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的一天(1)(1 / 2)

“同學們把練習冊翻到昨天的作業,從完形填空第一題開始,不會的人舉手……”

班主任兼英文老師Miss Wang的話音落下,幾個同學互相看了看對方,最後磨磨蹭蹭的舉起了手。我瞟了一眼攤在一堆試卷之上的練習冊,隨即慢吞吞的移開了視線。窗外刺眼的光線照進來,刺得人難以直視,用Miss Wang的話來說,就是隻要屋子裡足夠亮堂,我們就不會打瞌睡。隻可惜她的想法過於美滿,不管陽光再怎麼毒,也隻會讓人更不想睜眼,我周圍的同學們依舊躲在大摞大摞的教科書後麵睡倒一片。

樓下有低年級的同學在上體育課,吵吵鬨鬨的聲音從窗戶縫裡艱難的擠進來。我的位置坐在靠窗的最後一排,剛好能用餘光瞥倒操場上的動向。學弟們在自由活動時間打籃球,跳起來的瞬間寬大的短袖文化衫被風揚起,像一隻鼓鼓的帆,露出原本藏得嚴嚴實實的、顏色各異的乾淨皮膚。

我用手撐著腦袋,把下巴埋進長過了頭的校服袖子裡,然後輕輕的歎了口氣。這兩天天氣升溫升得很快,頭頂上的空調嗡嗡作響,但吹出來的風卻沒有去年那麼涼快了。我是班裡少數還在穿長袖的秋季校服外套的人,深色的上衣下擺一直垂到大腿,從遠處看就像是一隻行走的、詭異的大蘑菇。

走神間樓下的籃球場上不知道是誰進了一個球,一片歡呼聲爆發開來,我被嚇了一跳,趕緊把注意力重新集中在黑板上。

那些白色的粉筆字在陽光下閃閃發光,講語法,講用詞。Miss Wang的板書很漂亮,字體是閱卷老師們最喜歡的衡水體,工整又清晰。我把那些刻板又難記的知識點描在本子上,手底下的字母從整潔逐漸過渡成連在一起傾斜的一串,一邊幻想不知道將來的哪天會用到它們。

這裡是北京的五月,還有抓不住的春天的尾巴。

距離我離開哥譚滿打滿算已經過了將近四個月,目前還沒有對於出國留學這個決定感到後悔,仍舊扳著手指頭度日如年的期待著通向自由的夏天。

重新回到高三的教室並沒有讓我感到多少不習慣,畢竟在這種體係下接受了將近十二年的填鴨式教育,就算分開再久,我也不會對這種深刻在記憶裡的日子感到陌生。再次踏進熟悉的老教室,之前那些足夠改變我一生的神奇經曆就隻能假裝從來沒有發生過。我還是普通的女學生安冬陽,唯一和身邊人的不一樣的一點,就是我不需要再為了高考而拚命。

唯一能夠證實大洋彼端的幾周生活並不是空一場夢的,隻剩下了那一封又一封按時被送入郵箱的電子郵件。

喏,說曹操曹操就到。

下課鈴聲剛剛結束了一秒,我的手機就震動起來——這是收到了新郵件的意思。午休時間老師並不限製我們使用手機,我把腦門兒磕在桌子沿兒上,低頭解鎖屏幕。讀完了這封短郵件,我難得點開好久都不碰一次的社交軟件,想看看聊天群裡最近又在談論些什麼。

這個群是我們幾個哥譚大學音樂劇係的準新生建的,一共九個人在裡麵,全都是我們一起合作過的A組成員。我本來很不習慣用這種功能繁雜的東西,下這個軟件還是被詹妮弗和林賽強迫的——看看我的微信就知道了,八百年不上一回,右上角的小紅點常年超過兩位數,還好我沒有強迫症。

我們九個人的聊天群起名叫‘哥譚幸存者’,有種一語雙關的意思,一是慶祝我們成功通過哥譚大學的考試,二是有種‘感天動地我們目前還沒有死在哥譚的各種天災**裡’的劫後餘生意味。這話還是離校的最後一天、也就是建群那天賈瑞德說的,不知道為什麼,不管多正經的事,從他嘴裡說出來總會有點兒賤兮兮的感覺。

我把聊天記錄往回翻,一直拖到我的手指頭都覺得酸痛了,才終於看到我上一次點開軟件的那個日期。我一邊暗暗在心裡發誓以後一定要勤看消息,一邊快速瀏覽最近這段時間發生的事情。哥譚本地的同學抱怨了好幾次最近又開始破壞搞事的那些壞家夥,其中還夾雜著諸如‘超人和蝙蝠俠在GCPD樓頂會麵’、‘蝙蝠俠和紅頭罩鬨翻’、‘紅頭罩和羅賓一起夜巡著就突然打了起來’之類的讓人習以為常的無聊新聞。我突然發現自己已經對這些事情有點見怪不怪了,便忍不住感慨起人類的適應能力之強大來。

除了這些之外,他們也聊了不少生活中的事情。林賽在群裡發了她和詹妮弗跟朱諾的合影,她們三個人似乎不知怎麼就成了好朋友,還一起結伴去了洛杉磯五日遊,看得我有點兒嫉妒。賈瑞德最近剪了新發型,效果無比糟糕,由此可見挑選理發師的運氣和眼光一樣重要。唐納德給他起了個新外號叫‘罐子頭(Jar-head)’,被同學們笑了一個星期。詹妮弗終於和他固定交往了,與之相反的是失戀的朱諾,不過她有偷偷發私人消息告訴我,說她已經習慣了分手這件事,而且她最新出爐的這位‘前男友’私下裡缺點和撒哈拉沙漠的沙粒一樣多,她一點也不後悔自己的決定。

在戀愛這件事上,我確實沒有朱諾那麼樂觀和豁達,於是想了半天,最後斟酌著回複她‘分手快樂,你可以找到更好的’和‘拜拜就拜拜,下一個更乖’。

她很快就回複:【謝謝你,親愛的。】

關掉私人對話框,我又在群裡和他們吐槽了一會兒我的學校生活。說實在我在這裡過的算不上好,作業和招人煩的同學一樣多,這其中最討厭的還要數姨母家的表弟,和我同屆不同班,總是喜歡找我的麻煩。我們倆是一眾兄弟姐妹中最不對盤的,基本上見麵就要吵,和他比起來達米安都得算是善良美好的天使。還好平時我們不會住在一起,不然我絕對會有朝一日控製不住自己伸手揍他——但我打不過他就是了,對方可是體育特長生,而我隻是個唱歌的。

惡,我這慘淡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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