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六章 殺神永生(2 / 2)

“能下此間地獄,哪有等閒之輩!能修煉到吾等這種程度,哪個不是一時之雄!”

五胡亂華之際,北方大亂。

由於胡人生性殘暴其行為令人發指,喪儘天良的屠殺和野蠻殘暴的反人類行為,導致華夏人口嚴重減少,人倫下滑。

有的學者稱之為“永嘉之亂”、“中原陸沉”、“神州陸沉”、“中原淪陷”等。這一時期,曆史學家普遍認為是漢民族的一場災難,幾近亡種滅族。

甚至,漢民被稱之為兩腳羊。

公元304年,慕容鮮卑大掠中原,搶劫了無數財富,還擄掠了數萬名漢族少女。回師途中一路上大肆奸淫,同時把這些漢族少女充作軍糧,宰殺烹食。走到河北易水時,吃得隻剩下八千名少女了,慕容鮮卑一時吃不掉,又不想放掉,於是將八千名少女全部淹死,易水為之斷流。

史書記載羯族軍隊行軍作戰從不攜帶糧草,專門擄掠漢族女子作為軍糧,羯族稱之為“雙腳羊”,意思是用兩隻腳走路像綿羊一樣驅趕的奴隸和牲畜,夜間供士兵奸淫,白天則宰殺烹食。

在胡人中長大的冉閔,因為權力也好,突然大徹大悟也罷,時勢造英雄,一舉推翻羯趙,稱帝建國,年號永興,國號大魏,史稱冉魏,頒布了《殺胡令》,致書各地,號召漢人起來殺胡人複仇,史載全國各地:所在承閔書誅之。

很遺憾《殺胡令》的原文沒有完整地保存下來,傳下來的大致如下:

暴胡欺辱漢家數十載,殺我百姓,奪我祖廟,今特此討伐。犯我大漢子民者死,殺儘天下諸胡。匡複漢家基業,天下漢人皆有義務屠戮胡狗。冉閔不才,受命於天,特以此昭告天下。令共分三道。

第一道“殺胡令”是冉閔在鄴城幽禁後趙皇帝石鑒後頒布的,號稱“內外六夷,敢稱兵器者斬之”,也就是說:所有敢拿兵器的胡人都要殺。

第二道“殺胡令”:與官同心者留,不同心者聽任各自離開。這道令看似簡單,其實絕難理解,如何才是與官同心,如何又不同心?官方不做正式說明,誰也不知道究竟什麼是正確執行,隻好聽憑自己所想。

第三道命令:所有漢人,凡是斬一個胡人,憑人頭加官晉爵。

冉魏政權沒堅持幾年,這期間,冉閔先後經曆六場惡戰:

首戰以漢騎三千夜破匈奴營,殺敵將數名,逐百裡,斬匈奴首三萬;

再戰以五千漢騎大破胡騎七萬;

三戰以漢軍七萬加四萬乞活義軍破眾胡聯軍三十餘萬;

四戰先敗後勝以萬人斬胡首四萬;

五戰以漢軍六萬幾乎全殲羌氐聯軍十餘萬;

六戰又有以步卒不足萬人敵慕容鮮卑鐵騎十四萬不退反進!

第六戰末,在拚死突圍的冉魏士兵掩護下,冉閔連殺三百餘人,終於殺出重圍,但那匹和冉閔一樣勇猛的朱龍戰馬卻因過度疲勞而倒下,冉閔被俘,他的手下仍然在機械地和敵人拚命,掩護隨軍的其他重要官員撤離戰場,一直殺到最後一人……

鮮卑慕容恪捉到冉閔後,獻與國主慕容俊,慕容俊嘲笑冉閔:“你隻有奴仆下人的才能,憑什麼敢妄自稱天子?”

冉閔怒道:“天下大亂,爾曹夷狄禽獸之類尤稱帝,況我中土英雄呼!”

慕容俊大怒,令人鞭之三百,然後送至龍城,斬於遏陘山。

按照史料記載,冉閔死後,山左右七裡草木悉枯,蝗蟲大起,從五月到十二月,天上滴雨未降。慕容俊大驚,派人前往祭祀,追封冉閔為武悼天王,當日天降大雪,過人雙膝。

冉閔死後,冉魏國的臣子絕望至極,紛紛守節自縊,少部分逃往東晉,無一投降前燕者。

後來統治北方的北魏在史書上把冉閔大罵一頓,而後代又隻能根據以前遺留的資料來整理。

所以,某些史學家據此強調冉閔的殺胡,而不說明冉閔殺胡的原因,尤其一些道學先生,動不動就叫嚷泱泱中華、天朝上國,要胸襟坦蕩、大氣容人,切不可斤斤計較、睚眥必報,切不可小家子氣,以免遭四夷恥笑。

另外,冉閔是由胡人養大的,結果不僅篡位奪權,滅了後趙,而且還頒布滅胡令,簡直是不忠不孝不仁不義之舉,怎麼入得了道學先生的眼中呢!

漢人英雄也好,殺人如麻的亂世屠夫也罷!

時勢耳!

乙小川抓了抓有點發麻的頭皮。

這阿鼻地獄裡,白起、項羽、冉閔,各個都是殺神啊!

小乙不由想起那首詩:殺一是為罪,屠萬即為雄。屠得九百萬,方為雄中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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