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用兒女都是債能有什麼辦法這理由來反駁她,就見思如轉向李母,“你說大嫂的話是對的,你有什麼資格這麼說。為孩子付出一切?可我卻沒看見你為我做了些什麼。”冷笑,“倒是為了大哥,你當初差點就把我給賣了。不光要付出你們的一生,還想用我的一生來供養他。”
虛偽至極。
視線從李母身上慢慢的移到李父身上,“從我記事起就在挨打,不管家裡發生什麼事,跟我有沒有關係,是不是我的錯,連頓罵都沒有,隨便抓起一樣東西就往我身上砸。我不是親生的嗎?既然不喜歡我,當初何必生下來。”
再看李母,“不是說當媽的要為孩子付出嗎?那我被打得身上到處是傷快要死掉時,你在哪裡,你怎麼不保護我。”
嗤笑,“照大嫂的意思,你這媽當得也點都不合格呀。”
當初李慧珍的大哥李強要結婚,張蘭要了整整五萬塊的彩禮,說是不給就立馬把肚子裡的孩子打掉,為了這未出生的孫子,李父二話沒說就光速的給李慧珍挑了個婆家,雖然是個傻子,但那寡婦不怕是非的存了不少錢就是想給唯一的兒子買個媳婦留個後,本來沒想能買個正常的。
簡直驚喜。
但一個正常的尚未談過戀愛的姑娘怎麼可能會嫁給一個傻子。
李慧珍逃了。
沒有交易的物品,李家人自然隻能想彆的辦法來湊齊彩禮。
借。
外債是算在李慧珍頭上的。
當時李父怎麼說的,“你當初嫁給傻子,家裡就不會借錢了。”
很無理。
李慧珍每月的工資隻能留下一小部分當生活費,剩下的必須要全部寄回家還債,反正工作了幾年,她一分存款沒有。
後來跟王林結婚,彩禮十萬連看都沒看見就變成了李強的車。
這也是她多年委屈的根源。
張蘭冷笑,“小姑子這話我可不承認,十根手指頭還有長短,再說你大哥是男丁是家裡的頂梁柱,你憑什麼跟他比。公婆不喜歡你,嗬,誰叫你沒投好胎成了個女的。”
怪誰。
李母也附和道,“你大嫂說的對,女人怎麼能跟男人比。”
思如麵無表情直接說,“看不起女的,你們怎麼不去死。”
莫不是忘了你們自己都是女人了嗎?
李母睜大眼睛似乎不敢相信,張蘭也怒了,剛想罵回去就聽到李父吼道,“大逆不道的東西,還敢說你大哥,要不是當初想著為強子留著好換彩禮,早就一塊板磚壓死了。”
這是村裡的老辦法。
生了丫頭的家裡隨便找一塊石頭壓在新生兒的胸口,頂多過個十幾秒心臟就跳不動了,更有人嫌麻煩,直接在河邊挖個坑埋掉,等夏季漲水直接就把屍骨給衝走了。
講真。
要不是接生婆多說了一句,給男娃留著,他早就弄死這孽障了。
麵惡如鬼。
思如真替李慧珍感到悲哀。
想她平時摳摳索索連件新衣服都舍不得買也要省點錢回娘家的時候塞給李母,隻因為李母總說張蘭把著家裡的錢一分都舍不得拿出來,兩個老的連買藥買肉的錢都沒有。
結果,嫁出去的女再好都是外人,娶進來的媳婦再惡都是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