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6章 民國動蕩,科教興國(1 / 2)

這是一個南方的小院子,白牆黑瓦,頗有些江南水韻。

推開門後,就見到裡麵等著的一個中年男子,見到聞靜和她後趕緊跪下磕頭道:“給太太和小姐請安。”

“趕緊起來。”聞靜趕緊讓旁邊的劉媽將對方扶起來,笑著道:“也多虧有了你們夫婦,我和阿微才能一出來就有院子住。”這就是劉媽的丈夫名叫趙河,當初聞靜出嫁的時候,聞老太太也是心疼女兒,給女兒準備了很多,比如江媽和劉媽,並且當時劉媽已經許配了人家,也就是趙河,趙河是聞老太太的陪房的家生子。

劉媽和趙河結婚,趙河為聞靜打理外麵的事情,比如糧鋪。在聞老太太看來有這兩人在,女兒在崔家的日子會好過很多,事實上也是如此,劉媽和趙河一個主內一個主外,確實讓聞靜在崔家的生活輕鬆很多。

喬微之間交代劉媽給她賣報紙以及投稿等事,都是趙河去辦的,這院子也是喬微之前讓趙河置辦的,她在此地住不了多長時間,所以不是買而是租的一個院子。

之後聞靜帶著喬微進去,這裡麵雖然和崔家的屋子比不了,但也是清淨雅致,比起崔家中西方混搭的風格,此地是純正的中式院子和建築風格。

“小姐您看看,我之前就收拾妥當了。”劉媽笑道,之前在趙河置辦完院子後,喬微就讓她將一些隨身東西拿從崔家拿出來,所以該布置的地方都布置地很好,劉媽也知道喬微的要求,乾淨整潔舒適是最主要的,其他都是次要。

看著窗台下陽光最好的地方被劉媽放置了筆墨紙硯和書桌,喬微笑了笑,對著劉媽道:“您布置地很好。”

聞靜也很喜歡這個院子,雖然不大,但很乾淨,這是她們從崔家出來後的第一個家。似乎從出嫁後,她就沒有了家,在夫家她處處被婆母訓斥是個外人,在娘家她是客人,不管是嫂子還是自己親爹似乎都不喜歡她回去,就是最疼她的母親也沒法。

這裡就不一樣了,這裡她和女兒能夠自己做主,她再也不用看人臉色了。

坐在這院子裡,聞靜覺得心很寧靜,也很舒心,她離開了夫家也不用回娘家受人白眼,她以後會日子越來越好。

喬微沒有打擾站在院子裡安安靜靜等著的聞靜,而是開始盤算接下來的日子應該怎麼過。

離開平城是必然的,當然在離開前喬微還是想要要在這場軍閥混戰中摻和一腳。

聞爭鳴的事情也很麻煩,喬微不能眼睜睜地看著聞爭鳴送死,畢竟聞爭鳴如果死了聞靜會十分傷心,再加上聞爭鳴這樣的有誌青年,說不定會成為她進入政界學界的一個敲門磚。

說實話,喬微對聞爭鳴並沒有太多的感情。聞爭鳴確實在這這件事上出力了,可有很大一部分還是她的交易和逼迫。當然這和社會實情有關,聞爭鳴在對待妹妹離婚的問題上有顧慮也是人之常情。真正以三觀而論,聞爭鳴是一個比較正的人,也是以後很好的合作夥伴。

喬微當然也知道自己不可能在短時間擊敗一個軍閥,特彆是她現在一沒有錢,二沒有人,三沒有糧,所以不可能和一個軍閥硬碰硬,但她也不是沒有讓沈英銳和霍輝互相削弱的方法,最好讓崔家也受一受苦難才好。

霍輝,沈英銳,孟先生,這個三角關係很值得探究,軍閥和革命黨救國會,也同樣值得她好好研究。

就這樣思索,很快時間都過去了,等她再次起身的時候,就見到聞靜和江媽等人已經在等著她了。

“快來吃飯。”聞靜幫著江媽把筷子擺好,然後對著喬微笑道:“這是咱們從崔家出來的第一頓飯,我和江媽她們一起做的,你嘗嘗好不好吃?”

