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晚上的事情被我強行丟在腦後, 丟進回收箱裡那種。我不想再去回憶它了,因為實在是太丟人了。
雖然我想是這麼想, 但還是忍不住在上暑期課的日子裡路過了那條街很多次。這次我學聰明了, 沒放任我自己一個人在那裡漫無目的的亂轉, 好幾次我是拉著林賽陪我來的,還有兩次是朱諾,用逛街做借口(其實也算不上是借口,我們真的想買新衣服),她倆都很樂意。逛街的過程中我有意無意的晃到那家店門口,隻敢用餘光悄悄的瞥一眼, 仿佛回到了高中時代, 課間經過走廊的時候,和閨蜜手挽著手樂此不疲的偷瞄有好感的隔壁班帥哥。
店門一直都沒有開,我隻能在新聞裡看到關於他的消息。我有時也會想, 他是不是再也不會來了。
當暑期課來到尾聲的時候,我甚至還沒反應過來,一個半月就這麼過去了。這個夏天我過得很魔幻,一切都像是做夢一樣, 一點也不比半年前的冬天差。
距離開學還有兩周時間, 我又回歸了足不出戶、天天泡書房的習慣。布魯斯在家的時間比我想象的還要多, 但除了上次的談話以外, 我就沒能再把那聲‘爸’叫出口了。可能是人一長大就難以再對一個稱呼改口,而新學會一個可要比孩提時代難上太多了。
這個暑假我的確是和家人的關係親近了不少,是那種實質性的、肉眼可見的好的發展。雖然偶爾還是會有生硬的時候——或者說其實大部分時間都還很生硬——但起碼我在努力變得更好, 托迪克的福。
活到現在,家人裡我除了可以在阿爾弗雷德麵前感到放鬆之外,第二個我走得最近的人居然是提姆——或許是因為這個家裡我最先見到的人是他,或許是因為我們兩個人的年齡最相近,又或許是我們會在同一所學校上大學——誰知道呢。
彆誤會,我完全沒有說提姆不好的意思,我這麼想純粹是因為他給人的第一印象太難以接近了,我是指走進內心的那種接近。但接觸下來,我發現他也和其他同齡男孩沒什麼區彆,這句話我好像說過很多遍了。他和他們一樣穿簡單的短袖衫,一樣喜歡聽歌詞叛逆的音樂,一樣喜歡打遊戲,一樣不喜歡收拾房間。
或許之前隻是我把一切想的太複雜。也難說,是不是?
星期二的下午,我和往常一樣在書房裡紮根,想從書架上找到我感興趣的讀本。這一點也不難,畢竟韋恩莊園的書房這麼大,裡麵的書大概要花數十上百年才能讀完吧。阿爾弗雷德做了布朗尼放在沙發旁邊的那張圓桌上,味道特彆不錯。可惜最近我一直在為開學節食,胃口本身就不好,所以隻掰了半塊就吃不下了。
當提姆推門進來找到我的時候,我正站在高高的木梯子上,想把剛剛看完的那本書放回原位,順便盯上了它旁邊的那一本《愛情和其他魔鬼》。我喜歡加西亞·馬爾克斯,所以把手伸向了它。當我的手指剛觸碰到書脊的時候,我聽到了提姆的聲音。
“你又在看什麼?”他說。
我把那本書拿下來用一隻手抱在懷裡,另一隻手扒著梯子,沒有辦法回頭:“沒什麼。哦,你來得正好——你想吃布朗尼嗎?剛剛阿爾弗雷德拿給我的。除了那半塊以外彆的我都沒碰過。”
“好啊。”他走到桌子旁邊,自然的從盤子裡拿了整個的一塊,“你為什麼不吃?”
“馬上要開學了,兄弟,你知道我的專業,”我從梯子上攀下來,腳踩在地攤上的時候感到格外安心,“另外,我不喜歡巧克力食品。”
“我以為你喜歡巧克力?”提姆做出一個誇張的驚訝表情,他是故意的。我輕哼一聲,被他逗笑了。
“我是喜歡巧克力,但不喜歡添加巧克力做成的食物。劃重點,添加。”我糾正他對我的認識,“所以,你是來找書看,還是來找我的?”
有時候我在書房待的忘了時間,提姆就會抽空把我揪出去透透氣,比如讓我去花園散個步什麼的,所以我自然也以為這會兒他找我也是為了同樣的原因。但今天不一樣,他給我帶來了個壞消息。
“傑森回來了,他會留在家裡吃晚餐。你想和他打個招呼嗎?”
“什麼?”我下意識一激靈,感覺自己就像是一隻被突然出現在家裡的黃瓜嚇得炸開毛的貓咪,“他回來了?呃,我——不太好吧?”
