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流言(2 / 2)

變身女文豪 純潔小百合 5725 字 10個月前

張若琳覺得,一切的源頭就是那個送花的!

一到傍晚,蕭倩小蘿莉又準時的來了。

經過三天的接觸,張若琳已經打聽到了蕭倩是在學校附近的“情緣花店”上班,家裡情況不好,父親得了重病,需要大量的醫藥費,家裡錢不夠,她也靠著在花店打工來掙點錢。

對於這個可憐的小妹妹,張若琳是打心裡疼惜,很想幫幫忙,可是一直苦於沒有適當的理由。

簽好字,張若琳直接告訴蕭倩:“告訴那個送花的,要他以後不要再送花了,送的再多,也裝不滿一個垃圾桶!”

“哦!”蕭倩點點頭,又接著問道,“姐姐不喜歡玫瑰嗎?”

“不是,姐姐不打算談戀愛!”張若琳非常直白的說道。

“那姐姐怎麼不早說?”蕭倩有些疑惑的問道,“還是姐姐最近找到心上人了?”

張若琳無語,心想一個未成年的小女孩子哪裡來的這麼多問題?

她能說是對人家小蘿莉又想法嗎?

“理由你就不要管了!”張若琳覺得不喜歡就是不喜歡,哪裡還需要什麼理由,至於理由,還真不能說!

難道要她說,她打算做一隻稀少的拉拉,她喜歡妹子,不喜歡男人?

張若琳還真沒有勇氣把自己的性取向公之於眾!

“不過人家已經交了一個星期的錢!”

蕭倩知道張若琳姐姐不喜歡花,第一天就看到她把玫瑰扔進了垃圾桶,蕭倩回到店裡也不這件事告訴了店主,店主隻是說:既然顧客給了錢,那就要繼續送,哪怕對方不喜歡!這是職業道德!

聽完這話,蕭倩覺得這店主根本就是為了多賣一點花!

“一個星期?”

也就是說還有四天!

張若琳已經不想再受鮮花了,站在走廊上,旁邊遊蕩著好幾個婦女,時不時的朝張若琳手上的鮮花瞟。

“要不這樣,你把每天要送的鮮花賣給其他人,然後在找我簽字,這樣你還能賺點錢!”

為了不收鮮花,張若琳真的無所不用其極!

還能這樣乾嗎?

蕭倩的小腦袋轉不過彎了!

“學校裡會有人買嗎?”

怎麼不會?

“每天傍晚,肯定有很多的情侶從校門口出來,你隻要走到男的那邊說:大哥哥,你的女朋友真漂亮,買朵玫瑰送給她吧!男的肯定掏錢,你再跟店主商量一下,你每多賣一朵,就多拿百分之幾的抽成,店主肯定會同意的!”

蕭倩眼睛越聽越亮,覺得這個辦法可行!

“男的一定會買嗎?”

“隻要男的出門帶錢了,就一定會買,男人,都是死要麵子的動物,尤其是在女朋友麵前!”

“嗯,我回去跟店主說說!”蕭倩開心的回答道。

“記住,價格要比花店裡買的高一些!”

“為什麼?”

“送貨上門當然要加錢!”

“加多少錢?”

張若琳想了想:“一支玫瑰加五塊就行了,不要加太高,不然太坑人了!”

五塊還不高?整整是提高了三分之一啊!

“真的可以嗎?”

“你要相信姐,賺錢了記得請姐姐吃棒棒糖!”

“嗯,我一定會的!”

看著小蘿莉遠去的聲音,張若琳有些不舍。

其實她告訴蕭倩,蹲在旅館門口可以把價錢賣的更高一些,不過沒有說出口。

小蘿莉還是純潔一些比較好,要不然就不可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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