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天作之合(2 / 2)

嬌癮 令棲 13128 字 9個月前

沈姒怔了下。

齊晟確實跟她講過,在他們還沒和好的時候,他半夜給她打電話,纏著她聊天,說自己怕黑,因為被綁架過。一番話把她驚醒後,她問他“為什麼從來不提”,他笑著說“剛編好”。

她當時真的以為他在開玩笑。

“可能我的脾氣最差,平時沒給過她好臉色,老爺子又喜歡我,斷了她想扶兒子上位的念想,”齊晟輕嘲,“她讓人殺我都不肯給個痛快,想要慢慢折磨我到死,蒙著我眼睛餓了我很久,在我快被找到時才下殺手。”

其實像這種權貴世家,不說有多重視門當戶對,齊老爺子根本看不上他繼母的上位手段,日後再怎麼樣,也輪不到他繼母的兒子來接手齊家。

何況齊家嫡係第三代連出了三個在圈子裡拔尖的,都能爭頭一份。

大公子齊珩進了體製,剛在滬上就任,二公子齊樾進了部隊,跟陸家和葉家第三代分庭抗禮,齊晟打小就養在老爺子身邊,是個點石成金的天才,接手家業本來就是遲早的事。

也就他那個繼母,癡心妄想。

他當時年齡小,滴水未進很久,歹徒劃他手腕時,他都快沒感覺了。

淺表靜脈的一條支流毛細血管。

他知道血液在緩慢流失,一時半會兒就是死不了,但不敢睡過去。

一旦失去意識,他可能真就死了。

“不過也幸虧她夠歹毒,不然我等不到救援。”齊晟的態度很平靜,甚至有點漫不經心,“歹徒放血後沒有耐心,又急著逃命,扔下我不管了。”

明明話題血腥得讓人不忍回憶,他在說這些的時候,卻很平靜。

平靜得就像在講彆人的故事。

即便他刻意省略了細節,沈姒依舊能猜的出來是什麼場麵。

滴水未進、感官剝奪、緩慢放血。

這種喪心病狂的方式,讓她覺得嗓子裡像梗著一塊東西,難受得幾乎喘不上來氣。

她從沒想過,齊晟會有這種經曆。

齊晟從來都是光芒萬丈、高高在上的,甚至是居高臨下的。也許是因為他的出身,在外人看來永遠順風順水;也許是因為他的性格,太過恣意張揚,好像永遠都不會有跌入低穀的時刻。

“我不知道你為什麼會出現在那裡,但你當時膽子很大,”齊晟略過那些細節,隻說沈姒的事,“你說要喊人救我,我當然不肯讓你走。”

他的視線掠過她手心,“這塊懷表,是你當時抵押給我的信物。”

多年前,廢舊工廠裡。

鐵門忽然被人推開一道縫隙。

十來分鐘的出血已經有些駭人,再加上長時間的饑餓和感官剝奪,他虛弱至極。他以為歹徒去而複返,某一瞬間甚至覺得,給個痛快算了。

然後他聽到一聲低低地尖叫。

“啊——”

是個很小很小的小姑娘,似乎已經被眼前一幕嚇傻了。所幸歹徒離去了,不然今天要多一個罹難者。

他沒力氣呼救了,也不太指望一個小女孩能做什麼。

但那個嚇得腿軟的小女孩,竟然哆哆嗦嗦地過來了。她扯掉了蒙住他視線的帶子時,手都在抖,下挪了幾寸,探他的呼吸:

“哥……哥哥?”

探到了微弱得幾乎試不到的呼吸,小女孩轉身要走。

嘩啦一聲,他被綁縛了鎖鏈的手,在極小的活動範圍內,一把拽住了她。

小女孩被嚇了一跳。

沒人能想到,一個人在如此虛弱的情況下,在氣若遊絲、命懸一線的時候,力氣竟然還能這麼大。

“你,你彆怕,”小女孩聲音顫抖著安撫他,“我不會丟下你的,我、我喊人過來,喊警察叔叔。”

“你流了好多血,哥哥。”

“我不會,不知道怎麼不流血,你會死的……”

這一握已經耗儘了他最後的力氣。

他沒力氣思考,也沒力氣再拽,隻感覺到小女孩在他口袋裡放了塊東西,“這是我最寶貝的生日禮物,抵押在你這裡,我不會丟下你。”

