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家同一臉甜蜜,思如撇嘴,幸福了不起呀,嗯,真的了不起!
寄完快遞,兩人慢慢走回旅店。
太熱。
俗話說,偷得浮生半日閒,更何況就算躺在旅店睡大覺還有錢拿。跟原來的工作相比,同樣是耍,工資卻翻了好幾倍。
陳家同也想做事。
但不是他想,就能把春天的劍蘭做成世界的劍蘭的。
人要有自知之明。
“譚總,你就不怕玫姐找你算賬?”
譚建當然是怕的,所以,現在這具身體的主人是思如。
“怕?怕什麼!過得下去就過,過不下去就離,反正老子人醜沒錢,跟一輩子背債還受窩囊氣相比,我寧願選擇單身。”
怕逑!
先不說一個人自由自在多少,至少,至少不會無緣無故就背債。
嗬。
還不知道背的什麼債!
結婚,是找個人過日子,不是扶貧。
當然,精致如玫姐,她是不會承認自己是一個偽精致的女人的。
一轉眼,思如就走了半個多月。
在這段時間裡,袁枚的生活遭到了前所未有的風暴,她……每天都要接到來自於譚建母親的問候,還有親媽的指責。
譚母實在咽不下這口氣。
一氣之下就跑到袁枚的娘家罵了一通,坐在院子門口又哭又鬨。
看熱鬨是人的天性。
一時間,村裡吃瓜群眾都圍了過來。
譚母拍著腿嚎哭,“當初結婚的時候你怎麼說的,啊,大夥兒可都聽到的,生怕我家欺負你閨女,在婚宴上說若是袁玫有什麼做得不好的,隻交給你們教育就好了。不是我說,自從她嫁到我家,家裡的活從沒讓她做過,回老家來衣服都是我洗的。現在好了,她到處買買買,全部刷信用卡,都欠了三十來萬,說也說不通,那麼多錢,我可怎麼辦呀!”
大聲嚎。
臉上的淚在陽光下發著光。
村裡人竊竊私語指指點點。
袁玫的媽不可能就這麼認了,萬一傳出去,他家的名聲都毀了。
反正,兩方就吵。
但在村民們心裡,是信的。
袁玫一臉疲憊的掛掉親媽的電話,再次撥打譚建的手機,依然無法接通。
很恨!
緊緊的捏著手機,想了想,再撥出一個號碼。
江遠最近的日子過得還不錯,他並沒有換工作,而是做了個兼職。
跑外賣。
按路程算錢的那種。
他老婆陳芳在休息了幾天後,也出去找了份工作,在蛋糕店當導購。
陳芳有經驗。
還一度做到了店長。
雖然江遠不知道她那會兒工資有多少,但猜測,少說也得六七千。
嗯。
全被陳芳幫貼了娘家。
呃……
江遠趕緊把腦子裡的負麵情緒甩掉,譚總說得對,既然決定原諒,那就不要再提從前了。如今妻子好不容易收了心回到家,兒子也變得開朗些了,他……絕不能破壞現有的幸福!
忍!
反正都一身綠了,還怕彆人說嗎。
江遠雖然賺不到多少錢,但他自認為是個敢作敢當的人。
綠巨人,吾也!
正在一家小餐館門口緊盯著手機守外賣單的他突然被一聲鈴聲震得手一抖,差點沒把手機摔了,一看備注,哦,玫姐。
不怪他淡定,實際這段時間已經習慣了。
“喂,玫姐。”
很有禮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