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越看她這神情,說道:“小韶,我真沒騙你,那兒真沒眾人以為的那麼好。內陸過去的人大部分過得不好。而打架鬥毆死的,也都是底層的年輕人。”
若是在內裡有人打架鬥毆死人,那可是吃花生米的重罪,不像港城凶手抓緊去坐幾年牢就出來了。加上貧富差距太大典型的資本主義社會,所以他對那兒其實挺排斥的。
田韶看他緊張的樣子頓覺好笑,她說道:“我想去港城,不是聽聞那兒繁華富饒想去看看,而是我又寫了一本書。這書在這兒出版不了,我想投去港城的報社。”
“你都沒投,怎麼就知道會看不上。”
田韶從挎包裡掏出第一本漫畫,說道:“就出版社的編輯那些老頑固,我要將漫畫送過去,不僅不會同意出版還會怒斥我傷風敗俗。”
她漫畫的女主人公美美穿著短袖配到膝蓋的裙子,鮑憶秋與穆凝珍兩人就說太露了,所以後來的漫畫都沒敢讓她們看了。
原因無他,漫畫裡那個女殺手穿得非常性感,身材前凸後翹大長腿。
裴越看了前麵的幾頁覺得沒啥問題,至於說小姑娘的裙子到膝蓋,雖稍微短了點但還是能接受。隻是等看到女殺手後,手一抖漫畫書直接掉在地上。
他不可思議地看著田韶,說道:“你、你怎麼畫、畫這種、這種東西?”
連裴越都這反應,出版社的那些老頑固就更不要說了。田韶將漫畫撿起來,笑著道:“什麼粗俗,不懂審美彆亂說。”
裴越心理素質很強,在最短的時間內冷靜下來,他說道:“小韶,除非你將這個人物改了,不然你這書不僅在內地出版不了,港城也一樣不行。”
田韶撇了他一眼,說道:“你彆以為我沒去港城就不知道,港城每年都有選美比賽,其中一個環節是女選手穿泳裝。千葉隻是將姣好的身材顯露出來,可能出版不了。”
千葉就穿了性感的衣服,胳膊腿都沒露。嗯,現在內地還很保守,接受不了也正常。
裴越震驚了:“你從哪兒知道這些的?”
田韶說道:“從哪兒知道的你就彆管了,我就想將這本漫畫投給港城那種專門登漫畫的報刊。”
她原先也想過找人辦這件事,但這樣可能會有變數。這漫畫都是她的心血,她不想有任何變數。當然,她跟裴越說這件事並不是讓他托人將漫畫帶去港城投稿。犯錯誤的事,她怎麼可能讓裴越做。
“不行,這事絕對不行。要被抓住了,你會有大麻煩的。”
田韶說道:“這不是跟你商量嗎?”
“沒商量的餘地,這事不行。”裴越說道。現在兩邊關係還很敏感,要被有心人抓了舉報田韶大學都讀不下去了。
------題外話------
小寶:媽媽,我發燒了,你快給我吃退燒藥。
我嚇得趕緊摸了下她額頭,感覺不燙後又拿了體溫計量了下,36.9。鬆了一口氣後說道:小寶,你沒發燒。
小寶很失望地說道:不能吃甜甜的草莓味退燒藥了。
o(╯□╰)o,求月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