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的完結章字數太少,已並入上一章)
【撿麥穗】
某一日,許明成帶著淙淙去撿麥穗,美其名曰‘拾人間煙火’。
撿麥穗耶,沒玩過!
於是淙淙興高采烈地出發了。
他撿啊撿,邊撿邊搖頭晃腦,“粒粒,辛苦!”
然後將撿到的麥穗買回家,盯著廚娘磨成粉,和在路上采到的野菜一起做成了香噴噴的雞蛋煎餅,嗷嗚一口,吃得肚皮滾滾。
“爹,明天還去!”
……
【私房錢】
又一日,有人來請許明成寫匾額。
這也是讀書人常見的盈利項目了,名氣小的讀書人可以幫忙給人孩子取名,代寫家書,寫對聯。而名氣大的讀書人則可以代寫匾額,留墨寶。再大一些的還可以寫祭文、賣書法,賣字畫。
進士出身的許明成,在勉縣無疑是屬於名氣最大的那一個。
不過他的書法、畫技都算不上很好,隻是平平而已,所以平日裡並不會往外頭賣,呃不對,是不會輕易寫給彆人,隻是偶爾寫一寫匾額、祭文等等。
眼下就有一個商戶,來請他寫匾額,潤筆給了整整十兩銀子呢。
淙淙一得到這個消息,就噠噠噠往前院跑。
十兩銀子,好多好多!
不過可惜的是等他跑到前院書房的時候,那個商人已經走了,桌麵上除了用過的紙筆之外空無一物,銀子更是沒有的。
錢呢?
錢哪裡去了?
淙淙左看右看,還踮起腳尖在桌上找來找去,但一無所獲。
“怎麼跑得這般匆忙?”
許明成將洗筆的工作交給小廝,然後將氣喘籲籲的淙淙抱了起來,“跑得這麼急,可是有什麼事?”
淙淙眼珠子一轉,仰著臉甜甜道:“爹,我餓!”
此時的淙淙不過才三歲多,他剛到勉縣未久,有時候愛粘著許明成,但更多的時候卻對他愛搭不理。
所以許明成一看到他的笑臉,目光頓時柔和了下來。
“那我們……”
但不等他說完,淙淙就搶著開口了,“爹,我想去酒樓,去酒樓用膳!”
沒錯,聰明的淙淙就是這麼地有主意!
錢拿不到不要緊,花掉也行。
我們的目標是讓渣爹沒有私房錢!
男人要什麼私房錢?
不要的!
至於一大一小一連好幾天都在外麵用膳,回來的時候還連吃帶拿,但讓人奇怪的是許明成的錢袋裡永遠還能掏出錢來付賬。
這真是一個未解之謎。
……
【祭祖】
許淙不太喜歡祭祖。
當然他並不是對祖宗們不敬,而是這時代的祭祖每次都要分祭肉,也就是‘福肉’,這些‘福肉’多半是村民們養的豬。為了保持形狀,也為了保持重量,這些豬肉每次煮得半熟之後都會撈起來,那叫一個腥氣熏天。
許淙小時候吃過一次,險些吐了出來。
於是在那之後,他就養成了一個習慣。
每次祭祖他都要把自己的那一份‘福肉’拿給許明成,讓他吃。亦或者自己咬掉瘦肉的那部分,然後把剩下的遞給許明成。
爹,考驗你的時候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