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如說,“隨便你。”
她依照宣判肯定會支付王茂的撫養費到十八歲,王林不是一直都在逃避責任嗎?以後沒有了李慧珍這個冤大頭在,嗯,想必這個四十歲的乖寶寶一定能很快的成長起來。
至於王茂,再說吧。
有些人還太年輕沒有經曆過挫折困頓,以為生活是一帆風順。
有句話是破而後立。
希望經過這一連串的巨變後,王茂能很真切的認識到錯誤。
並改正。
王林對於思如的漠然很憤怒,更多的是法庭拒絕了他要回那十萬塊彩禮的訴求,每個月五百,算下來一年才六千。
王茂馬上就要十六了。
認真算下來其實也才一萬二。
夠乾什麼。
“你就不關心兒子的未來?”
思如就笑了,“他判給你了,前途什麼的難道不是你操心?”
王林握著雙拳眼睛發紅,“你想推卸責任!”
思如:“好笑,什麼叫推卸責任,我每個月是要給撫養費的。”
王林怒斥道,“你以為給點錢就夠了?”
思如嗤笑,“那也總比有些人連錢都吝嗇給好得多。”
王林:……
雙方在法院門口爭吵引來不少人圍觀,思如是不怕丟臉的。
王母想去幫忙,就被王父惡狠狠的瞪了一眼,他冷冷的盯了下思如,低聲吼道,“像什麼話!都跟老子回家去!”
作為大家長他還是很有威信的。
王母悻悻然。
不過想到以後可以選個喜歡的兒媳婦,心裡頓時一陣喜悅。
李慧珍,配嗎?
王林一家很快離開,李母愁眉苦臉的看著思如,真的離了。
“以後你可怎麼辦呀?”
太任性。
都已經四十歲的人了,離了婚還能找個什麼好的,李母真恨怎麼沒攔住她做出這錯誤的決定來。還鬨到法庭上去,多難堪。
老頭子嫌丟人壓根就沒來,就她跟兒媳婦張蘭來旁聽離婚。
現在好了。
啥都沒撈著。
當初同意李慧珍跟王林結婚並索要十萬彩禮就是看到王林工作不錯,家裡條件也比起一般人好,才獅子大張口的。
本以為能靠著女兒嫁的好,給家裡多些經濟上的支援,結果……
繡花枕頭。
李母恨鐵不成鋼,結婚十幾年,彆說是錢了,連根針都沒撈著,拚了老命辛苦生下來的兒子到最後還拱手讓人了。
不過這也無可厚非,拖著那麼大的男孩兒根本就不好嫁人。
現在娶媳婦很貴的。
沒有誰會傻得去承擔一個毫無血緣關係也沒培養出半點感情的繼子的婚事。
婚房,車子,彩禮……
不是沒有老好人一心為繼子著想最後卻落得個被趕出門老年淒涼的下場。
再說,有那錢,不知道留給親生孩子嗎?
李母覺得自家女兒的未來真是堪憂。
“你說你,唉,媽會托人幫你留意,遇到合適的就彆猶豫,都這麼大歲數的人了,天天講究什麼愛不愛的,能過日子就行。”
思如淡淡的說道,“不用那麼麻煩,我根本沒打算再結婚。”
李母:……
還沒說話就聽到身邊張蘭驚訝的聲音,“你……就一個人了?”
隨即搖頭,“沒個男人終究是不行的,小姑子你不要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