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先生……”
程少微拿過圖冊,大概掃了一眼,“確實有些花裡胡哨。”
“是吧!”
對麵的簡卻說:“許小姐,一個女人一生最重要的就是婚禮,當然要重視啊!”
她抬手打住,認真道:“一個女人一生中有很多重要的東西,這種廣告語就是讓你們這個行業太暴利了,況且,我也不怎麼喜歡高調……”
“淩霄。”
忽然,程少微放下圖冊,牽起她的手,往陽台上帶了過去。
“你忘了,我剛才跟你說的話了?”
許淩霄看著他:“辦一場婚禮,他們就能放過你嗎?”
“如果不辦,恐怕更難。”
許淩霄認真看著他:“不辦婚禮,你或許還有回頭之路,留在這裡。一旦辦了,就是違抗了他們的指令,你的結婚申請,還沒被批準吧?”
程少微點了點頭:“這不是剛好嗎?違抗軍令,我就不再是他們的陸軍上校,自然,我也不必尊從他們的命令。”
許淩霄知道,程少微一旦回國,這些都必然要放棄,但是……
“代價,還是太大了。”
“淩霄,如果有兩種方式,讓你得到一百萬,一種方式,是中了彩票,另一種方式,則是你通過努力獲取的,你會選擇哪種?”
“中彩票這種事,多半要耗掉一生中的好運氣,我不想我的運氣花在這上麵,當然是選擇後者啊,我能通過努力賺到一百萬,自然能有第二個一百萬。”
程少微刮了下她的鼻子,道:“但是有的人就會選擇第一種,沒有對錯,也沒有值不值得,在我眼裡,跟當一個陸軍上校相比,回國更有價值,所以,我願意這樣選擇。”
許淩霄看著他的眼睛,淬著清晨的光,明亮,透徹。
有時候,一個人的選擇,在旁人看來似乎很傻,但也往往是這種勁兒,最後才能成就偉大。
“既然這是你的選擇,那麼,我願意幫你,程少微。”
——
洛山磯最大的草坪上,花壇中央,聖女水池流淌著鮮花和噴泉,而它的四周,被無數轎車塞得滿滿當當,他們有的是軍方代表,有的是各國的政界名流,卻在這十二月的白日,聚在了這裡。
熱鬨的人群中,還有不少圍觀的看眾,小孩手裡捏著玉米粒,在喂飛過的白鴿。
不一會兒,人群中響起了更熱鬨的笑聲,順著眾人的視線,一輛加長的豪華婚車,緩緩穿行而來,繞過聖女許願池,最後,開往教堂的大門。
貴賓之中,不乏穿著各色禮服出席的貴婦,她們捏著簷帽,手裡提著小手包,議論起車上的新娘。
“聽說,這位新郎是陸軍上校,為了這個華國平民,甘願放棄一切!”
“這也太瘋狂了!一個男人沒有了地位,這個平民還會喜歡他嗎!”
“所以今天大家都很好奇,這個新娘到底長什麼樣,可以讓他不顧前程。”
……
加長的黑色林肯車上,侍從恭敬地打開了車門,伸直的小臂上,按下了一道白手套。
新娘一襲純白古典婚紗,勾勒的輪廓纖細高挑,渾身的首飾,唯有鎖骨上的一串珍珠項鏈,正當眾人覺得裝扮過於簡單時,就在許淩霄抬頭瞬間,卻發現她頭頂上,壓著白紗的,是一頂鑽石皇冠。
“天啊,這是CHAUMET的浮雕珍珠鑽石皇冠,太美了,之前一直沒有露過麵,沒想到居然,戴在了這個平民的頭上!”
“新郎呢,我倒是要看看,這新郎是什麼模樣,居然能花這樣大的代價!”
……
教堂上,古典樂隊在一角彈起了交響樂,木琴的聲音,乾淨純粹地流淌在這偌大的蒼穹間,代表聖潔的雕像,臉含笑意地祝福著這對新人。
新娘雙手捧著潔白的花球,緩緩走在中央,無數的聚光燈環繞在她四周,她就像一個仙子,古典,優雅,款款而至。
而這條教堂之路的儘頭,站著一道高挑的身影,黑色的禮服襯得他修長挺拔,君子如鬆石,流水濯高山。
就在許淩霄走近時,新郎自然地接過了她的手,俊朗的臉上蓄著淺淺的笑,隻有靠近了才會發現,他的眼睛有多明亮。
一黑一白,並肩而立,宛若吸收了世間最華彩的光芒。
讓人挪不開視線。
音樂緩緩停下,牧師看著眼前的一對璧人,臉上都帶著笑意,手裡捧著聖經,說出了那番對每個新人都要囑托的話:“無論生老病死,貧窮還是富貴,你們都願意牽手終生嗎?”
女人豔若桃李的眉眼,轉而看向了新郎,卻見他斂著狹長的眸子,朝她看來:“淩霄,我聽聞,一個人在戀愛時,會分泌令人意亂情迷的激素,它會讓人迫不及待地想和對方在一起,但這個濃度的時間,最長隻能到四年。”
新郎的話,讓在坐的人都不由抽了口冷氣,底下的朋友恨不得捂住他的嘴:上帝啊,你隻需要說“yes”!
許淩霄看著他,反而頗是認同,還點頭道:“所以,人本身,就不是什麼長情的動物。”
這時,程少微掀開了新娘的頭紗,笑道:“但是,淩霄,我已經違背了我的天性,忤逆了我的本能,永遠愛你。”
他沉沉的聲音,在教堂裡流淌,最後,化作一道吻,印在了新娘的唇畔。
愛意東升西落,浪漫,至死不渝。
作者有話要說:啊,本世界完結啦!接下來會有一個快穿結局番外,也就是三個世界的主線~沒彆的意思,就是甜,要為你在整個星球上種滿玫瑰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