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4年,霍笙緩緩睜開了眼睛。
“救上來的快,肚子裡的水也吐得差不多,就是腕骨骨折可得養一段時間,等人醒了就沒事了,現在的女娃娃年紀輕輕就要死要活的,還知青呢,一點思想覺悟都沒有。”
“好像是為了返城名額的事鬨得,都鬨到公社支/書那去了。”
隨後的聲音伴隨著窗子“咯吱”的搖動而小了下去,破舊的一張木板床上,霍笙早就醒了,喉嚨胸腔裡麵還彌漫著一股沙土味,呼吸也有些不太順暢,她睜著眼珠看著屋頂上貼著一兩張張斑駁泛黃的舊報紙,屋頂不高,隱隱約約還能看清報紙上幾個“大力發展”的清晰字體。
完全陌生的年代。
風從床頭邊的木窗戶呼嘯著吹了進來,頂上邊角起了的報紙被吹的嘩啦啦作響,霍笙動了動身子,左手手腕被夾板固定住,還能感覺到刺痛,她抬起另一隻手,陌生的手掌,秀窄修長,手指又細又白,像是才從地裡鑽出的苗芽,這可不是自己的手。
霍笙終於接受了自己穿書的事實,她穿進了一本年代文,書中和自己同名又跳過河的,隻有一個,那就是書中的大女配——女主的姐姐。
這本年代文,霍笙當時是為了打發時間看的,一句話概括就是女主成為人生贏家、集萬千寵愛於一身兼虐渣渣的爽文,而霍笙就是那個惡毒的渣渣。
霍笙仔細的回憶了一下原書中的劇情,在資匱乏的七十年代裡,書中的霍笙卻不曾吃過什麼苦,17歲的人生都是一帆風順,直到擁有主角光環的女主出場,狗血的來了。
原來霍笙並不是霍家兩口的親孩子,當初兩人的孩子不幸走丟,隨後才收養了霍笙,但親女兒出現了,霍媽媽看著自己的親孩子,也就是書中女主胡秀姍,後改名叫霍姍,在農村裡長大,受了那麼多的苦,就把孩子接了回來,打算兩個女兒一起養。
隨後為了響應國/家號召,知青下鄉,霍笙的文化程度比霍姍的高,自然這下鄉就到了她頭上,本來女主發揮了善良的品質,說自己從小就會乾活,能吃苦,下鄉她去,本是一番好意,聽在霍笙和霍媽媽的耳中就不是這個意思了。
霍笙覺得霍姍是揣著明白當糊塗,就她不識幾個字,下鄉也輪不到她。
而霍媽媽則是心裡愈發愧疚了,覺得自己的親閨女吃了那麼多的苦,不能再吃苦了,這心裡的一杆秤一旦稍稍有些偏斜,霍笙是能立馬感覺到的,畢竟不管是不是親生的,娘倆可是在一起生活了多年,這也為她後麵黑化埋下了種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