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631 章(1 / 2)

悲劇發生前 莫向晚 5352 字 8個月前

低矮的房屋似乎土得掉渣,隨便來場暴風都能把茅草頂吹走的感覺,很典型的農家小院兒,院子裡麵養著的雞到處亂走,一邊啄著地上的東西吃,一邊遺落下雞屎糞便。

並不經常清掃的院子裡能夠看出明顯的臟亂來,一條大黃狗懶洋洋趴在門口,門虛掩著,竹籬笆外麵,能夠看到來往的人。

近代。

“娘,我做好飯了。”

從廚房裡畏畏縮縮探出來的腦袋是個小姑娘,乾巴巴的小腦袋,看起來就有些枯瘦,連同頭發,都不是正常的黑色,而是乾枯發黃的,被紮成一個簡單的辮子垂在腦後,頭頂上最為顯眼的就是那褪了色的紅頭繩了,一看就不知道過去多少年了,倒是還紅著。

愣了一下,差點兒把睜開的眼再閉上,很好,這個“娘”叫的是自己。

便宜媽?

回憶一下過往的經曆之中,似乎還沒有這樣的時候,再看眼前的小姑娘,原主李秋蘭的記憶很有用,這個是上一位留下來的孩子,也就是說是繼女,而自己是繼母。

古來繼母皆後媽。

放在原主這裡,也是沒錯的,尤其上一個留下的還是一個姑娘,姑娘有什麼用呢?對很多人來說,一個女人一生的價值就是嫁個好人家相夫教子,對原主來說,她會養著這個姑娘,但想要給她多好的待遇是不可能,養大她,日後換彩禮就可以了。

彆看這姑娘看著枯瘦,似乎很小的感覺,其實就是個子低,外加營養不良,真實年齡也有十三歲了,再過兩年,就能出嫁了。

近代還沿襲著古代的某些傳統,婚嫁都是趕早不趕晚,什麼七八歲的小新娘,也不是沒有過。

普通人家,能夠把孩子留到十五六再嫁人,就是很不錯的了,起碼是個疼孩子的樣子。

若是真的留到十七八的,哪怕再說自己疼孩子,也有人會說是把孩子扣下來當奴婢,不是個好的。

原主這個後媽,還是比較要名聲的,所以無論怎麼對孩子,都是打著為她好的旗號,女孩子嘛,就是要這樣養的,誰讓原主一進門就給生了男孩兒,算是有功之臣,她說這個,也沒人反駁。

反正那已經成了後爹的男人是指望不上的。

哦,對了,那個後爹已經被拉去當兵了,就是俗稱的抓壯丁,一去一年,再沒回來。

若不是這邊兒眼看著姑娘就能大到出嫁收彩禮了,恐怕這位後媽也沒什麼好耐性繼續把人養著了。

上頭沒有公婆,一家之主的男人又被抓去當兵了,家中一直都是原主執掌大權,值得慶幸的是,陳家還有些家底,不至於真的讓她們衣食無著,當然這些家底也不多就是了,不然就能讓陳父免於被抓了。

“行了,等康兒回來就吃飯。”

說了跟原主一樣的話,對原主這個名為陳明康的兒子,可以先看看,李秋蘭抬手攏了一下耳邊碎發,順勢摸了摸頭上,是一種很普通的盤髻,標準的婦人裝飾,唯一值錢的大概就是那根細細的包銀簪子。

“好。”

小姑娘陳娟應了一聲,也沒閒著,收拾了廚房之後,就去後麵端了水盆出來,手腳麻利地洗衣服。

這個家中,原主能夠做的活兒主要是兒子的那些,等到兒子回來才開始忙活,顯得裡裡外外一把手,但其實家務活早就交給了陳娟來做,十三歲的小姑娘,從早到晚,為這個家忙個不停。

早上要做早飯,好讓陳明康吃了就去私塾上課,中午陳明康不回來,她們就對付著吃點兒,等到晚上再做好的,三人一起吃。

三頓飯中間的時間,打掃地麵,伺弄後頭的小菜地,擦洗桌子櫃子,還有洗衣服,都是陳娟的活兒。

原主拿著家中的錢財,管著開銷,采買物件,處處節省,錢是越花越少的,而她們女流之輩,又沒什麼生財的辦法。

陳明康能夠去私塾還是因為自己表現得聰明,也因為那私塾本來就是陳氏宗族的長輩開的,當年陳父被抓走,也是因為那家長輩私心把自家的一個後輩藏了起來,陳父才被拉去湊了數。

那位長輩也不是沒有良心,之後就會照顧陳明康一些,看起來還算是比較有情義的那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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