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於到了午飯時間,張猛笑逐顏開的跟在老板後麵,整個人像朵怒放的向日葵一樣,顯得格外熱烈陽光。
要問他為什麼會這樣高興,是因為今天中午老板要會見一位來自沸羊星的重要客人,並答應了客人要請他去酒店吃飯。
張猛身為老板的行政助理,當然要跟隨老板一起會見客人,也就是說,跟著他們一起去酒店吃飯。
在這個時代,能去酒店吃飯的都不是一般人,要麼是富商大老板要麼是特權階級,人不人脈的先不說,尋常人家一年到頭都吃不上一頓米飯蔬菜,如今好不容易能吃上,他能不高興嗎?
更何況,老板讓他定的是新開的那家最有名的戀戀十年酒店,雖然遠在浮雲巷,但架不住他家菜味道好,就算食材種類有限價格也偏高,可至少有菜有肉有米飯,簡直宴請客人的首選。
然而天不遂人願,他們沒想到浮雲巷的路這麼窄,隔著兩條馬路就要停車下來步行,到達之後竟然比他們預訂的時間晚了五分鐘。
隻晚了五分鐘而已,戀戀十年酒店的老板竟然就把他們預訂的桌子讓給了彆人,還要求他們重新排隊,實在是有些不講情麵。
要知道,他們預訂費都交了,哪有重新排隊的道理?
“算了算了,的確是我們遲到了,人家生意這麼好,把桌子讓給彆人也情有可原,下次想吃這家早點來就行了。”老板無奈又和氣地說道:“沒關係,我們去彆家。”
張猛心中仍然不爽:“把桌子讓給彆人就讓給彆人,但他態度也太差了!我隻是跟他講道理,又不是非要讓他把桌子讓出來,再說了,他預訂費又不給退,憑什麼讓我們重新排隊?”
“有些人呐,一得勢就要張揚起來,走不長遠的,你也彆跟他們生氣了。”老板挺著大肚子跟彌勒佛似的,人也佛係得不得了,拍拍他的肩膀說:“霍先生剛才發來消息,說他馬上要到了,你去巷子口接一下,告訴他我們去城裡吃。”
張猛無奈地點點頭,轉身往外麵走去,可剛走過一條街,一股噴香悠長的香味傳了出來,瞬間捕獲了他的嗅覺。
“什麼味道這麼香?”他瞪大眼睛,鼻子聳動,像一隻聞到了肉骨頭的大狗。
看他的模樣,老板也跟著嗅起來,慢悠悠地說:“是挺香的,應該是戀戀十年在做飯吧?”
“肯定不是!”張猛斬釘截鐵地說:“剛才咱們就在他門口,哪有這麼香的味道?一定是彆的地方傳出來的。”
他一邊聞一邊找,順著味道摸到了隔壁巷子,指著裡麵不確定地說:“好像是這裡麵!”
“沒聽說這也有家酒店啊?”老板撓撓頭:“你不會聞錯了吧?”
“沒錯沒錯,肯定是這,要不老板你在這等著,我先進去找找?”張猛打小鼻子就比彆人好使,尤其是聞好吃的,那可真是一聞一個準。
老板看了看表,搖頭道:“時間來不及了,你還是先去接霍先生,我們改天再過來吧。”
張猛雖然心心念念著好吃的,但也知道自己正在工作中,正事重要,隻能吞咽著口水,失望地點點頭,最後戀戀不舍地看了巷子一眼,轉身往浮雲巷路口跑去。
好不容易接到了霍先生,等他帶著霍先生回來找老板的時候,卻發現老板人不見了,頓時又是驚訝又是擔心。
他在原地轉了好幾個圈,發了無數條信息打了無數個電話,卻都沒等來老板的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