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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慧珍迫不及待的搬離了婆家,在外麵租了間房,雖然生活壓力增大了,可沒有王母王父的挑撥離間跟指桑罵槐,她心情好了許多,兒子也能再更加健康的環境裡成長。
吵吵鬨鬨,真的太煩了。
在兩個月後例行回婆家吃飯的時候,王母提出要給生活費。
一千。
王林張口就答應了。
李慧珍很生氣,回去的路上就問他為什麼不跟她商量一聲。
王林就皺著眉頭很不滿,“我給我爸媽拿錢憑啥跟你商量。”
李慧珍就笑了,“王林你工資還不到四千塊錢,每個月要給他們一千的生活費,是打算讓我跟兒子吃土喝風嗎?”
關鍵王父王母才不過五十來歲,真到了需要兒子養的地步?
講真。
在他們這個小縣城裡多的是六十幾歲還在外麵打工賺錢的,農村裡七十歲的老頭兒老太婆不光種著地,還養著雞鴨。
李慧珍知道王林的父母提出給錢這一說其實是對她的不滿。
也許,是想逼他們回去。
王林玩著手機連頭都沒抬,“誰叫你硬要在外麵租房子的。”
若還住在家裡,不光省下一千塊的房租,爸媽還不會問著要錢。
省兩千。
多好。
李慧珍看著王林一臉事不關己的樣子,突然感覺到很心寒。
她所嫁的這個男人根本就不會保護她。
王林雖說答應了要出一千塊錢的生活費,但他根本沒行動,講真,月入才三千多,每天的煙錢就要二十,時不時的還要跟同事出去聚餐唱歌喝夜啤酒再打點娛樂小麻將,再給遊戲裡充點錢買裝備,零零碎碎的就花得差不多了。
夥食費?
不好意思並沒有。
於是這錢毫無意外的就落到了李慧珍的頭上,她還是給了。
王母不好惹。
又慣會演戲的,時常跟街坊鄰居訴苦,說李慧珍的各種壞話。
很煩。
李慧珍不想生活再更多麻煩,自從她上班以後,家裡一切開銷就是她負責了,吃穿用度各種,就這樣她都還存了幾萬塊錢把當初跟王林結婚時借的彩禮外債給還清楚了。
才一千。
比起一大家子人的開銷要便宜多了,用來買個安寧,值得。
但還是窮。
男人靠不上,李慧珍就隻有更努力的工作,她除了在公司上班外,還兼了其他兩個公司的財務做賬,因為不是全職,兩份工資加起來也才三千塊錢。一個月攏共有六千多點,除去房租跟要給王母的一千,就還剩下四千塊錢。
所幸現在義務教育學費低,平時生活再節約點,還有結餘。
最讓她失望的還是王林。
賺不到錢就算了,畢竟都是普通人,這錢也不是說賺就能賺到的。
可至少要對家庭負責呀。
嗬。
王林的心態還停留在一人吃飽全家不餓的時期,啥都不管。
每天很輕鬆。
他是在一個事業單位裡做著十分閒散沒什麼技術含量的工作,與之相對應的工資就不高,每天打打遊戲吹吹牛就過了。
回家就躺在沙發上玩手機。
李慧珍知道他不會改,已經被王母寵成了個寶寶,怎麼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