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第三案 側寫(1 / 2)

“我們要找的凶手,他沒有試圖虐待受害人,法醫的結果顯示,受害人身上的大多數傷痕都是舊傷,新的傷痕是由於與凶手進行了搏鬥而造成的。凶手不是虐待狂,他使用屠刀砍受害人的脖子,是因為他想割下受害者的頭顱。隻是單純的想要割頭顱。”

“我查看了那10具屍體,事實上,屍體脖子上的刀痕是逐步加深的,死亡時間最早的受害者,他脖子上的刀痕淩亂,刀口不深,受害者甚至不是因為失血過多而死,是被割破氣管;第10號受害者,凶手幾乎把他的脖子給割斷了,看得出來凶手的手法在不斷進步。”

“這種執迷於割斷受害者的頭顱的行為,不像是有虐待傾向的‘清道夫’。我覺得這更像是一種強迫症。”

瑞德推開給BAU準備的辦公室的門,像倒豆子一般,語速極快地把自己的發現全部說出來。

當他說完話後,才發現高登他們也回來了。他們一起轉頭正看著瑞德。

額,自己好像打斷他們的討論。

還沒等瑞德尷尬,霍奇先開口,向瑞德介紹高登他們的發現。

“你來得正好,高登他們也有所發現,他們和你的觀點一樣,我們要找的人不是‘清道夫’。”

霍奇示意摩根繼續解釋。

摩根聳了一下肩,開始向瑞德介紹。

“我們查看現場之後,發現現場附近沒有車的痕跡,推測凶手沒有使用車輛,他很可能是引誘受害者到那邊的。廠房內部被凶手收拾得很乾淨,沒有雜物。凶手在門背後放了一把屠刀,應該就是凶器。廠房的中央有一大片的血跡,那片血跡的痕跡奇怪,看起來是凶手直接製服被害人,放倒他們後,用屠刀砍他們的脖子。”

“放倒被害人之後,直接砍他們的脖子?沒有讓受害者跪著嗎?”霍奇詢問摩根。

“不,血跡的輻射範圍沒有那麼廣。”摩根回答。

這的確奇怪,一般凶手實施割頭行為,大部分是為了複仇,有審判他人罪行的意義在裡麵,所以他們通常都會讓被害人跪著,保持清醒,充分享受受害人最後一刻的害怕顫抖,以這種獨特的形式表示被害人是罪

人,他們鏟除罪人的施行者。這原本符合“清道夫”的側寫。

但如果這次的凶手隻是把受害者打暈,放倒在地上,方便他割頭,這種行為就與“清道夫”的側寫相背離。

“凶手對廠房附近很熟悉,受害者對凶手不設防,能跟隨他來到偏遠的廠房,並且與虐待無關的砍頭行為。凶手與東部聚集區聯係緊密,他可能從事與之相關的工作,又或許就是流浪者中的一員。”高登說出自己的推論。

大家點頭,表示認同。

“那第11號受害人為什麼能識破凶手的偽裝,他是進入廠房之後才察覺不對的,還是在此之前就已經察覺出問題,直接逃脫呢?”**提出疑問,目前來講,第11號受害人是唯一一個沒有被砍頭的流浪漢,可惜他沒有逃離死亡的陰影,還是被凶手追上殺死。

“無論11號受害者有沒有進入廠房,凶手把他帶到荒地附近,就已經下定決心要殺死他了。這個問題沒太大探究的意義。”高登搖頭,回答了**的疑問。他抬眼看向瑞德,詢問菲芘的情況。

“斯潘塞,菲芘的精神狀況怎麼樣?她有沒有看見凶手的麵容?”

瑞德臉色沉重,抿嘴說道:“菲芘她的精神狀態很不好,拒絕說話,有自/殺的傾向。我沒能與她交流。現在心理醫生正努力嘗試與菲芘交談。我給醫院留了電話,他們答應菲芘的狀態有好轉就會通知我的。”

高登點頭,他沒有顯露失望的情緒,一開始他便明白,按照菲芘的心理狀態,很難對案情有所幫助。讓瑞德去探望菲芘,也隻是為了不遺落線索而已。

霍奇在大家都討論完案情之後,便通知警長,準備開始他們的第一次側寫。

“我們這次要找的凶手,他是一個男人,身材中等或者偏弱,職業與東部聚集區相關,或者為東部聚集區的一員,能輕易接觸到各種流浪人員,融入聚集區環境,並且獲取他們的信任。”

“他采用誘騙的手段騙取受害人的信任,並且帶到廠房後打暈受害人,再將其殺死,代表他對受害人有一份憐憫,他不願意在受害人清醒的時候殺死他們。他不是虐待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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