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青不住應著,臉上不知為何感到有些發燙,不禁偷偷看向陸母。
然而陸母早習慣了自家郎君凡事都為友人操儘心,家裡從前還曾長住過一個內斂溫和,還愛講客氣的朱說,此時更不覺有任何問題了,還有些懷念道:“朱郎也還好?”
陸辭笑道:“一切都好。館職清閒而清貴,他又是個穩妥的性子,也不可能出什麼岔子。除卻忙公務外,便是趁機讀些珍藏古籍,再有就是以文會友了。”
陸母幽幽道:“你自個兒不急著成親,也就罷了,還帶個壞頭,叫朱郎也當沒這回事似的。”
狄青一個激靈,倏然豎起了耳朵。
陸辭卻隻是輕輕一聲歎息。
陸母斜眼睨他:“怎麼?想好要拿什麼理由糊弄我了 ?”
儘管自知不是獨子的對手,但對打小心眼就多、又極有主見的陸辭究竟會是聽從自己的嘮叨、還是尋些讓人無法反駁的理由搪塞過去,答案陸母還是可想而知的。
陸辭淡淡道:“榜下捉婿的熱鬨,娘親真以為隻是看重新科進士的才貌?朝中正是局勢不明,鬥爭不斷的時刻,娘親眼裡是簡單的娶婦,落在他們眼裡,卻隻是一場利益相合的姻親,攸關派係,也攸關前程。如今我尚且根基不穩,如若摻和進去,並無自保之力,為免避嫌,自然急不得。”
一聽涉及朝廷中事,陸母也斂了玩笑的神色。
隨著陸辭的諱莫如深,默默地噤了聲。
一顆心被吊得七上八下的狄青,這時也終於落地了。
陸辭清楚的是,陸母並非是抱孫心切,當真急著讓他成婚——充其量是聽多了冰人的話,加上惦記他孤身遠在京城,沒個貼心人照顧,不免擔心,才想著給他相看女子罷了。
在宋人眼裡,男子適宜婚配的年紀,範圍頗為寬泛,小至十五,大至而立之年。陸辭算上虛歲,也才及弱冠,還能被看在較早的行列了。
況且其他條件不談,他如今單是事業有成這點,就全然與‘愁娶’二字搭不上乾係,陸母也的確不必過於急著成婚。
當然,拿朝廷來做推脫,也隻靠自己的確是公認的升遷過速這點,算一條緩兵之計。
再過個三四年,隨著他年歲漸長,陸母催婚的力度,也定然會變得猛烈起來。
但那又如何?
陸辭對此渾不在意。
——兵來將擋,水來土掩。
他若真的不想娶,自然不愁‘正當’的理由再進行推脫。
陸母為岔開話題而想著彆的話題時,還真叫她想起一樁事來,連忙回了趟自己屋,將一摞衣裳抱了出來:“給你做了好些衣裳,都已洗得乾乾淨淨的了。就是尺寸不知估得對不對,穿著會否合身。你不如趁著這會兒難得有閒,挨個穿上試試?”
對陸母的一片慈母心,陸辭自是充滿感激的。
然而就在他親手接了過來,取出頂上一件由陸母親手所縫製的成衣,抱持著無論如何,都要變著花樣誇獎的念頭剛一展開,唇角的微笑就滯住了。
“娘親,”陸辭盯著明顯短了一截的褲腿,神色微妙道:“……這是短衫?”
陸母理直氣壯道:“誰讓你太久不曾回來,個頭又竄得太快了些?若非如此,尺寸也不至於沒能摸準。”
陸辭表示接受這一解釋。
於是他心平氣和地點點頭,將其他幾件陸續攤開,然而清一色的都是短了一截的褲腿,腰身上也過於寬鬆了。
饒是再違心,也無法睜眼說出‘這極合身’的瞎話來。
連陸母也沒聲了。
陸辭誠懇道:“我試一件瞧瞧?”
“胡鬨。”陸母若無其事地將他手裡的衣裳搶下,隨手就往邊上一臉純良無辜地站著的狄青身上比劃,驚喜得眼前一亮,登時樂了:“瞧,這不正好?”
狄青:“…………”
陸辭忍笑:“可不是麼。”
作者有話要說: 你們的擔心多餘啦……陸辭不想乾的事情,根本沒人能勉強他乾(太子之所以能坑到他也是因為他並不是真的特彆排斥乾多些活)。
關於婚齡之前注釋裡提過,但可能很多人忘了,就在這裡再作補充。並沒讀過男大不婚會有惡劣影響或者懲罰呀。倒是有不少人批評過太小結婚不好。
唐初貞觀二年,詔書規定男年二十、女年十五必須“婚媾”,而開元年間,唐玄宗又提早至男年十五,女年十三以上,“聽婚嫁”。而宋代的婚嫁年齡,大致與唐朝相仿,仍屬早婚。宋代大臣諸書中的建議,略有上下:
宋仁宗《天聖令》規定婚齡男十五歲,女十三歲;
宋司馬光《書儀》中的婚齡,男十六至三十歲,女十四至二十歲;
南宋嘉定(1208-1224)年間,朝廷規定婚齡,男十六歲,女十四歲;
南宋朱熹《家禮》中的婚齡,男十六歲,女十四歲。
從上述得知,唐宋的婚齡,以男十六歲、女十四歲為起婚年齡。這當然為法定婚齡而已。王肅據《孔子家語》、《服經》等,以為“男十六可娶,女十四可嫁”。司馬光也說:“男子十六精通,女子十四而化,是則可以生民焉。”
這個婚齡,宋人認為可以,不能提早。宋人袁采曾批評幼小而議婚的現象。他說:“人之男女,不可於幼小之時便議婚姻。大抵女欲得托,男欲得偶,若論(判定)目前,悔必在後。蓋富貴盛衰,更迭不常,男女之賢否,須年長乃可見。若早議婚姻,事無變易,固為甚善。或者昔富而今貧,或昔貴而今賤,或所議之婿流蕩不肖,或所議之女狠戾不檢;從其前約則難保家,背其前約則為薄義。而爭訟由之而興,可不戒哉!”網,網,大家記得收藏或牢記, .報錯章.求書找書.和書友聊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