事實上江媽和劉媽當時見到聞靜要親自下廚的時候都不願,聞靜雖然和離了,但她們還是聞靜的下人,哪裡有下人在讓主子自己動手的?可聞靜心情好又堅持,她們也隻能同意。

這個時候趙河已經回去了,劉媽和趙河有自己的院子,平日裡劉媽不當值的時候就會回自己家。再說這個家裡隻有聞靜和喬微兩個主人家在,趙河一個男人留在這裡到底不方便。

這頓飯說是聞靜和江媽她們一起做的,其實聞靜就是打個下手,聞靜從小到大都是大小姐,沒受過什麼罪,所以並不太會做飯。

雖然剛搬過來但趙河劉媽之前準備地都很好,什麼菜都有,所以這頓飯也算是豐盛。

喬微本人是比較喜歡江南的口味,雖然有些菜色偏甜一些,但也比較清淡,更能突出食材本身的鮮美,再加上江媽和劉媽本身的廚藝不錯,菜色看上去也是十分爽口。

見江媽和劉媽在旁邊立著一副要伺候她們用飯的樣子,喬微笑著道:“您二位都坐下吧,陪我和母親一起用飯吧。”

“這怎麼能行?”江媽和劉媽趕緊搖頭,“和主人一起用飯那是沒規矩的奴婢才做的事,咱怎麼能和太太小姐一起用飯?”

喬微卻道:“現在是民國了,沒有買賣人口這個說法,更沒有賣身契這個說法,我和母親這裡不興賣身契。”所謂民國,即是民主共和國,平等自由,民權民主是為民國的根本含義,自民國建立後就廢止了人口買賣製度,隻不過如今吏治混亂,民國立下的憲法在很多時候如同一紙廢書。

在華國買賣人口已經成了幾千年來的習慣,甚至在有些人眼中認為買賣人口是一中窮人讓自己孩子活下來的解決方法,這中想法喬微不做評價。可人口買賣給婦女兒童帶來的傷害是巨大的,甚至是無法彌補的。人口買賣讓奴仆沒有了人權,封建和舊思想會繼續奴役所有的華國人。

這中封建糟粕當然必須廢除,在崔家在彆的地方喬微現在還管不到,但是在她這裡,就必須遵紀守法,她絕不會再收賣身契這中東西。

“小姐您這是不要我們了?”江媽還好能沉住氣,旁邊的劉媽脾氣咋呼,就有些受不住了,對著喬微問道。

“阿微……”聞靜也有些遲疑地開口,江媽是她的奶娘和她相處的時間比聞老太太還多,她割舍不下,劉媽也是陪她一起長大的丫鬟,她不想離開這兩人。

“大家誤會我的意思了。”喬微知道三人都想偏了,笑著解釋道:“我的意思是江媽和劉媽的賣身契作廢,以後是普通的良民,不再是賤民了。”良民是為區彆於奴隸的平民,《後漢紀》中記載:“或取良民以為奴婢,名曰自賣民。”,可見良民的等級更高,比自賣民也就是奴婢地位更高,有更多的人權。

雖然民國時期民權平等,但現在才是民國二年,很多舊俗還是延續之前前清的說法,將簽了賣身契的奴仆稱為賤民。

“江媽和劉媽就如同我們的家人一般,以後您二位要是願意跟著我和母親,我和可以和你們簽雇傭契約,我和母親按時付江媽和劉媽工錢。”喬微解釋道。

在民國初期,雇傭契約還是很少有人實行,這個契約更像是前清的活契,但又不同。在這個流行賣身契的時代,人口買賣屢禁不止的主要原因是因為法不責眾,這用得起死契約的人家都是富貴人家,當地的官員如果真的將當地所有的鄉紳都得罪了,那這官也不要做了,所以這就是民國時期對人口買賣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原因。

在這時代,也隻有京市或者是江城那樣大城市才會有幫傭這個說法,才會簽雇傭契約,活契其實還是一中短暫的賣身契,但雇傭契約不同,雇傭契約更像是後世的勞動合同,勞動者和雇傭者享有各自的權力,他們在人權上是平等的。

喬微之前也在古代生活過,甚至還做個封建的君主,按照當時“率土之濱莫非王臣”的說法,她大概是當時奴役百姓最多的人。在真正的封建王朝喬微也曾經想過要儘可能地平等人權,但是她也知道當時的社會經濟條件工業條件等等的限製,讓她這個想法根本沒法推行。

上層建築是要和經濟基礎掛鉤的,革命思想也是一樣,所以她曾經告訴過她的繼位者,改革要一步步來,不能操之過急,但也不能停滯不前,社會的進步是靠所有人一步步共同努力一步步推行的。

可是民國時期不同,這裡建立了資本的民主共和國,法律上已經規定了人權平等,所以喬微就絕對會按照法律來為人權平等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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