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法律意識淡薄,並不清楚婚姻存續期間產生的債務是雙方平分的,隻以為誰欠的誰還。
思如無形中坑了袁玫一把。
她結束了譚建的婚姻,把借來的錢拿給袁玫,並寫了收款憑證。人心隔肚皮,誰知腹裡黑。
還是謹慎點好。
袁玫,把錢存了。
她本身有十萬,如今又得思如送來還卡債的十五萬,加起來一共有二十五萬,瞬間變富。
膨脹了。
絲毫沒想過要把卡債還了。
畢竟之前就是她一人還貸款,沒什麼差彆。
以卡抵卡。
譚建的工資用來充當房租跟生活費。
結果……
沒有人管束的袁大姐開始了更加瘋狂的刷卡之旅。
怕逑!
她又不是賺不到錢。
譚建已經離婚,他父母就算唉聲歎氣也無法改變什麼了。
而且,袁玫那種大手大腳沒個計劃的……
emmm
還是算了。
雖然借了六萬外債,但總比往後欠六十萬好。
兩老想了想,竟覺得鬆了口氣。
“老太婆,我去地裡看看葡萄,昨晚下了一場暴風雨,彆把袋子吹掉打落了,我還指著今年能買個好價錢,幫小建還一點債。”
“恩,我也一起去。”
這樣的生活,才有盼頭。
思如在解決了譚建一團糟的婚姻後,又出差去了。
陳家同跟江遠知道她離婚,都唏噓不已。
尤其是江遠。
搖頭惋惜中透著一絲幸災樂禍,“我老婆好不容易回來,你跟玫姐之間又出問題了。”
陳家同看了他一眼,“你倆的情況能比?”
江遠:“……”
似乎從這話裡聽出了一點……不和諧的東西。
思如:“錢這玩意兒呀!”
說出來俗,可又不能缺少,更彆提負債了。
陳家同問道:“譚總,你打算以後怎麼辦?”
思如:“賺錢,娶媳婦。”
譚建不可能打一輩子的光棍。
現在這家公司還不錯,在外頭努力跑幾年,賺點錢,回老家買個房安頓下來,就挺好。
當初,袁玫跟譚建還沒結婚時就說過,在榕城待幾年就回老家去,結果,到死都沒回。
一直租房住。
當然,她說在四十歲生孩子也沒有兌現。
譚建成了個又病又老的孤寡負翁。
重來一次,不想再步前塵,有些東西就得斷舍離!
不合適的鞋子,再好看穿著都不舒服。
磨腳!
思如繼續出差去了。
袁玫在離婚後就開始了更加自由肆意的生活,如今,她不管做什麼,都沒人再說什麼。
身邊的朋友……
隻有父母對她超前的消費觀不滿,每每打電話過來都會教育一番,而另一番,就是問她再婚的事。
“如果有合適的,就先耍到……”
袁玫撇嘴,經曆過兩段失敗的婚姻,她覺得還是單身最好。
男人,有什麼用!
屁本事沒有還嫌這嫌那的,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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