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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迷離開雜誌社,第一時間來到警察局。
出示記者證,蘇迷表明來意,找到負責當時鄭奇的警員,拿出了錄音麥克風:“請問,當時吳耀誌作偽證,嫁禍鄭奇,警方是否找到,鄭奇不是凶手的證明?”
“鄭奇雖然出現在附近,但沒有進入凶案現場,也沒有留下指紋,那個罪犯是偽裝成快遞員,進行入室行凶的。”
負責該起案件的警員,了解到鄭奇被釋放後的情況,對蘇迷提出的問題,如實回答。
“好的,謝謝您的回答。”
蘇迷收起錄音麥克風,頷首致謝後,離開了警察局。
隨後又來到那家修車店,找到當天在場的幾個店員:“請問,那天真的是鄭奇,將吳耀誌的車子刮花的?”
幾名店員剛想回答,蘇迷關上錄音麥克風,播放手機上的監控錄像。
“彆人作偽證,或許花點錢就能出來,你們呢,能支付巨大的金額麼?”
蘇迷麵帶微笑,隨後重新將問題問一遍,又道:“隻要說實話,我能保證你們一定從輕處理。”
幾名店員掙紮了一會,如實說出了當時的情況。
“當時鄭奇剛來不久,還是個實習工,吳先生是我們店裡的老顧客,發生那種事,我們也是迫不得已。”
“如果鄭奇一直留在這裡,吳先生還是會為難他,還不如走的好。”
“對,店長說的沒錯!”
……
“好,多謝各位,今天打擾了。”
蘇迷笑了笑,對他們的話,沒有任何表達,隻是將錄音麥克風收回,直接離開。
有些規矩,她很明白。
即便麵對再刁鑽的顧客,不論誰對誰錯,店家或公司,基本都是站在顧客的那邊。
顧客才是上帝。
她多說也無益,隻是浪費口舌罷了。
接下來的時間,蘇迷走訪了學校,找到有力的證據,將其全部錄了音。
這一次,她一定要將吳耀誌的惡行,全部曝光,讓所有人都知道他的這麵目,還鄭奇一個清白!
隻是現在還有一件事,還沒有方向與著落——她需要一家報社!
更準備來說,她需要收購一家報社。
畢竟在任何人手下打工,都需要看彆人臉色,隻有自己做老板,想做什麼才能做什麼。
蘇迷拿出手機,編輯一條信息,給鄧小狄發過去:“麻煩幫我找找,宏城有哪些經營不景氣,又急需脫手的報社。”
鄧小狄很快回複:“現在有點事,半小時後給你回複。”
“好,等你。”
蘇迷將信息發送,將手機收回,轉身走進一家餐廳。
忙活了大半天,肚子餓的不得了。
蘇迷來到窗前位置坐下,立馬快速點了幾個菜,隨後倒了一些溫開水,咕嚕咕嚕喝下肚,等待著菜食的到來。
然而,點的菜還沒上桌,抬頭的瞬間,卻遇到了……一個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