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家之前那點兒地是帶不走的,這年代就是這樣,你離得遠了,除非有權有勢能夠讓人看著下頭的地不被人糊弄,否則,這點兒地,誰近是誰的,簡直是強占有理。
李秋蘭是不能賣地的,地是什麼?地是根。她要是想賣,當下那位老古板的七叔就知道她是打算走了不回來,頭一個要懷疑她有外心,懷疑她會壞了陳家的孩子(陳明康),到時候怕是走不了。
所以,隻能租,一事不煩二主,順便找七叔多領幾年的地租錢,免得在外頭一時半會兒找不到資金來源。
七叔既肯放她走,也不在這個上頭壓她,錢給了,還叮囑:“外頭可不是那麼好的,若是有什麼,趕緊回來,莫要壞了明康。”
他對陳明康,早年是補償,後來就是看重了,又是陳家子弟,血脈裡流淌的都是親緣。
“您放心好了,我兒子,我還能不在乎”
李秋蘭說話似有一股潑辣勁兒,收錢的動作倒是快,也不用契書之類的,有也看不懂,原主可是不識字的。
七叔很是儘心地問了他們怎麼走,之後又幫著給安排了人家帶路做伴兒,至於城裡頭的關係,還給了個地址和名字,說是早年的友人,可以去問一聲。
這些老輩人的交友,不敢說極廣,但極有,呃,魄力。
夤夜拜訪,就敢去說過一次話的人家咣咣咣敲門,不怕被打出去,換成現代一幫夜貓子,要不是關係好,也不敢在淩晨三四點打電話叫人起床說話,隻為自己的興致。
李秋蘭接了地址和名字,心中想著,大約也不是什麼深厚交情,不然七叔一家早可以憑著這個上門求個幫助什麼的,但估計也認識,又不是自己去求,不怕掉麵兒,也能給得大方。
不管怎麼說,這份心是值得感激的。
道了謝之後就走,很是乾脆,陳明康有些念念不舍,陳娟也是,她對這裡的感情深厚,彆的不說,光是看著家中的鍋碗瓢盆都不拿,心裡頭就不踏實,這是搬家?
抱緊了自己的小包袱,沒敢吭聲,陳娟在包袱裡帶了一套碗碟和一個小鍋,特意用薄被裹了,外頭看不出形跡來,這是違了李秋蘭的意思的,她還怕李秋蘭發現,睨了一眼。
李秋蘭沒在意,自己也拎著個包袱,裡麵裝著些衣物罷了,對這世上的所有,她都沒什麼留戀,走得乾脆又從容。
是的,走,他們這一路是要走著去的,兩天的路程,跟著某位要去城裡頭乾活的老漢一同,那老漢是隔壁村的,姓餘,兒子就在城裡頭當個小夥計,也娶了妻生了子,就是城裡頭生活不容易,老漢和老妻不敢去那旮旯裡打攪,乾脆守著地在村裡,隻每月來往一兩次,給城裡頭送些田產雞蛋之類的,略作接濟。
東西不多,也是個心意,農家彆的不說,隻要勤快點兒,養雞還是很容易的。
陳家那些雞,便被李秋蘭一股腦給賣了,正下蛋的母雞沒有賣不出去的,剩下的雞蛋,全都煮了,並餘糧做的麵餅,當做路上吃食。
“這城裡頭,可不好住啊!”
餘老漢腿腳利落,就是有些駝背,背著一個菜筐子,裡頭放的都是些才摘下來的菜。水靈靈的,這些菜也不值個多少錢,他卻要一趟趟往城裡送,隻怕在城裡的兒子節儉,吃不上個新鮮菜葉。
這一筐子菜,自己吃不了還能賣些,放不久也不怕,過一陣兒,他還能送新鮮的過去。
一來一去,都是走路,並不費錢,隻要不怕麻煩,時常去都是可以的。
城中不少賣菜的,不就是附近村子裡頭的?就是他們這邊兒比較遠,來去一回腳程快的也要走個兩天半,若是摸黑走,倒是能夠快些,路上也沒什麼難走的,就怕婦人孩子膽子小,不敢走夜路。
餘老漢是不怕的,連夜走,還能趕在菜蔫了之前送進去,彆的不說,他這菜筐子底下是有一層土的,保持著根須子還沾著土腥氣,不至於早早乾了。
“不好住也得住,人不是要往高處走嗎?我們康兒,以後定然是要當城裡人的。”
李秋蘭宛若兒子的無腦吹,說得陳明康都不好意思了,小臉上有些紅撲撲的,眼中很是晶亮,對未來,他也是有著期待的。
陳娟走得步履沉重,她背的東西重,開頭不覺得,走了一半路程,就已經氣喘了,陳明康也背著一個包袱,裡頭裝的有書,不比她輕,她也不願讓弟弟幫忙。
三人中,竟是隻有李秋蘭最輕鬆,這也是陳明康和陳娟沒在意,若是原主還在,這種時候,陳明康絕對是能兩手空空走步帶風的那個,原主必要把他的包袱都自己背了的,絕不會像現在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