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胭脂還是很茫然,努力回憶了一下這張臉,卻沒有任何的記憶。
孟箐月又:“也難怪,你們姐妹二人出身名門,從就高人一等,怎麼會記得我們這些平凡的人呢?”
“行,那我換個方式來問,我和我的妹妹,又是做了什麼事,引得你如此報複?”
孟箐月左手握緊,一雙眼睛裡滿是恨意,似乎想起了讓她一輩子有陰影的事。
“你不記得我,那你記得孟麗馨嗎?”
喬胭脂隻覺得這個名字十分的熟悉,隻是仔細一想,瞬間記起來這個女孩兒是誰。
她是明珠初中時期的同班同學。
她和明珠同校,她初三,明珠初二。
孟麗馨偷了宿舍同班同學的錢,金額上了一萬元。
在那個時代,一萬元,不是數目,可以構成很嚴重的偷盜刑事案件。
宿舍樓的管理阿姨在孟麗馨的書包裡找到了一萬元現金,人贓並獲,老師一怒之下報了警。
警察帶走了孟麗馨,被判三年牢獄之災。
喬胭脂出了她認識孟麗馨的來源。
孟箐月那雙無情的眼眸裡總算有些動容,她的妹妹,沒有徹底被這個世界所遺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