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七百二十章 這狗血的一生4(1 / 2)

快穿之炮灰不傷悲 遊7 5687 字 9個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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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大少並沒有理會丫鬟的話,而是認真的看著麵前皮膚白皙瞪大眼睛像隻小兔子一樣可愛的女子,他當然知道這是誰,鄭氏商行唯一的千金大小姐誰不知道,當初鬨事,可是他帶人抓起來的。

不然那麼多學生,她又沒在最前麵,怎麼就抓到了。

毫無意外,鄭老板拿了大筆銀錢來贖,暫時解決了巡捕局的武裝問題,借助那些武器,暗地裡消滅了不少活躍在暗處煽動百姓造反的地下份子。

彆說,那些人窮是窮,嘴巴倒硬得跟茅坑裡的石頭似的,滿清108道酷刑都沒能讓他們開口。

扯遠了。

這位鄭寶珠小姐可是聞名江州的才女美女呀!

鬨事時那麼凶。

板著臉,義正言辭的,沒想到私底下這麼......不一樣。

路大少勾起嘴唇,把她打量一番,“好,你很好!”

就領著部下們走了。

冒牌貨雲裡霧裡一臉懵比,轉頭看向丫鬟,“小桃,他什麼意思,為什麼說本小姐好?”

丫鬟後怕不已,忙說道,“小姐,這裡不安全,我們還是快走吧,那些人跟土匪一樣,不講道理的。”

拉著人就走。

冒牌貨皺眉反駁,“土匪可沒有那麼好看的。”

顏即正義。

不過,那個男人真的太帥氣了,氣質絕佳身體強壯。

丫鬟小桃不可置信,好一會兒才說道,“可是小姐,你之前說你最討厭這種管理員的走狗。”

畢竟,立場不一樣,怎麼欣賞嘛。

冒牌貨:......

“嗬嗬,人都是會變的,我現在覺得他很好呀。”

冰山男,酷帥,寵起來的時候簡直甜死個人喲!

而且,胸膛超級好靠!

小桃垂下眼眸,是嗎?不過,小姐真的變了不少。

她自小買來服侍鄭寶珠,兩人從小一塊兒長大,當然很清楚小姐的習慣愛好,再說,人與人之間是有磁場的,唔,也就是感覺,雖然是小姐,可跟以前給她的感覺不同,太聒噪了。

好像變的沒氣質沒內涵。

就連她的名字,也從原來的拂冬變成了小桃。

要不是長相沒變,她真的懷疑這個不愛看書鑽進錢眼裡日常買買買氣質全無庸俗不堪的女人是大小姐。

“啊!福記到了,小桃,咱們快去,今天爹可是說了,讓我想買什麼就買,我老早就想要個金鐲子了。”

緊跟在後麵的丫鬟腳步一僵,一臉不可置信的看著前麵已經到了店裡正讓夥計把最好的金鐲子拿出來的女子,心裡不忍懷疑,這個人,真的是她陪伴長大比親姐妹還親的大小姐嗎?是嗎?

金鐲子......

小姐清高,愛玉鐲珍珠瑪瑙,絕對不會愛金子。

太俗。

且醜。

那大金的鐲子,但凡有點底蘊的家庭都不會要。

冒牌貨當然不知道這些。

她一個靠三隻手長到這麼大的人,每天為了生計奔波,字是認得幾個,但寫的字跟狗爬似的。

講真。

活尚且不易,哪還有時間精力金錢去琴棋書畫。

更遑論首飾了。

珍珠瑪瑙玉石能有金子值錢?

冒牌貨掃了首飾店,又緊接著去酒樓,進門便大喊,“有什麼招牌菜,一樣一樣的全上來一盤。”

小二:......

之後,點心鋪、綢緞莊、洋貨鋪、咖啡廳......

沒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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