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章 第一百零八章(1 / 2)

天生富貴骨 木兮娘 5675 字 8個月前

莽莽林原,霜雪堆滿樹梢,站在稍高一點的地勢往下看,底下恍如鋪著銀白絲帶。

身後傳來腳步聲,厲琰回頭,見到來者是裴瑭。

裴瑭手裡拿著一把獵槍,從進入狩獵場到現在也沒有開過火。反觀厲琰,手臂上還是綁著弓|弩,弩|箭已經用去三支。

每一支都沒有落空,獵到野鹿和獐子,全讓隨行的保鏢帶著。

裴瑭:“導遊說不能再往深裡走,裡麵有熊,這季節最凶,遇到了不一定能全身而退。”

厲琰點頭表示知道了。

裴瑭:“我先回去。”

厲琰:“我讓人把獵到的野鹿和獐子一塊帶回去,鹿血撞在囊袋裡,你幫我帶回去給駱白。”

裴瑭應了下來,又問他是否還不走。

厲琰:“下午兩點後再回去。”

換句話說,他還要在狩獵場待夠三個小時。裴瑭有些驚訝於厲琰的耐性和體力,但思及對方精於鍛煉,對自身的保養比他這個明星還更講究也就不覺得什麼了。

聽妻子提到過,厲琰每年都會來這兒的狩獵場,大多數時候會待夠半個月。以前連野狼山豬都獵過,射術極為精湛,在林原中也有生存經驗。

故而沒有勸導,他便離開了。

駱白醒過來的時候,外麵在下雪。雪花在窗外撲簌撲簌的下著,外麵大地白茫茫一片,讓人不自覺產生一種天地偌大浩蕩無邊的荒涼感。

屋裡燒著炭火,溫度在十八攝氏度左右,不用穿著大棉襖也不會太冷。駱白掀開被子,穿上外套下了床,打開房門到樓下。

樓下裴瑭已經回來,正在廚房叮囑旁人處理狩獵回來的野鹿。駱白走到廚房門口看了一眼,發現裡麵的廚師正在放乾淨鹿血。

之前獵到野鹿的時候就裝了一囊袋的鹿血,帶回來後趁野鹿屍體還有溫度便又趕緊將血放乾淨泡酒。

裴瑭發現駱白在門口便同他說了厲琰大概是在下午兩點鐘左右回來,早上獵到的野鹿血已經在泡酒,大概24小時就能服用。

駱白挑眉:“給我喝?”

裴瑭:“按照厲琰的意思,大概是吧。”

駱白沉默不語。鹿血最大的作用,他自然是知道的。所以厲琰這是光明正大嫌棄他體力不濟,要補了?

距離厲琰回來的時間還有一個小時左右,駱白閒著無聊,吃了點東西墊墊肚子之後便開始拿起手機刷刷國內的新聞。

廚房裡還在處理野鹿,他們這邊的廚房好像是專門烤全鹿的,大概下午五六點鐘就能享用到。

所以駱白吃了點餅乾和水果便沙發上刷微博,這微博還是剛成年沒多久的外甥女推給他的,一直慫恿他多玩玩年輕人的東西,還想讓他開通微博。

駱白本來不想開通微博,但刷熱搜時覺得還挺有意思,於是在上周開通了微博賬號。他誰也沒通知,所以微博賬號粉絲隻有2個。

那還是開通會員後,附贈的自動關注。

不過駱白也隻關注了寥寥幾個賬號,都是自家企業和投資的企業的微博官方號。當然,也關注了駱金和裴瑭。

熱搜上關於駱金的帖子掉了倆位,反倒是他的,還一直掛在首位並有愈演愈烈的趨勢。

駱白點開來看了眼又退出去,跟早上瞧見的內容沒多大區彆。往下滑的時候,發現在三十好幾的位置突然出現一條新熱搜,標題是‘駱白單身’。

單身?

駱白的目光不自覺挪到左手無名指,那兒戴著一個簡單的白金戒指,戴了大概二十四年吧。

然後點開熱帖,一進去就看到博主不知從哪兒找到的圖片,信誓旦旦說他未婚,至今單身。

仔細看圖片,從二十歲到四十歲,居然還都恰巧沒有戴戒指,難為這博主了。

左手無名指上的白金戒指其實是個很簡單的款式,隻是在內環中鑲嵌了厲琰名字的首字母而已。有時候他會在洗澡的時候將戒指摘下來,然後又會忘記戴上去,通常是放在浴室裡。

那時候忘記戴戒指出去處理工作被拍下來,看上去就像是沒有結婚。

博主信誓旦旦的分析:“以駱白這樣的有錢人,如果結婚肯定會登小報或是上一些八卦新聞。說實話,現在的人不認識駱白,但在零幾年的時候,他的知名度不算低。結婚是件大事,媒體一定會報道,但我現在找不到任何有關駱白結婚的消息,所以他一定沒有結婚。”

這分析倒也有些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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