大概是我的反應太明顯了,提姆皺了一下眉:“你不喜歡他?他怎麼你了嗎?”
“什麼!?不不不不,當然沒有!他,那什麼……他挺好的?我隻是有點——”我猶豫了半天,最後鼓起勇氣湊到他耳邊壓低聲音,像是在分享一則秘密似的,生怕被彆人聽了去:“——我覺得他可能討厭我。你說呢?”
我是真的這麼想,既然他討厭我,那我還是彆跑到人家跟前去給人添堵了。現在就連達米安都願意偶爾叫我了——雖然隻是我的姓,但我還是忘不了那個早上,他壓低了眉眼瞪我的時候的樣子。就算好看是特彆好看沒錯,但我還是害怕,那樣的眼神兒看一次就夠了,多了我可消受不起。
但提姆似乎不同意我的想法。他說:“我不這麼想,說不定見了麵之後你就不這麼想了。”
他說這句話的時候語氣挺堅定,我打起一點精神,下意識覺得他或許知道什麼:“你真的這麼覺得?他是這麼告訴你的嗎?”
“沒有,我猜的。”提姆吃完了那塊布朗尼,聳聳肩膀。
我隨手把桌子上的手紙遞給他。“好吧。”燃氣的希望熄滅了,我小聲嘀咕,心裡除了慫和沮喪,還有不少的抵觸。但提姆似乎是認真的,於是我隻好低著頭跟在他身後戀戀不舍的離開書房,總覺得自己大難臨頭。
想見的人見不到,不想見的人到從四麵八方沒完的冒出來,像雨後的春筍,割都割不完。
提姆告訴我傑森在大廳,我們下樓的時候我一直在腦子裡瘋狂的編借口想逃離出現場。說我想上廁所?但人總不能在廁所待一輩子吧;說我突然不舒服?不行,那提姆一定會揪著我問個清楚,他是這樣的性格。要不——我一咬牙,要不我就在下樓的時候故意把腳崴了?這聽上去也太慘了吧,而且一定很疼。我可怕疼了。
我又轉念一想,不就是打個招呼嗎,又不是去扛著劍上戰場。我乾嘛要為了這種事弄傷自己?太不劃算了。
我頭一次怨恨宅子裡的樓梯為什麼這麼短,平時我一直是嫌它太長的。感謝老天爺賜予我智慧,我終於在走到客目的地之前找好了借口。感謝我自己,剛出門的時候順便拿上了那盤沒吃完的布朗尼。
“等等,提姆,”就在走進客廳之前,我叫住他,“我要,要把這盤布朗尼送到廚房去。你先去好嗎?”
提姆肯定看出我是在臨陣打退堂鼓了。他用那雙藍眼睛掃視了我一秒,但還是放過了我。
“記得回來啊。”他說。我連連點頭,落荒而逃。
我在廚房找到了阿爾弗雷德,然後對他說了我的來意。但我又覺得這樣似乎不夠,我又不能兩手空空的賴在這裡,於是提出要幫他洗碗。
“您有這份心我就滿足了,雪莉小姐。現在,”阿爾弗雷德沒有遂我的願,可我,我一定是被看穿了,“我們一起去大廳好嗎?我想傑森少爺一定很願意見您,你們兩個已經很久沒有見過麵了,不是嗎?”
“是……的。”我笑著說,大概笑得比哭難看。
才不是呢!他才不想見我!我在心裡尖叫。我失算了,來廚房從最開始就是一個錯誤的選擇,我當初就應該狠下心來把自己弄瘸。
當我磨磨蹭蹭的踱到客廳的時候,迪克、達米安跟布魯斯居然都站在這裡。家裡難得有這麼多人,我愣了一下,然後看到了站在一群男人中間的家夥。
我名義上的二哥傑森·托德站在那裡,身上穿著白色T恤、牛仔褲和板鞋,有點長的黑色額發垂在眼前,看上去和其他的二十歲左右的男孩子沒什麼兩樣。一看到他,我就忍不住想到那種骨骼深邃、棱角分明、走‘壞男孩’路線的歐洲男模。不是那種三庭五眼都按照模型長的雕塑臉,而是個人風格濃鬱、很有辨識度的長相,連帥都帶著自己的特點,彆人想學也學不來。
他抱著手臂站在那裡,那雙藍眼睛冷冽又乾淨,就像是冬天結冰的海麵。
這個姿勢讓我想到另一個彆的什麼人。
提姆輕聲“咳”了一下,我一哆嗦,回過神兒來,抬起一隻爪子在空中晃了晃。
“……嗨。”我說。
“嗨。”他衝我點了一下頭,稍微咧開的嘴角旁邊有一顆幾乎看不清楚的梨渦。
我心裡鬆了一口氣,好的,太好了,感謝上帝,這次他沒對我生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