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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李氏後麵還想說,‘這也不是非你不可,隨便找個人就行,誰都能當這個見證人,你也不是獨一無二的。’
但是李氏怕當家的惱羞成怒,就又咽了下去,做人實在是太難了,e=(′o`*)))唉!
裡正能不知道這件事不能拖嗎?拖得越久對他們越不利,他也知道隨便找個人就行,不過是找自己更省事一些。
畢竟見證人也不是一個人就行,最少也要有兩個,找了自己,自己再帶她隨便找一個就行。
如果她找彆人,另一個見證人,還要她自己去找,這就挺麻煩的。
但是如果有這五十兩銀子,不要說找兩個了,就是找三個、四個、五個,也是輕輕鬆鬆,毫不費事,哪裡還要來找自己?
這些道理裡正心裡都明白,但他就是不甘心,明知道彆人有一桌子的山珍海味,但是自己隻能喝到一小口湯,這怎麼能甘心?
所以裡正想吃到真正的山珍海味,哪怕就一口!
但形式不由人,山珍海味的主人不允許,隻要林語芙不答應,彆說湯了,渣渣都不給你,你能有什麼辦法?
思來想去,裡正還是妥協了,“五兩就五兩吧,等過段時間再去找她,這兩天彆去。”
最後還是銀子占了上風,但是臉麵能少丟一點就少丟一點,過幾天等事情淡一點再去找。
李氏吭吭嘟嘟的,想儘快去找,儘快的拿到銀子才行,銀子到了自己手裡才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