞧七殿下,時候不早了,五殿下怕是會罵我。”
果然,把一切都推到五皇子身上大太監也沒有任何疑惑,直接便讓沈初離開。離開之後沈初便從禦花園邊緣一處小路進了延慶宮。
雪越來越大,路上已經開始有了積雪,這個時候願意出宮門的人不多,所以也沒人看到沈初過來。
朱紅色的宮牆裡是氣派恢宏的宮殿,延慶宮雖無人問津,宮殿破舊無人修繕,卻也還是有一種尊貴大氣之感。當初怡嬪也算是寵冠六宮,賜給她的宮殿也幾乎是最好的。可惜怡嬪的性子過於倔強,所以寧願把自己鎖在深宮也不願出去。
沈初走到後殿的時候,蕭煜正站在殿門口的屋簷下,一身偏深的寶藍色皇子服微微透著亮。這種藍色很適合蕭煜,顯得尊貴而大氣。他身姿挺拔,後背挺得尤其直,大概是因為皇子有練武的傳統,就像是學過芭蕾一樣挺拔優雅。
蕭煜膚色偏白,雖然才十六歲,但是五官端正英挺,眉眼如畫,麵如冠玉,眉毛斜飛入鬢,眼神微冷,正望著院子裡的雪出神。
果然是主角,沈初想。這長相如果放在現實世界裡,恐怕走到哪裡都會被人圍觀。他是個男的第一眼看到的時候都會心臟漏跳一拍。
看到沈初過來,蕭煜好看的臉頓時皺起眉來,眉頭幾乎能夾死蒼蠅,少年清秀乾淨的臉陰雲密布,目光炙熱的望著麵前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