誒?
葉佳佳都愣住了。
你說孩子媽進城買東西或是走親戚都說得通,但外出打工……要你這男的還有什麼用呀。
男人看似不經意的解釋:“我前幾年生了一場病,就不能乾重活了,家裡全靠她一個女人撐著,說老實話,我這心裡……很難受。”
無奈。
葉佳佳看了他一眼。
弱嗎?
並不覺得。
童森抱著相機到處拍,充分表現出一個攝影狂的樣子來,他還學江厚霖在鼻梁上掛了副平光的眼鏡,整個人看起來多了幾分斯文。
恩。
眼鏡還能遮擋眼神。
他拍大山,拍樹,拍野花,拍天上的雲朵……
順勢給好奇看著他的小男孩拍了幾張。
男人在入鏡的那一瞬,臉色難看渾身僵硬。
童森微笑,“來,笑一個。”
小男孩開心的比著剪刀手,身後的男人卻臉很沉。
童森借機又拍了幾張。
“等照片洗出來,我給你們寄過來。”
很清楚。
在之後的罪犯麵容對比中成功的跟某一人百分百重合了。
接下來就是抓捕。
葉佳佳跟童森在當地警方的協助下把魏紅老公請到了警局,一同的還有魏紅的父母。
事情清楚了。
當初魏紅的父母接到警方的通知說讓認屍時是很不想去的,就像他們說的那樣,晦氣。
而且嫁出去的女潑出去的水,覆水,難收的。
路費還要遭不少。
去也是該女婿去。
但於成找到他們,說隻要他們跑一趟,並且不供出魏紅結過婚的事,就給二十萬辛苦費。
二十萬呐。
連想都沒想就同意了。
至於為什麼,於成並沒有說。
而房子的事,魏紅父母確實不知道,回去也沒說。
“於成,你還有什麼可說的。”
葉佳佳坐在對麵問道。
“你應該知道,坦白從寬,抗拒從嚴的。”
說了很多動之以情曉之以理的話,在三天後於成終於鬆口了。
“我能抽根煙嗎?”
葉佳佳跟童森對視一眼,後者點了點頭。
呼!
於成吐出一口煙霧。
幾分鐘後……
“我家很窮,其實這大山裡,誰都過得不容易。”
“十五歲那年我輟學了,家裡確實出不起一學期幾百塊的錢,當然,我成績也不好,就乾脆跟著村裡的人出去打工了。”
“我做過很多事。”
“一開始是去拉線,恩,就是在那種山區裡,在一百多米的信號塔上工作,雖然很危險,環境又惡劣,但工資很不錯,一個月至少都有七八千塊。我覺得很滿意,可有天出事了,一起上塔的同事在工作時身上綁的安全繩突然斷掉,他就在我眼前,從一百多米高的塔上掉下去了,等落到地麵的時候,整個人都沒形了,麵目全非,身上的肉被塔刮得幾乎見骨。”
“我很怕。”
“一連做了半個多月的噩夢,最後再也不敢上塔。”
“我放棄了高工資,去工廠裡當了一個製鞋工。”
“之後,我擺過攤,賣過碟片,當過服務員,還在夜總會推銷過啤酒,我的命運就此改變。”
“對窮人來說錢是很重要的。”
“比起啤酒,顯然彩色糖丸的利潤多得多。”
“我想儘辦法成為了一名經銷商,魏紅是我在夜總會認識的,她當時也是賣啤酒的。”
“後來……”
“我們結婚了。”
“生意越做越大就引起警察的注意,不得以,隻能離開隱姓埋名,在這山底下定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