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叔,”季越東重複道,“他在我公司犯了點事。”
那邊沉默了十幾秒,明白過來季越東的意思——王胖子不是犯著事了,他是犯著人了。
廳長問:“越東,他犯的多長時間的事?”
“三個月或者半年的,都行,”季越東無所謂道,“讓他長長記性就行。”
其實廳長是真不願意辦這事,可本市首富親自打的電話,不管想不想辦都必須給辦。
當天下午,王胖子正腦震蕩犯暈呢,兩個警察忽然敲門,以三年前某個未結案的故意傷人案有疑點為由,把他帶走了。
在解決完王胖子之後,於經理那邊也有了消息,買營銷號黑司渺的,竟然是那個侵權的防曬霜公司。
“怪不得雨柔公司,在掛出律師函之後還一直裝死,”於經理站在季越東辦公桌前,“原來是在背地裡搞小動作呢,他肯定是準備一次性把司渺搞垮,結果沒想到把不僅沒搞垮,還幫他漲了一大波粉。”
頓了頓,於經理道:“現在買主查出來了,下一步做什麼?”
“下一步不用你,”季越東略一思索,“曉輝,你來。”
王曉輝聞聲過來,季越東交代道:“查一下這家化妝品公司的成立時間、專利情況、原材料來源、納稅稅額,以及法人私人賬戶和公司賬戶是否有非正常往來。”
於經理看王曉輝一一記下來,還指望著王曉輝能問一問,結果那是個不會問“為什麼”的機器,分分鐘拿著材料出去辦事。
季越東這麼做顯然是為了幫司渺,這事已經憋了於經理好幾天,今天,他終於受不住,試探著問:“季總,你這麼幫司渺,是想把他簽到東方麼?”
季越東斜睨他一眼,“如果你對做藝人經紀感興趣,我明天就給你下調令。”
“彆,季總,”於老狐狸連連告饒,“我就是隨便一問,您就是隨便一聽,不用把我的話當回事。”
說完,於經理腳底抹油準備開溜,在拉開門之前,季越東目光轉回到電腦屏幕上,突然說了一句於經理聽不懂的、莫名其妙的話。
“因為走訴訟程序的時間太長了。”
於經理:???什麼鬼?
季越東拿起咖啡杯,淺淺啜了一口。
確實,訴訟程序複雜,很耽誤時間。小朋友可是要做他“鞍前”,他“馬後”的人,怎麼能在這種破事上,浪費那麼多時間和精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