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娬家窮,正逢她娘又病重,她祖母趁機收了鄉裡王家的幾個錢,要把孟娬賣過去當媳婦。
王家的兒子叫王喜順,二十好幾的人了,至今還是光棍一條。
因為他不僅長得醜,人品還很齷蹉,村裡的姑娘見了他都要繞著走,更不要說給他當媳婦了。
這次孟娬的娘夏氏臥病在床自顧不暇,而祖母賀氏早就想打發孟娬嫁人了。
一個女兒到了出嫁的年紀,還賴在家裡不走乾什麼,那不是浪費糧食嗎?辛辛苦苦養她這麼大,就該趕緊送去彆家賺幾個彩禮錢。
而王家給的錢比彆家多,賀氏才不管那個王喜順是個什麼人,結婚連個簡單的儀式都不辦了,事先說好孟家不給嫁妝,直接讓王喜順來把孟娬領回去睡了就完事。
這日王喜順垂涎著興衝衝地過來領人。
結果哪想,賀氏沒看緊,讓孟娬給爬窗逃走了。
王喜順當即就循著蹤跡去追。
此時已是中午,日頭大了,田裡勞作的鄉民都回家吃飯了,因而路上極少有人影。
王喜順一追出來,就發現孟娬正拚命跑在鄉間小路上,於是也一鼓作氣往前猛追。
孟娬還沒來得及大叫,就被王喜順從後麵一手捂住嘴一手抱著腰大力地往旁邊的高粱地裡拖。
孟娬拚命掙紮,可是根本不是他的對手。
王喜順臉上掛著下流的笑,臉上長著惡心的痘瘡,還一臉坑坑窪窪的,說話時滿嘴口臭,道:“你祖母都把你賣給我了,你還想往哪裡跑?”
都到了這關頭,王喜順哪還有耐心把她帶回家辦事,先到高粱地裡要了她的身子再說。
等她成了自己的人過後,縱使百般不願,以後也得跟著自己過日子!
這個時節,地裡的高粱生長得正是旺盛的時候,一大片油油的綠色,十分濃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