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不起。”
他認罪態度十分良好,交警卻皺起眉頭。
做完筆錄。
還有一大堆筆錄等著他做。
出租車也在交通事故的前方,但司機不能說其實反應過來了但那一瞬間卻刹車失靈了。
會擔責的。
“前麵車輛突然停下來,太快了,我就沒來得及。”
砰!
撞上去。
交警隻是例行公事。
思如卻在一旁說道:“同誌,你看看這東西。”
隻見她長滿厚重老繭的手掌裡放著一枚子彈。
子彈?
交警眼睛倏然睜大。
“這……這是……”
他是培訓過的,當然見過配槍,很清楚思如手裡的是什麼。
神情一凜:“你是從什麼地方得來的!”
思如就看著那出租車,“我兒子今天出院,我們坐車回家,就在這一截路,突然從窗戶飛進來這東西,剛好打到車門上,我也不認識,就撿起來。你要不信,大可去看車子。”
恩。
也不知門上有沒有留下痕跡。
交警麵色沉重,“你稍等,我去去就回來。”
思如:“好。”
交警就拿著那子彈走了。
司機很震驚,湊到思如身邊,“大姐,那子彈是什麼時候打到車裡來的?你之前咋沒說?”
太可怕了。
那是子彈呀!
關鍵誰,居然有那麼大的膽子敢持槍。
是活膩了麼!
記得上次看新聞,一個十七歲的娃兒仗著家裡有點錢就玩錢,在網上買了一整套的仿真槍,在進海關的時候就被截住,然後根據收貨人的信息,查到那娃,直接把他關牢房去。
以私藏並買賣槍支的罪名判處無期徒刑。
此生完畢。
他雖然買的是仿真槍,但實在仿得太真實了,國內對這一方麵的規定又很模糊,就遭了。
父母親賣掉老家的茶館,放棄優渥的生活,去往兒子坐牢的城市,一直不停的上訴上訴。
很慘。
本來是老板,淪落到搬磚。
滄桑勞累的父母最是後悔。
“他從小就喜歡耍槍,反正是假槍,我們是想著支持他這點愛好的,誰能想到會犯法。”
後悔莫及。
司機搖頭感歎:“咱這麼小的城市也有牛人呐。”
思如:“要是這子彈是打到前麵擋風玻璃上的。”
司機:不。
交警走到一個看起來像是隊長的男人麵前:“隊長,有新發現。”就把手裡的子彈拿給他。
隊長也一驚,“這是在哪裡發現的?”
交警就說道:“一個乘坐出租車的大媽撿到的,據說是事故發生時從車窗打進去的。”
隊長抿緊嘴唇,目光投向那些撞在一起的車。
“去,多叫幾個人,檢查車輛。”
“是。”
交警走後。
隊長又打了個電話,請來專業人士鑒定子彈,最後得出的結論是假的,是用白蠟做的。
他鬆了口氣。
看來並不是報社分子。
而交警也在事發車輛中又找到了三枚子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