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法挽救
紫玲和姐姐紫安以及李華父母幾個人全部去了警察局,想把李華給帶回來,怕到時候還真有點啥事了。
到了警察局,紫玲找到了那個上午聽她說話的警察,向他說明來意,自己想取消上午的強奸訴訟,並說自己已經原諒他了。
李華聽到這些話,心裡還是多少觸動的,哪怕她不知道自己是否是真的被原諒了。
但是結果總是出乎所有人的意料之外。
警察告訴紫玲,現在這個案子不歸他管了。
還說道,由於該事件屬於刑事事件,即使紫玲取消了訴訟,李華依然還會受到法律的製裁。
紫玲一聽,就傻了:“這麼說,他需要坐牢,是麼?”
“這個具體我還不清楚,還得等法院的判決。”警察說完就搖搖頭走了。
聽到這些話,紫玲頓時就有些後悔了。
但是事情還是沒有被挽救回來。
於是,後來的事情是這樣的。
李華還是被判了3年牢,李華的媽媽因為這些事而開始神誌不清,紫安一直在想辦法寄錢維持著李華父母的生活,而紫玲,也並沒有完全走出心結。
沐秋聽完了紫玲過去的這整個故事,感覺仿佛看了一部電視劇,好長好長,覺得很不可置信。
“我是不是說的太多了?隻是因為在心裡藏著挺難受的。”紫玲說道。
“沒事,不會的,我可以理解的。”沐秋回答說。
“謝謝!”紫玲說完覺得自己舒服多了,仿佛是說了一個彆人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