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城。
江家彆墅。
一早管家就指揮著傭人在餐廳忙碌,“衛家人十點到,動作都麻利點。”
盯著傭人把食材跟花卉布置完,他偏頭,望著樓梯的方向,眉微不可見的皺起:“孟小姐還沒起?她今天有選拔賽吧。”
管家垂下眼睫,看手腕上表的時間,已經八點了,他上樓去叫孟拂起床。
樓上很安靜,孟拂住在二樓最儘頭的房間。
管家站在門邊,抬手敲門,語氣裡聽不出幾分恭敬,“孟小姐,您醒了沒?”
裡麵沒聲。
他敲門,再度問了一句,表情冷淡。
“砰——”
門從裡麵被人狠狠用重物砸了一下。
管家冷淡嚴苛的眉眼這才多了幾許波動,他驚訝的抬了抬頭,這位孟小姐,從被認回江家後,為人雖然市儈貪婪,但也知道些許分寸,知道自己幾斤幾兩,今天這是怎麼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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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內。
孟拂按著太陽穴從床上爬起來,她看著剛剛被扔出去砸門的手機,沒理會還在外麵說話的管家,隻掀開被子,雪白的腳踝沒入深色的地毯,不緊不慢的往衛生間走去。
她低頭,一邊擰開水龍頭,一邊打量著鏡子裡的自己。
鏡子裡的人穿著絲質的睡衣,鬆垮的係著腰帶,鎖骨上的一點紅痣猶如烈火。
孟拂眨了眨眼,朦朧的桃花眼,轉眄***,一抬一斂間,搖曳生姿。
她斂眸,長卷的睫毛垂下來,在眼底覆上了一層淺淺的陰影,好半晌才吐出一句話,“好在還是老子自己的身體。”
兩年前,她的靈魂被吸入異世,而她的身體被一個女記者占據,直到一個月前孟拂的靈魂才回到現實世界,卻隻能以魂體存在跟在占據她身體的女記者身邊。
就在剛剛,孟拂被一股神秘的力量吸引奪回了自己的身體。
想到這裡,孟拂伸手按著鎖骨上紅色的痣,若有所思的攏了攏睡衣,去衣櫃翻出來一套休閒的米色線衣。
被她扔到門上的手機質量似乎好的很,此時還悠然的響了起來。
來電顯是上是“趙姐”的名字,孟拂靈魂飄在女記者身後快一個月了,自然知道這是她的經紀人趙繁。
她的身體被女記者占去時,剛上高中沒多久,女記者是一個在社會拚搏了幾年的文科生,不懂高中的理科內容。
尤其是一來就被江家人認回去,她離開了孟拂在一中租的房子,住進江家彆墅,直接輟學並一腳跨進了娛樂圈。
好不容易考進市裡的孩子被市中心的繁華迷了眼,輟學去娛樂圈,江家人哪裡願意?
但又確實愧對這個剛認回來的女兒,最終還是利用關係讓她進了娛樂圈。
女記者也實在沒什麼天分,拚搏了兩年,最近才進了《最佳偶像》做練習生,名額還是她糾纏江家給她疏通了點關係。
以至於江家上下對她都挺不耐煩的。
孟拂把手機隨手放進兜裡,又拉開梳妝台的抽屜,裡麵有一把小鑰匙——
是她出租房的鑰匙。
她以前的電腦、手機以及其他東西都還在出租屋,女記者沒把孟拂的東西扔掉,全都原原本本放進了出租屋。
孟拂收拾完,就出發去《最佳偶像》大本營,她拒絕了江家司機的接送。
從彆墅到小區門口還有一段路程,若是換成了江歆然,江管家自然不會讓她走這麼長的路,隻是孟拂,江管家就憋下了口中的話。
“孟小姐,一路小心。”直到孟拂的身影看不到了,江管家才搖了搖頭。
夫人老爺今天一早都不在家,傭人這麼緊張的忙碌,江歆然早上起來一眼就看出來不對勁,哪裡像孟拂,懵懵懂懂,不像老爺夫人的女兒。
管家剛要轉身回屋,外麵傳來了汽車的喇叭聲。
是江夫人於貞玲回來了。
她穿著一身紫色的旗袍,外麵披著大衣,頭發一絲不苟的盤起,精致而又嚴謹,“兩位小姐都出門了?”
管家一愣,心想孟拂剛剛才出門,於貞玲從門外回來應該能看到才是,怎麼像是沒看到一樣?
這念頭一閃而過,管家就收回了思緒。
“小姐七點就出門了,她今天月考。孟小姐剛走不久,”又說到這裡,他又遲疑著開口,“中午孟小姐回不來午宴……”
提起這個,於貞玲臉上的笑意瞬間斂起,她開口:“我知道。”
雖然孟拂是她的親生女兒,但高中輟學進娛樂圈,不說學曆,連最基本的禮儀都不懂,圈子裡不少知情的人明裡暗裡嘲諷了於貞玲。
於貞玲不止一次後悔當初的決定。
比起孟拂,江歆然是江家精心培養的大小姐,琴棋書畫樣樣精通,從初中到高中,參加過各種競賽演講,拿各種獎,是一中火箭班的尖子生。
這兩個人一個天一個地。
直到現在,江家都沒把孟拂跟江歆然的姓氏改過來,所有人包括江父,都似乎忘了孟拂才是江家的大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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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拂的出租屋。
她取下鼻梁上的墨鏡,慢悠悠的夾在領口,出租屋跟她離開之前的陳設沒什麼兩樣,兩室一廳一廚一衛,隻是這麼長時間沒人住,落下了一層塵土。
孟拂臥室的門沒有鎖。
她打開門進去,臥室很空,除了一張床一張桌子,幾乎沒有其他東西,她在床頭看到了以前的手機,是一個銀色手機,背麵印著一個環形的紅色圓圈,並不太厚重,就是挺大的,比孟拂剛剛扔的最新款香蕉11還要大。
沒有電開不了機,孟拂也不擔心手機這麼長時間沒用會壞掉,隻是伸手把香蕉11的手機卡裝到她以前的手機裡,找到充電器充上電。