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麼不早點來找我?”何明珠抹抹眼淚,哭道:“我在這裡過得一點都不好。”
她沒有傾訴太多,但這個落淚的姿態就足夠令人心疼。這些年來,她努力討好養父母,不能哭、不能鬨,因為一旦鬨了,惹了他們的不滿,他們就會威脅她說,把她扔出去,不要她。
不會有人明白,這些話能對一個才幾歲的孩子造成怎麼樣的影響。如果她可以肆意待在父母的懷裡撒嬌哭泣,又怎麼會是如今這要強的性子?隻因生活的一切,她隻能靠自己。
陸溪心中愧疚,抱住她低聲道:“因為媽媽……發生了一些事情,耽誤了。但以後不會這樣了,我們等你的養父母回來,和他們說一聲。”
何明珠溫順的點點頭。
她心裡的情緒十分複雜,小孩子情緒來得快去的也快,現在哭了一場過後,餘下的就隻有欣喜。
她有自己的媽媽,還有爸爸。
何明珠搖搖她的手,目光帶著一絲小心翼翼的問:“你真的要帶我走嗎?”
陸溪知道,這孩子極度缺乏安全感,誰都不信,隻信自己。
若不是她提早找來了,孩子的人生觀價值觀還沒有徹底成型,不然要等再大些,要想輕易的讓她卸下心防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陸溪拍拍她的腦袋,笑道:“當然。本來你爸爸也該來,但是他……我一會兒跟你說。”
“好。”何明珠乖巧的應道。
本來何明珠還在擔心不煮飯,等養父母回家後會不會罵她,可如今被陸溪溫暖的手握住手掌,她仿佛得到了無邊的力量,充滿勇氣,再也不怕他們的責罵。
如今她也是有媽媽撐腰的人了!再也不會和彆的小朋友打架,打不過隻能自己偷偷哭!她也是會告狀,會找靠山的!
陸溪抱著孩子,仔細問了一些事情。在知道柳家把她當牛做馬的使喚時,眉眼不由得陰鬱下去。
雖然自身也經曆過類似的世界,可她是一個大人的靈魂都未必吃得消,何況一個真正的小孩子?
她一定不會放過那些人的。
陸溪按下心中的怒火,對何明珠笑道:“我知道了,以後再也不會有人欺負你了。一會兒你瞧瞧,我怎麼做。”
何明珠不知道她什麼意思,但覺得她身上的氣味很溫暖,很舒服,便乖乖應道:“好。”
大約傍晚六點半,柳家夫婦帶著他們的小兒子回家了。
還沒進門,遠遠就聞見一股發焦的味道,明顯是食物煮糊了。
這小丫頭,教了多少遍還是這樣笨手笨腳,難道她是一頭豬嗎?知不知這很浪費糧食?
養母氣衝衝擼著袖子,就像提溜起何明珠的耳朵,把她打罵一頓,讓她張長教訓。一進屋門,映入眼簾的,是一個身材高挑消瘦的女人。
她氣質冷清,通身仿佛寫著“我很高貴”的字眼,一看就來路不凡。
而明珠那個小丫頭,躲在女人身後,隻露出一雙大大的眼睛看著她,眼睛裡充滿了恐懼,但同時還帶著一絲絲得意。
養母提防的看了陸溪一眼,沒怎麼搭理她,而是對何明珠喝道:“過來!”
何明珠搖頭。
“你個小丫頭片子,你長誌氣了啊。”說著就要脫鞋子揍她。
何明珠尖叫起來,想跑,但被陸溪摟住肩膀,低聲寬慰道:“彆怕,我在這裡。”
她安靜下來,指著養母說:“就是她,她平時對我可凶了。”
陸溪點點頭,表示明白了。
而此時,養父也進門了,看見陸溪也怔了一下,然後忐忑問道:“你是誰?在我家乾什麼?”
