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一章 黑暗料理-無罪1(2 / 2)

快穿之炮灰不傷悲 遊7 15591 字 10個月前

路過李奶奶家的時候就看到李佳怡在院子裡玩。

小姑娘唇紅齒白還紮著漂亮的蝴蝶結特彆可愛。

跟村裡曬得紅紅黑黑的小丫頭完全不一樣。

四個人就想逗逗她。

讓李佳怡跟他們一起去玩。

還說有糖吃。

李佳怡:……

誰稀罕糖呀。

有的是。

再說了,又不認識你們,爸爸媽媽再三囑咐,不要跟陌生人搭話,更不能跟他們走。

就沒搭理。

繼續玩自己的。

四個人:……

就覺得這個小丫頭看著可愛,一點都不討人喜歡。

一副城裡人的高高在上的感覺,就跟狗眼看人低的班主任一樣,好煩。

想到班主任,就想到她布置的那麼多暑假作業。

更煩。

四個人對視了一眼。

咧開嘴,眼睛裡滿是惡意。

跑過去,抱起李佳怡就跑,一個人還捂著她的嘴巴,讓她沒法出聲。

李佳怡才八歲,對方是四個十幾歲的小夥子,怎麼掙紮得掉。

眼看著奶奶家越來越遠,又喊不出聲,很心急,眼淚就流下來。

而且嘴巴鼻子都被捂著,不能呼吸,越發的掙紮,就被捂得越緊。

才十幾歲嘛,沒什麼經驗。

做了壞事,隻想著快點跑,跑遠點,萬一被人發現就慘了,少不得一頓打。

還丟人。

等到把李佳怡放下,嗬,人直接就倒了下去,兩隻眼睛鼓得大大的,像是要爆出來。

已經死了。

被悶死的。

四個人:……

都慌了。

隻是想給她一個教訓,怎麼的就把人給弄死了呢。

腦海裡就三個字,闖禍了。

弄死了人,是要償命的。

都嚇傻了。

拔腿就跑。

跑到河邊,還驚魂未定。

怎麼辦。

四個人都在想,麵麵相覷。

其中一個直接就崩潰了。

抱著腦袋蹲下,大哭道,“怎麼辦,殺人了,我殺人了,我爸一定會打死我的。”

其他三個也都沉默了。

是啊。

會被打死的。

也不會再有人願意跟殺人犯在一起玩了。

雖然很害怕。

但沒有人說要回家。

不敢。

“這件事不能被第五個人知道,大家回想一下,剛才有沒有人看到我們。”

好一會兒,一個人很冷靜的說道。

其他三人擰眉,開始回想。

並沒有。

天很熱,又是下午兩點多,村裡人一般都在睡午覺,他們為了避免被發現,選的也是沒什麼人的偏僻的小路。

搖頭,“沒有人看到我們。”

“c羅,你是我們中最聰明的,你有什麼好辦法嗎?”

其他兩人也都一臉期待的看著他。

那個叫阿倫的就說了。

“這件事很嚴重,一定不能被任何人知道。”

那人睜大眼睛,“你是說……”

阿倫點點頭,“現在最緊要的事就是千萬不要讓人發現她死了。”

要把屍體處理的乾乾淨淨。

所以當務之急,是要把屍體找個地方藏起來。

其中一人就提出,直接扔河裡算了。

就當是她自己掉下去淹死的。

阿倫冷笑道,“這還不到咱們胸口高的地方,能淹死人?”

那人:……

攤開兩手,“那你說怎麼辦。”

阿倫皺眉想了想,畢竟是十幾歲的小孩,又才殺了人,心裡真的很慌。

一時間腦海裡一片空白。

什麼辦法都沒有。

隻能先回去把李佳怡的屍體藏起來,想到辦法再說。

但這是夏天嘛。

很熱的。

死掉的人身體器官什麼都沒有生機了,很快就會爛掉。

會臭。

還會招來蒼蠅。

到時候,不管藏在多隱藏的地方,都會被發現的,嗬,光是氣味就藏不住。

四個人捏著鼻子,其中一個就說道,“怎麼這麼臭,比我早上拉的屎還要臭的熏人。”

特彆嫌棄的表情。

阿倫跟另一人的眼睛就亮了。

屎?

比屎還臭的地方,那就是有很多屎的地方了。

糞坑。

這麼臭,就算是放在糞坑裡也不會有人發現的。

到時候,隻會以為她被人拐走了,失蹤了。

可這麼大一個人,扔糞坑裡總會浮上來的,還是會被人發現。

想了半天,阿倫抿唇,抬頭看著他們,“我們把她砍成小塊,就不會被人發現了。”

於是,就有了後麵的那些事。

所有人都覺得不可思議。

才十幾歲的小孩子呀,能在殺了人之後還如此冷靜的處理後麵的事。

簡直……

好可怕。

魔鬼。

都下意識離這幾家遠遠的。

警察就問了。

“砍屍體的刀哪兒來的?”

四人:……

從家裡拿來的。

這樣一來,就連他們家人都忍不住的嘔吐,反胃。

呃。

家裡的刀呀。

是砍過屍體的。

之後還切了肉的切了菜的。

共用一把刀。

想想都是夠了。

李父李母知道殺死寶貝女兒還碎屍的是四個十幾歲的小孩子時,都不可思議。

直接要求判死刑。

抵命。

女兒還那麼小就被人殘忍的殺害,還死無全屍,不能原諒。

那四個孩子的家長當然不乾。

雖然恨自己孩子不懂事,但隻是孩子嘛,懂什麼。

不知者無罪。

情有可原。

就去找李父李母求情,說願意賠償,希望他們能饒了幾個孩子,不要再追究了。

還說既然已經有一個家庭不幸了,何必要多增加幾個家庭的不幸呢。

但李父李母說什麼都不願意。

一閉上眼睛,就看到女兒慘死的樣子。

睜著大大的眼睛,滿是害怕。

李媽媽一直哭。

她那麼可愛的女兒,多愛乾淨呀,結果,卻死在糞坑裡。

四人父母沒辦法,總不能看著自家孩子死吧。

就上訴。

找律師。

律師就說了,因為未滿十四歲,還屬於無民事行為能力的未成年人就算是殺了人,也不會有事的。

四人父母頓時就放了心。

之後開庭。

律師巧舌如簧。

把死的都說成活的了。

再加上四人認罪態度良好,悔過,隻判了四家賠錢。

哦,還有監禁。

但因為未滿十四歲,庭外執行,由父母嚴加管教。

其實這相當於無罪釋放了。

這樣的結果,李父李母都不敢相信。

殺了人,就賠點錢算了。

還有王法嗎。

上訴。

維持原判。

死掉的女兒再也活不過來了。

最痛苦的李奶奶,她一直都在怪自己沒有好好看著孫女,才讓她被害了。

如今害她的人一點事都沒有,就連法律都在包庇殺人犯。

還有什麼公理可言。

她覺得不公。

在一個晚上,她穿著裡裡外外的紅,吊死在法院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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