再後來——

沒有再後來了,他根本沒指望這個有點蠢的小不點能做什麼。

她見到有人被綁架,也不知道看看附近有沒有歹徒;待在他身邊廢話了那麼久,也不知道找東西給他簡單包紮——她實在太小了,根本不靠譜。

她嚇得腿軟,還能過來確認他是否活著,已經出乎他的意料了。

所以他能從醫院安全地醒過來,是他根本沒想過的結局。

沈姒聽完,很久都沒緩過來勁兒。

佛珠下壓著的那道很淺的疤痕,原來是這麼來的。

她從前問過,他從不肯說。

“你怎麼從來沒告訴過我,我們認識的事兒?”

“又不是什麼很好的回憶,為什麼要提?”齊晟語氣很淡,“再說你那麼小就看到這種血腥的畫麵,應該算童年陰影,不記得了應該算好事。”

“可我覺得,能幫到你就是有價值的回憶。”沈姒低了低聲音,又覺得這話又歧義,“我不是說那段記憶很好啊,如果可以,我當然希望你沒經曆這些。我隻是——”

隻是很感激,當時能有機會救你,才沒有在後來錯過你。

“我知道。”齊晟沉聲道。

沈姒正替他沉浸在低落的情緒裡,突然反應過來,“不對啊,”她奇怪地看向他,“既然我救過你,你最開始還對我那種態度?你有沒有人性啊。”

“我一開始根本不知道是你。”齊晟輕輕一哂,捏了捏她的臉頰。

他在醫院蘇醒之後過問過她。

但家裡人不太讚成他亂跑,也不希望他多一個意外出現的玩伴,隻說送了對方一筆巨款,處理妥善,要他安心休養,彆想這些有的沒的。

年紀小時哪來那麼多想法?

所以沒有後續,隻留下一塊懷表,她放在他口袋裡的懷表。什麼“必須要尋到對方的執念”都是胡扯,他再感激對方,也隻能想到家裡人提到的巨額補償,沒再執著什麼。

後來知道她救過自己,是在南城相見一年後,他讓人調查她時發現的。

戲台上他看她跳鼓上舞,驚鴻一瞥,心生波瀾,南城相見也的確有見色起意的成分在。那最開始算什麼呢?可能真的算最卑劣的“玩玩而已”。

不過一年時間,新鮮感出乎意料的還在,他也沒有預想中的生厭。

逐漸脫離掌控的感覺讓他煩躁,就在他想結束掉這種致命關係時,他知道了她救過自己,很難不受影響。他也確實開始放任自己的感覺。

所以好感是因為救命之恩,愛不是。年紀太小了,哪來的一見鐘情?

而且他當時已經處在昏迷狀態了。

兩天一夜滴水未進,他幾乎奄奄一息,後來歹徒臨走時劃了他的手腕,血液在緩慢地往下流,這種精神折磨完全壓過疼痛,他的思維完全混亂。

所以沈姒來時,他根本沒看清她長相,聽到她說話時,思考都艱難。

他隻看清了一縷光。

模糊到出現虛影的視線裡,一個小小的身影,推開了沉重的鐵門。

一縷光從鐵門縫隙裡透過來,穿過腐朽而沉悶的空氣,照亮了飄蕩的萬千塵埃。那一小團身影,瞧見血泊裡的他時,嚇得有些腿軟,還是哆哆嗦嗦地朝他走過來,試圖喚醒他。

“哥哥,我不會丟下你的。”

山林間天光放亮,雨後初霽。

他徹底昏迷的前一刻,灰黑色的雲團逐漸被明光染上顏色,逐漸發白,而後金光萬丈。林深間蒼茫的濃霧被驅散,連綿的遠山越來越清晰。

不管這到底該歸屬於哪種情感,能確定的一點是——

初初見你,我得以窺見天光。

作者有話要說:初見√

姒姒以為的初見是戲台(其實是第二麵)

三哥知道的初見是綁架時(真初見,但三哥也是在南城後相處了一年,讓人調查才知道的)

他們倆都以為對方隻記得南城(第三麵)

我爭取在本周內把遺產,家宴(可能寫齊晟二哥齊樾)拍賣會儘快寫完,早日結婚和婚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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