“是啊,你是誰?”養母對陸溪的態度很不好。
“不會是你在外頭勾搭的什麼不三不四的人吧?我可告訴你,我們家沒錢!”
她看不慣陸溪這狐狸精樣兒,肯定是勾引男人來的!
陸溪不悅的皺起眉,淡淡道:“這是文件和資料,我是明珠的母親,是來找她回家的。我感謝你們收養她這麼多年,我會給你們一筆錢當做報酬,然後兩清。這樣可以嗎?”
雖然他們磋磨孩子,態度也讓陸溪十分不悅。可是孩子被拐後,好手好腳活著,已經是不幸之中的萬幸。陸溪現在第一要務就是先帶孩子回家,其他的賬,隻能日後一筆一筆慢慢算。
在陸溪接收到的劇情中,本來帶女兒回家是沒收到什麼阻礙的,哪想現在的養父母根本不想放人。
養母直皺眉頭,大罵道:“你是哪裡來的瘋子?明珠什麼時候是你的女兒了?你要是不走,就不要怪我叫人了!”
養父也道:“是啊是啊!你神經病吧?好端端的,要我們女兒乾什麼?你不會是人販子吧?小心我們報警!”
他們的兒子是個體弱的,從小身體不好,夫妻兩人又要去趕海打漁,根本沒多少時間照顧小兒子。而這一切,都要讓明珠去乾。要是讓她把人帶走了,誰幫他們乾活?明珠雖小,卻能頂半個大人用。
陸溪皺眉,意識到何明珠的手有點發抖,她立即握住,安撫道:“彆怕,我會處理好的。”
絕對不能在今天無功而返,不然孩子指不定留下什麼陰影呢。
陸溪深吸一口氣,看著兩個咄咄逼人的養父母,她心中也升起了一點不耐。
她再次重複道:“我說我會給你們一筆錢,當做報酬,而且我有證據證明,明珠就是我的女兒。當初,她一歲時被拐,我是在警察局立了案的。現在還沒撤掉檔案,可以跟我往警察局走一趟,確認。”
“而且,這裡所有的人都知道,明珠是你們撿回來的,這些年你們也沒少罵過她。”陸溪一字一句道:“我現在好聲好氣和你們講道理,不是我脾氣好,是我不想讓我女兒難受。可你們胡攪蠻纏,我就要讓警察來處理這件事了。”
她再三搬出要警察來處理這件事,夫妻兩人也害怕了,對視一眼後,嘀咕道:“錢錢錢,你說有多少錢?我們這些年養她,供她上學,可花了不少錢。你把她帶走了,誰幫我們乾活?要是少於這個數,我們可不乾。”
養母比了個十的手勢。
陸溪想也沒想,點頭道:“沒問題。”
陸溪答應得太快了。
一是不想讓何明珠看到她在這種事情討價還價,傷了孩子的心,二是一天都不想讓何明珠在這兒多呆。
可陸溪這乾脆利落的勁兒,在養父母兩人看來,就是一匹待宰的肥羊。
十萬對他們來說,可是一筆巨大的財富,可是身著光鮮的女人想也不想的點頭,她家得多有錢啊?
十萬可以,那二十萬?三十萬呢?
十萬怎麼夠
啊!
“不行,這孩子吃得多,十萬不夠,我們好歹養了十年呢!”
“就是啊!就是啊!而且你也看見了,她笨,手腳又不利索,不會乾活。給我們惹了不少事情,必須得繼續加錢,至少……至少三十萬!”
“對對對,三十萬。就得三十萬!”
夫妻兩人喊出了三十萬的高價,然後又默契的對視一眼,不約而同感覺到緊張。
可千萬彆把人嚇跑呀!不然上哪兒找這種冤大頭!
陸溪眉頭皺了一下,但也還是點頭了。
事情要是能就這麼定下也還好,畢竟是何明珠的一條命。可是陸溪太過低估人心的貪婪程度。
從一開始的十萬,再到三十萬,五十萬,七十萬,一百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