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2章 晉江獨發(1 / 2)

【一六二】

九月橫濱的午後陽光燦爛。

太陽有點曬人,奈奈子背著書包,縮在路邊的樹蔭底下,慢吞吞地往偵探社的方向走,身邊是腳步輕盈的太宰治。青年的手腳修長,但還是十分體貼人意地放慢了腳步,配合著奈奈子走得很拖拉的小短腿。

他們有一搭沒一搭、你一言我一語地隨意說著話。

“為什麼你不在河裡?”奈奈子繼續了剛才在露天咖啡廳時沒有得到回答的提問。

太宰清秀的臉龐上是好奇詢問的神色:“為什麼我要在河裡?”

“因為你每次都在河裡。”奈奈子十分講道理地和他擺事實,想了一下,又補充了一句,“而且今天有一點熱。”

太宰治對此提出了異議:“不,雖然說順著河流漂流而下,確實是讓人身心放鬆十分愉悅的一件事,而且在這種有些悶熱的天氣裡,全身沉浸於微涼的河水中也的確會很舒服,但是我可沒有‘每次都在河裡’。”

奈奈子:“?”

“比如說之前就有一次不是、”太宰也十分嚴謹地用實例和奈奈子進討論起了這個問題,“就是國木田君搶先一步、在我之前進了河裡的那一回。”

他指的是之前有一次奈奈子在放學回去的路上,碰到了站在河岸邊的國木田,國木田想要去撈“並不在河裡的太宰”、結果自己失足落水了的事情。

因此準確來說,並不是“太宰不在河裡”,而是“太宰還沒來得及進河裡”而已。

對於太宰這種日常滿嘴跑火車胡說八道的行為,奈奈子也已經習以為常了,因此奈奈子十分敷衍地順著他的話問他:“噢……那獨步哥哥在河裡嗎?”

太宰考慮了一番,回答道:“這個時候,國木田君大概不應該在河裡,而應該在車底。”

聽見了他的回答,奈奈子抬起了一點腦袋,轉過臉看向他,三十度的天,太宰還穿著沙色的長風衣,但他卻一點汗也沒出,雙手插在兜裡,閒然信步走在奈奈子的身邊,微微仰著臉,看著前方茂密垂下的枝頭密葉。

他語調悠然地繼續說道:“我和國木田君在回市區的半路上,汽車突然在途中拋錨了。前不著村後不著店,就在這個時候,路過了一位好心的美人小姐,於是我就搭了這位美人小姐的順風車。由基小姐可真是位英姿颯爽、不可多得的大美人啊,連姓氏都是如此的與眾不同,那太陽般耀眼的身姿如同蘇爾女神一樣閃耀著灼人的光輝,風中飛揚起的長發讓人心神蕩漾、不能自已,還有深邃而又明亮的一雙眼眸,看向我一眼,就已經直擊我的心臟——”

完全就是沉湎在了對邂逅美人的回憶之中,眼看著太宰又要連綿不絕地口述三千字小論文,來闡述他對偶遇的美人小姐的愛慕之情,奈奈子十分冷漠地打斷了他的話,語氣平板地問道:“那獨步哥哥呢?”

太宰臉上的神色在01秒間從沉醉切換到了如同看見了張廢紙一樣敷衍表情。

“國木田?哦,那自然是讓他在原地修車或者是等著拖車的人來了,畢竟由基小姐的車是颯爽利落的二輪摩托,當然沒法多載兩個大男人。唉、國木田君那個死板的家夥當然是不會懂得浪漫的,這種時候,和美人小姐共乘一騎的寶貴機會,當然是由我收下咯。”太宰理所當然地說道。

太宰治,偵探社的道德水平盆地。

奈奈子對於他的良心已經沒有任何指望了,如果說“遛狗不栓繩”是很沒道德的人,那麼太宰大概就是那種會做出“當著狗狗的麵搶走對方的狗糧吃”此等突破道德底線之行的人。這不是誇張,而是因為奈奈子她真的見過太宰這麼做。

繼續談這種話題太傷道德了,奈奈子十分果斷地決定跳過這個話題,同時在心裡非常走過場地祈禱了一下,希望被拋在半路和廢車為伴的國木田人沒事。

“社長爺爺在醫院嗎?”她對太宰問道。

“醫院?”太宰眨了眨眼,“不,社長沒有在醫院哦。”

奈奈子撓了撓腦袋:“……那在醫務室嗎?”

太宰依然給出了否定的回答:“不,那也沒有——社長正拿著他的太刀,悍然地砍下那些惡徒們的首級呢。”

知道社長應該是受了很重的傷,聽見太宰回答的奈奈子低頭沉默了。她走過了一個街角,才又開口詢問太宰:“太宰,你幾天沒有去社裡上班了?”

起碼得是有兩天了。但凡他從昨天到今天有去偵探社上過班,或者說是有接過國木田他們的電話,他就該知道社長受傷了,也不至於滿嘴跑火車跑到火車都脫軌了的程度,說出這種不靠譜的話。

太宰略一思索,很快就回答道:“如果是回社裡的話,上次我回社裡是昨天早上的時候——不過雖然不在社裡,我還是有在兢兢業業地工作的。”

【編,你接著編。】

奈奈子麵無表情往前走,聽著他十分“情真意切”的回答。

現在這麼一想,太宰剛才說的“和國木田一起”估計也是經過美化的,多半是半路看見了國木田,因為不想被抓回去乾活,所以在路邊搭訕了個美人,然後搭便車溜了,溜走前沒準還把國木田的車胎給紮了。

“太宰。”她又叫了太宰一聲,然後和太宰說道:“社長受傷了。”

——“我知道的哦?”

太宰給出了一個讓奈奈子有點意外的回答。

“不過社長的傷勢現在基本已經治療好了,所以社長就親自提著刀去收拾那些罪犯們了。”他繼續說道,語氣十分自然地就銜接上了奈奈子的話,“隻是有一隻‘漏網之鼠’跑出來了,我和國木田君就是來抓捕這家夥的。這個罪犯剛剛才被軍警從我們碰麵的那家露天咖啡廳押送走呢。”

上一章 書頁/目錄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